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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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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临时过渡汉语用作现代政治术语时,通常作为词的前缀术语的前一部分,有多种形式。指国家政权、多党执政国家临时组阁的政府,如临时政府、过渡政府,看守内阁;指临时行使国家元首权利的人如临时总统、“代”总统、“非常”总统、“监国”、“权知”国事,或直接称呼“代理国家元首”;政党制政府国家,未按照法定程序产生的临时政府的首脑,或者政府中未按法定程序产生的政府首脑;地方政权中未按照法定程序产生的最高行政长官;另外还有政党、各种机构组织没有按照宪章、章程的规定临时代理的党务、事务人员。护理署理兼理兼领等词各有意义。护理为官员暂代上司的职权,署理为官员暂代同级或下属的职权。兼理、兼领为官员同时任另一职位,如特命全权大使同时出使多个国家,兼任一国驻数国之大使(亦称双重委派)。

临时政府

一个国家出现政权更迭时,国家的局势混乱、新的政权没有建立,这时由社会各方力量组建临时政权。汉语对这一临时组建的政权通常称为“临时政府”或“过渡政府”,对应的英语词汇为“Provisional Government”或“Interim Government”。

1912年1月,中华民国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形式于南京成立后,孙中山黎元洪曾被推举为“临时大总统”,并制定《临时约法》。2月,清帝退位。中华民国得以继承清朝,北洋政府亦获得“中国法统蒋中正北伐战争成功后,将临时政府改组为国民政府,最后在抗战胜利后的1947年举行制宪国民大会,才有了今日中华民国政府的根基。

1990年代末,香港主权移交澳门政权移交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两地分别设立“临时立法会”,成员由当地推选委员会选举产生。在移交后才分别选举正式的香港立法会澳门立法会

2003年3月20日美军占领伊拉克推翻萨达姆·侯赛因政权以后,伊拉克国家内部各个派别争斗激烈,国内局势混乱,开始建立的伊拉克临时管理委员会和之后建立的伊拉克临时政府(或称“伊拉克过渡政府”)。在这种情况下其最高负责人可能两种身份即既是国家元首也可能是政府首脑

而受到分离主义影响的科索沃东帝汶南苏丹在独立之前,受到联合国的监督,而地方自治当局则在联合国授权下实施代理政府实权,直到当地独立公投通过为止;而东帝汶与南苏丹在独立之后就顺利加入联合国。

2011年成立的利比亚全国过渡委员会,于同年的内战取得政权后,仍实施过渡政府制度,并逐步实施制宪代表选举、国会选举与总统大选。

国家政权稳定,通常为政治开明的国家,由于政治派别争斗激烈,此时政府出现更迭时,特别是原政府辞职而新的政府没有产生时,被授权组织的政府称为“过渡政府”,有时也被称为“临时政府”。

在内阁制国家中,执政内阁由于失去议会信任、总辞、或被弹劾、罢免等原因失去执政基础,但新的选举尚未举行、执政内阁尚未选出、任命的时期,原内阁继续任职以维持国家运作,称为“看守内阁”(caretaker government)。而在一部分的内阁制国家中,原政府出于宪政惯例在普通大选的竞选期间不可施行新的政策或新的财政支出,且不可任命出缺的重要行政职位,而只可维持既有的政府运作,因此在此期间执政内阁也称为“看守内阁”。

临时职位或代理职位

政府职位由于突然或临时的原因出缺,而代其行使职务者没有通过既定的程序正式继任此职位时,此代理职位称为“临时”职位或“代”职(对应的英语词汇为“acting”)。出现“临时”或“代”职职位的情况可能包括:在任期结束以外的时候发生辞职、去世、罢免或被推翻等意外去职;由于疾病、意外等情况临时无法行使职务;以及由于出国访问等情况临时无法行使职务等。由于各国制度不同,类似职位的同一种出缺情况在各国的结果也有不同,例如在一些国家总统突然去世时会由副总统立即循序接任,而一些其他国家则会由代总统代理职权,直到新总统选出或得到任命;在一些国家总理出国访问时不设代职,继续由不在国内的总理担任政府首脑,但其职权实际上由在国内的官员一部分分担,而一些其他国家则会由副总理或其他官员暂任代总理,直到总理回国。

