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鸣(14世纪—15世纪),又名刘襈,字汝和,江西抚州府金谿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刘鸣是永乐六年(1408年)戊子科江西乡试举人,九年(1411年)辛卯科进士[2],授监察御史巡按山西,同县人某担任井陉知县,得知他来到就拿出黑貂裘作馈赠求迁转官职,他不接受并作诗拒绝,并弹劾该人使其罢归[1]。
引用
- ^ 1.0 1.1 道光《金谿县志·卷十一·宦业》:刘襈,又名鸣,字汝和,杰从子,永乐九年进士为御史巡按山西,同邑某令井陉,闻襈至,馈以黑貂裘求转官,襈不受,作诗绝之,卒劾令罢归。
- ^ 道光《金谿县志·卷五·选举》:永乐六年戊子乡试……刘鸣 杰从子,有传 永乐九年辛卯萧时中榜……刘鸣
参考文献
- 道光《金谿县志》·卷五·选举
- 道光《金谿县志》·卷十一·宦业
永乐九年(1411年)辛卯科殿试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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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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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 共32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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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 共49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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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赐进士出身 共1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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