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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姬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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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姬鼎(?—?),字苍我,号景岳陕西西安府同州郃阳县淳化里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陕西乡试举人[1]天启二年(1622年)壬戌科进士。三年授河东盐运司儒学教授,四年升任国子监学正。崇祯元年补原职,二年升户部云南司主事,敕授承德郎,有“超然自得,卓尔人师,门心皆水,壶玉是冰”之褒,并封其父加节如其官[2]。三年管理临清钞关,四年养病,八年京察。

家族

父康加节,号绿乔,太史解胤樾撰墓志。

康体谦,字受之,号立斋。十岁为诸生,井虹屿督学器之。顺治庚子乡试误中副榜,康熙己酉、庚戌联捷进士,后六年卒于家。

参考文献

  1. ^ 乾隆《郃阳县全志·卷四》:举人……万历七人……四十六年三人……康姬鼎 四十七年进士,见人物
  2. ^ 乾隆《郃阳县全志·卷三》:康体谦,字受之,号立斋,明户部主事姬鼎子也。姬鼎字苍我,号景岳,由万历己未进士任河东陕西部都转盐运使司、儒学教授,再任国子监学正;崇贞二年敕授承德郎,有“超然自得,卓尔人师,门心皆水,壶玉是冰”之褒,并封其父加节如其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