代职经过既定程序转正,递补顶上的过程称为“真除”,在粤语俗称“坐正”。

临时国家元首

临时国家元首 (“acting head of state”),通常为“非常总统”、“临时总统”、“代总统”对应的英语词汇为“acting president ”,或直接称呼“代理国家元首” 。由于国家元首职权的重要性,各国的法律中,元首职位出缺时如果没有副职或继承人直接接任,大多规定由代职临时接任代理职务,直到新的元首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产生。

  • 总统制国家,当总统突然辞职、去世,除了国家宪法规定由副总统接任为合法“总统”以外;有的国家不设立副总统职位或宪法没有作出规定由副总统接任的情形下,被授权代理行使“国家元首”权利的人即被称为“临时总统”、“代总统”。
  • 君主立宪制国家,君主事先没有遇先下,就突然退位禅让驾崩,除了宪法、法律规定由储君或备位亲王直接继位的情形除外,要求必须按照法定程序产生新的国家元首,过渡期内,被授权临时行使国家元首权利的人称为“代理国家元首”。
  • 在某些国家的法律制度中,国家元首出缺时,副元首未必能接任,而只能“代理国家元首”,直到下任元首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产生。
  • 在英国以外的共和联邦王国,总督(实际国家元首)临时出缺时(例如总督去世、出国访问等情况),由称为“行政官”(Administrator)的官员临时代职。行政官的人选在法律中有具体规定,一般是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在澳大利亚联邦则是联邦各州州督中任职最久者。

临时政府首脑

临时政府首脑,对应的英语词汇为“acting head of government”,汉语的称谓通常为“代总理”、“代首相”等(acting premieracting prime minister等)。当政府首脑出国访问或发生疾病而无法视事时,一般会由副总理副首相等其他官员代为履职,称为“代总理”或“代首相”等。政府首脑突然去世或辞职时,有些国家的法律规定是由副总理或其他官员直接接任成为总理,但如果前任出缺与后任正式获得任命之间有相当时间的话,则临时接任者在获正式任命前也是“代总理”或“代首相”等。发生一届政府集体辞职(内阁总辞)以后,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任命、选举)产生新的政府以前由临时过渡政府执政的话,此政府首脑也是“代总理”或“代首相”,例如中国国务院总理赵紫阳代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期间、李鹏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代总理。但在多数内阁制国家中,前一届政府总辞后一般会以“看守内阁”身份留任至下届政府产生,因此其首脑是正式总理、首相(也可称为“看守总理、首相”),而不是“代总理”或“代首相”。

地方、部门临时行政长官

地方代理行政长官与临时政府首脑产生和任免一样。多党制国家其地方最高行政长官的产生和政府首脑基本一致,基本为通过直接选举的形式竞选产生;一党制国家实际上通过任免加法律上议会通过的形式。其临时行政长官即为“代理行政长官”,如代州长、代省长、代市长、代县长、代乡长。例如前任中华民国行政院院长赖清德在尚未接任前的职务为台南市市长,后接受总统蔡英文之邀约,前往台北市接任行政院院长一职。原台南市市长一职则改由内政部依《s:地方制度法》派任原任台南市政府秘书长李孟谚担任代理市长处理市政。

部长等行政官员临时出缺时,在不区分由议员出任的政务官和由政府任命的事务官的国家和地区,一般会规定由副职官员或其他官员代职,直到下任官员按照规定程序产生,或代职官员的任命获得确认,真除转正。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各个部办委的最高行政负责人,按照《s: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有其程序,当出现人事变更时,未按程序受命的行政负责人即称为“代x”如“代部长”。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当中,也都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署理行政长官澳门特别行政区署理行政长官一职。在区分由议员出任的政务官和由政府任命的事务官的议会制政体中,一般政务官部长大臣等)不会出现代职,发生出缺时需等候内阁或议会任命继任,而事务官一般会规定由事务官系统内的官员出任代职,直到内阁任命新官员或确认代职官员真除转正。

