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上华
余上华(1827年—1892年),字芾臣,号黼丞[1],陕西兴安府平利县(今陕西省平利县)人,清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生平
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余上华乡试中举;咸丰六年(1856年),登进士,分兵部主事。同治元年因捻军攻破城池,父亲余辉远巷战阵亡。因为父报仇,跟随征讨平定捻军,补职方司主事、陞员外郎、晋郎中[2]。同治十三年,转任监察御史。光绪三年,掌浙江道监察御史。光绪五年,任户科给事中。光绪六年,担任贵州遵义府知府[3]。光绪十一年,署贵州大定府知府。光绪十二年,署贵州贵阳府知府。光绪十三年,署贵州铜仁府知府。光绪十八年,病故汉阳县[4][5]。
参考
- ^ 清朝御史题名录 ,507
- ^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 ,3册 ,666-667
- ^ 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清代宫中档奏折及军机处档折件 ,408012817-C号,408008688号,408008619号,408008569号,408017816号
- ^ 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清代宫中档奏折及军机处档折件 ,408012817-C号
- ^ 续遵义府志[民国年刻本] ,18卷 ,20-21:余上华 字芾臣,陕西兴安府平利县人,同治元年捻匪破城,父辉远巷战阵亡,上华性朴厚爱人,读书务根柢,咸丰丙辰成 进士 ,分兵部主事,痛父之死,墨绖从戎,捻平,赏道衔,补职方司主事,陞员外郎,晋郎中.同治十三年转御史,时发捻皆平,朝廷锐意西征,上华以劳师袭远,军储难供,为疏陈方略,光绪丙子,迁户科给事中.时崇厚使俄,订约乖谬,复密陈重要,两宫诏对,深嘉纳之.在职屡劾权贵遭忌.庚辰,简放遵义守.深慕陈玉璧刘诏陞二守之实心教养,乃自捐钜金,遣人赴嘉湖购桑秧运遵.劝民广植,以兴蚕丝之利.今湖桑种,其遗植也.复于文课外增诗字课,自捐重资以奖,不合者亲为笔削,谆谆不倦,士林多所成就.甲申邑南朱洪竹之乱,即时扑灭,大吏上功,赏三品衔,乙酉调大定府,明年回任.调贵阳府,不赴.丁亥,调铜仁府,戊子回任.己丑,以两荐卓异,当引见,去之日,士民攀送,出境乃已.辛卯入觐,奉旨回任候陞.行抵汉阳病故,年六十六.著有焚余偶成诗一卷 采访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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