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玄𬀩
周玄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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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
籍贯 | 直隶苏州府昆山县 |
出生 | 戊午年七月二十四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朱氏 |
亲属 | (子)公缵、公绩、公緽、公缋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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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玄𬀩(1558年—?),字叔茂,号缄吾,直隶苏州府昆山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乙酉乡试十三名,万历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会试八十名,登三甲第二百六十八名进士[1][2]。都察院观政,授清丰县知县,二十一年十二月吏部考选,授南京云南道试御史,谒部时玄𬀩抗立公堂,踉跄指顾,旁若无人,部臣至求自罢以谢之。万历帝怒其蔑纪,降玄𬀩三级调边方,为广东电白知县。四十四年三月因所著《泾林续纪》载有宫闱事,被逮入锦衣卫狱[3],卒于狱中。
家族
曾祖周在,曾任养利州知州赠云南左布政使;祖父周复俊,曾任南京太仆寺卿进阶正议大夫资治尹;父周泉,曾任襄府良医正。母张氏。永感下。兄玄晔(监生)、玄曜(生员)。弟玄昭、玄晿、玄晞、玄昞、玄晫、玄时、玄暎、玄起、鸣国[4]。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大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五百四十三》:万历四十四年三月,逮原任电白知县周玄𬀩下狱。玄𬀩直隶昆山人,罢官家居,雄于赀而好讥议,所著《泾林续纪》牵涉时事,凡官司之莅其土者,率加讦诋,即事干宫禁亦书之。会与邑令忤,乡人乘之冀快夙愤,以诽诬朝廷讼之者数百人,应天巡抚王应麟、提督直隶学政王以宁露章交劾。 上以其书有宫闱事,命毁其板,逮系锦衣卫狱。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丙戌科进士同年总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