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靜 程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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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4世紀 江西饒州府樂平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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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15世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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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 政治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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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于 | 明朝刑部主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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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靜(14世紀—15世紀),字子安,江西饒州府樂平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程靜是永樂九年(1411年)的舉人,同年聯捷進士[2],獲授刑部主事,其時南京有人得罪張純,附和者教唆誣告該人而使其入獄,他受命複審發現冤情而釋放那人,張純憤而駁斥,但經廷察後一如程靜判斷,自此讞獄日益公平[1]。
引用
- ^ 1.0 1.1 同治《樂平縣志·卷八·人物志》::程靜,字子安,坊人,授刑部主事,時畿甸民有忤張都憲,意者張嗾盗蔓,引置之獄,命覆讞,靜知其冤出之,張憤抑已反論斥之,廷察究其然竟如其議,自是論讞益平。 舊志載循吏
- ^ 同治《樂平縣志·卷七·選舉志》:進士……明……(永樂)九年辛卯蕭時中榜……程靜 見宦業……鄉舉……明……(永樂)九年辛卯鄉試 程靜 本年進士
參考文獻
- 同治《樂平縣志》·卷七·選舉志
- 同治《樂平縣志》·卷八·人物志
永樂九年(1411年)辛卯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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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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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32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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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49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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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賜進士出身 共1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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