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制
新加坡赛制是华语辯論賽的一種形式,由參賽雙方(分別命名為正方、反方)、主席以及3或5或7名評判組成。其多見與上个世纪80,90年代的马来西亚和新加坡中学华语辯論比赛,后来被亞洲大專辯論賽和國際大專辯論賽所採用。本賽制適合於討論價值性命題,相較新式奧勒岡制而言,可能有較高的觀賞性,但嚴謹性不足。
环节简述
该赛制主要分为陈词和自由辩论两个部分。[1]
- 正方一辩陈词 3或4分钟1
- 反方一辩陈词 3分钟
- 正方二辩(第一助辩)陈词 3分钟
- 反方二辩(第一助辩)陈词 3分钟
- 正方三辩(第二助辩)陈词 3分钟
- 反方三辩(第二助辩)陈词 3分钟
- 自由辩论 双方各4或5分钟2
- 反方四辩总结陈词 4分钟
- 正方四辩总结陈词 4分钟
1. 陈词部分由所标明辩手独立且连续地完成。下同。
2. 自由辩论则由双方交替发言,并将各方每次发言时间合计。在一方发言时间用尽后,则由另一方可以连续发言。通常,但并非强制,每次发言时间会少于30秒。
著名比賽
採用新加坡制的比賽有:
- 1986年 亞洲大專辯論賽(於新加坡舉行)
- 1988年 亞洲大專辯論賽(於新加坡舉行)
- 1990年 亞洲大專辯論賽(於新加坡舉行)
- 1993年 國際大專辯論賽(於新加坡舉行)
- 1995年 國際大專辯論賽(於北京舉行)
- 1997年 國際大專辯論賽(於新加坡舉行)
- 2001年 國際大專辯論賽(於新加坡舉行)
使用现状
尽管本赛制曾一度作为辩论赛的标准赛制,但目前在大型比赛中已经非常罕见。但在一些小型的比赛中,仍能不时地看到本赛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