新加坡制
新加坡赛制是华语辩论赛的一种形式,由参赛双方(分别命名为正方、反方)、主席以及3或5或7名评判组成。其多见与上个世纪80,90年代的马来西亚和新加坡中学华语辩论比赛,后来被亚洲大专辩论赛和国际大专辩论赛所采用。本赛制适合于讨论价值性命题,相较新式俄勒冈制而言,可能有较高的观赏性,但严谨性不足。
环节简述
该赛制主要分为陈词和自由辩论两个部分。[1]
- 正方一辩陈词 3或4分钟1
- 反方一辩陈词 3分钟
- 正方二辩(第一助辩)陈词 3分钟
- 反方二辩(第一助辩)陈词 3分钟
- 正方三辩(第二助辩)陈词 3分钟
- 反方三辩(第二助辩)陈词 3分钟
- 自由辩论 双方各4或5分钟2
- 反方四辩总结陈词 4分钟
- 正方四辩总结陈词 4分钟
1. 陈词部分由所标明辩手独立且连续地完成。下同。
2. 自由辩论则由双方交替发言,并将各方每次发言时间合计。在一方发言时间用尽后,则由另一方可以连续发言。通常,但并非强制,每次发言时间会少于30秒。
著名比赛
采用新加坡制的比赛有:
- 1986年 亚洲大专辩论赛(于新加坡举行)
- 1988年 亚洲大专辩论赛(于新加坡举行)
- 1990年 亚洲大专辩论赛(于新加坡举行)
- 1993年 国际大专辩论赛(于新加坡举行)
- 1995年 国际大专辩论赛(于北京举行)
- 1997年 国际大专辩论赛(于新加坡举行)
- 2001年 国际大专辩论赛(于新加坡举行)
使用现状
尽管本赛制曾一度作为辩论赛的标准赛制,但目前在大型比赛中已经非常罕见。但在一些小型的比赛中,仍能不时地看到本赛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