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 (1916年)
刘伟(1916年—1998年),男,江西兴国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机械工业部部长。
生平
刘伟早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在红一方面军红三军团5师15团任职。1933年,此后调红军总兵站第三大站,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供给部干事、科员等职,参加长征,期间担任红军前敌总直属队特派员、前敌政治部保卫部副科长、科长[1]。抗日战争期间,担任八路军115师补充团特派员,晋西支队锄奸科、政治部科长,115师教导2旅科长。1942年,担任山东滨海区行政公署公安局局长兼滨海军区政治部科长。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担任山东军区警备第十旅政委[2]。1947年,任华东野战军3纵9师政委。1949年,任第三野战军第22军66师政委、第26军政治部主任、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担任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八局(中共中央办公鹿警卫局)局长[4]。1956年,任第三机械工业部副部长。1958年,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机械工业部副部长。1977年,升任部长[5]。
参考文献
- ^ 沈学明, 郑建英. 《中共第一届至十五届中央委员》. 中央文献出版社. 2001年: 188页. ISBN 9787507310344.
- ^ 袁伟. 《中国人民解放军五大野战部队发展史略》. 解放军出版社. 1987年: 111页.
- ^ 曹宏, 李莉. 《第三野战军》. 国防大学出版社. 1996年: 23页. ISBN 9787562607595.
- ^ 《北京之春, Issues 158-163》. Beijing Spring Inc. 2006年: 33页.
- ^ 人民日报社国内资料组, 中国工业经济协会调研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大事记, 1949-1990 》. 湖南出版社. 1991年: 57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