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厉生
张厉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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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第2、6任行政院副院长 | |
任期 1948年6月22日—1948年12月23日 | |
行政院院长 | 翁文灏 |
前任 | 顾孟余 |
继任 | 吴铁城 |
任期 1950年3月15日—1954年6月1日 | |
行政院院长 | 陈诚 |
前任 | 朱家骅 |
继任 | 黄少谷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901年6月17日 大清直隶省永平府乐亭县 |
逝世 | 1971年4月20日 中华民国台北市 | (69岁)
墓地 | 中华民国台北市北投区阳明山第一公墓 |
国籍 | 大清(1901年-1911年) 中华民国(1912年-1971年) |
政党 | 中国国民党 |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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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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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厉生(1901年6月17日—1971年4月20日[1] ),字少武,原名维新,字兴周,又名星舟,中华民国政治人物和外交官。
早年
张厉生是河北乐亭县人。法国巴黎大学政治系毕业后于1925年回国。任第十军政治部主任、杭州市政府秘书长。南京市党部监察委员。
经历
1929年三月被指派参加国民党三全大会。被中央组织部副部长陈果夫任命为中组部秘书。
1932年被任命为“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营驻北平军事代表”,河北省政府委员、国民党华北党务特派员。1933年参与发起成立“青白团”为五大常务干事之一。1933年在华北青年学生中组建“诚社”。1936年任中央组织部部长,起草国民大会组织大纲。
抗战爆发后,与CC派关系紧张,专任政府职务,先兼军事委员会政治部秘书长,后任行政院秘书长兼国家总动员会议秘书长。1944年春,任国防最高委员会中央设计局台湾调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同年11月任内政部部长[2]。
1946年3月张厉生任为国民大会代表选举总事务所副主任[3]。5月25日,政治和谈会议在南京重开,政府代表王世杰、邵力子、张厉生、雷震同中共代表周恩来、董必武、陆定一就停止冲突、恢复交通、宣传休战诸问题进行商谈[4]:8059。
1947年4月23日张厉生改任行政院政务委员兼内政部部长:8340,同年6月13日,张厉生任国民大会代表及立法院立法委员选举总事务所委员会委员并为主席[4]:8370。张厉生的内政部部长任职到1948年6月[2]任行政院副院长为止,为行宪后首任内政部部长。同年底回任行政院政务委员至隔年辞职。
1950年3月,张厉生再任行政院副院长[5]:64,辅佐陈诚实行地方自治,实施“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改革。1954年8月,中国国民党七届四中全会举行会议,通过以张厉生为秘书长[5]:78。1959年任驻日大使,遣返台湾独立运动推动者陈智雄[6]。1963年曾因周鸿庆事件被中华民国召回台湾表示对日本的抗议。1966年,获日本政府颁赠勋一等旭日大绶章。退休后任总统府国策顾问、中国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
逝世
荣誉
本国
外国
- 勋一等旭日大绶章(1966年)
参考文献
- ^ 郭易堂,民国人物小传(第二册),传记文学出版社,民国66年6月出版,页169,作“生于清光绪二十七年五月初二日”。
另一说:吴相湘,民国百人传(第四册),传记文学出版社,民国60年1月出版,页297,作“一九〇〇年五月二十九日(清光绪二十六年五月初二日)生”。 - ^ 2.0 2.1 {{cite web|title=第15任部长|url=https://www.moi.gov.tw/History_AdminTeams.aspx?n=1889&MinisterSN=15&Minister_CSN=1687%7Cwebsite=中华民国内政部
- ^ 国民政府公报第1019号
- ^ 4.0 4.1 李新总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编,韩信夫、姜克夫主编 (编). 《中華民國史大事記》. 北京: 中华书局. 2011年7月.
- ^ 5.0 5.1 陈布雷等编著:《蒋介石先生年表》,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78年6月1日
- ^ 柯维斯, 关于陈智雄被捕的国际法问题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极光电子报(台湾教授协会), July 9,2013
- ^ 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名人传(第五册)》,台北:近代中国出版社,民国七十三年出版
- ^ 總統令. 总统府公报 (总统府第三局). 1963-06-07, 第1442号: 1页 [2023-11-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