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里·伯德条款
拉里·伯德条款(英语:Larry Bird exception),也称为大鸟伯德条款、伯德条款、大鸟条款或鸟权,是一个有关于NBA各球团与球员之间签下无视球队工资上限合同之特例条款的一种。
条款起源
此条款是NBA在1984年时期,当时波士顿塞尔特人的球员拉里·伯德(Larry Bird)合同期满成为自由球员,波士顿塞尔特人为了留下这位球队超级巨星,成为在NBA第一个使用此条款的队伍。因为工资帽的限制,高过工资帽的球队不能与自由球员签约。此条款允许球团无视球队工资上限使用高价签下自由球员。
条款内容
该条款是规定如果选手在过去三年没有被挥弃(waive),也没有以自由球员的身份更换球队,则在合同期满成为自由球员后,该所属球队可以无视球队工资上限签下该球员(原在NBA的劳资双方协议中,只要球团中所有球员的总工资超过球队工资上限,则球团无法与任何其他自由球员签约)[1]。所签订合同最长合同年限为六年(2011新版劳资协定改为5年),且第一年的工资不得超过该球员的最高工资,每年的工资涨幅最高不可以超过10.5%。当合同内的球员被交易时,鸟权也随球员一起被交易。所以,超过工资帽的球队如果想引入自由球员,可在该球员成为自由球员之前的一个赛季将其交易过来,通过鸟权突破工资帽的限制与其签约。
与拉里·伯德相关之特殊条款
参见
参考文献
- ^ NBA salary cap FAQ (英文网站:NBA工资帽问与答)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10-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