政党职务

政党的首脑出缺时,在通过政党内部竞选、补选、推选或形式上选举产生下任之前,临时受命担任政党的政治领袖(党魁)或党务负责人(主席书记总裁等)的,通常称为“代书记”、“代主席”、“代党魁”、“代总裁”等,如中国国民党籍的黄敏惠,曾于时任党主席朱立伦2016年中华民国总统副总统及立法委员选举失利辞去中国国民党主席后,于同年1月18日以副主席升任代理党主席一职,成为首位女性党主席(代理),也同时成为中国国民党建党以来首位女性代理主席。另外赵紫阳胡耀邦下台后,曾担任过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代总书记

临时职位或代理职位实例列表

肖像 知名领袖 职务名称 代理职务时间 所属国家 备注
李宗仁 中华民国总统 1949年1月21日-1950年2月28日  中华民国 1949年1月首任中华民国总统蒋中正宣布下野,副总统李宗仁代行元首职权。1949年11月20日-1950年2月28日由行政院院长阎锡山代行国家元首职务;1950年3月蒋中正宣布复行视事。
宋庆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1968年10月31日-1972年2月24日(共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68-1972年间与同为国家副主席的董必武共同代行国家主席职权。
董必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1968年10月31日-1972年2月24日(共同)
1972年2月24日-1975年1月17日(单独)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72年起单独代理主席职权以“代主席”名义行主席职权;直到1975年国家主席职位被修宪废除。
李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1987年11月24日-1988年4月1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 原总理赵紫阳代理总书记职务后,时任副总理李鹏出任代总理,其后全国人大正式任命李鹏为总理。
希蒙·佩雷斯 以色列总理 1977年4月22日-1977年6月21日

(非官方代理
1995年11月4日-1996年6月18日 (1995年11月4日-1995年11月22日代理)

 以色列 希蒙·佩雷斯从事公职超过六十年,期间他曾三度短暂出任以色列总理。1977年伊扎克·拉宾辞职,佩雷斯担任代理总理,但在两个月后的大选中败给贝京。1984年至1986年与利库德集团领导人伊扎克·沙米尔的交换执政时期和1995年至1996年伊扎克·拉宾被刺后的过渡期。
林良实 国民阵线主席
马来西亚首相
(非官方代理
1988年2月4日-1988年2月16日)
 马来西亚 在1988年2月4日法官哈伦哈欣位于吉隆坡高庭对此事做出了宣判。法庭宣判巫统(执政联盟的成员党之一)为非法组织,原因是有一些未注册的支部参与1987年巫统党选,违反1966年社团法令,因此技术上大会本身也是非法。时任首相马哈蒂尔·穆罕默德把国阵主席职位交给时任马华公会总会长林良实。林良实便受命成为非官方代理首相。
弗拉基米尔·普京 俄罗斯联邦总统 1999年12月31日-2000年5月7日  俄罗斯 在1999年12月31日即将踏入2000年的数小时前,俄罗斯总统鲍里斯·叶利钦突然宣布辞去总统职务,时任总理的普京受命成为代理总统。
阿基拉·萨拉赫·伊萨 利比亚国民代表大会主席 2014年8月5日-2016年3月30日  利比亚 2014年阿基拉·萨拉赫·伊萨在国民代表大会获得了158张中的77张支持票,当选主席,成为利比亚的代理国家元首。[1]
黄教安 大韩民国总统 2016年12月9日-2017年5月10日  大韩民国 2016年12月9日,时任总统朴槿惠因韩国国会通过弹劾案遭停权,由国务总理黄教安代行总统职权;2017年3月10日,朴槿惠因韩国宪法法院判决确认弹劾案成立而解职,黄教安继续代行总统职权。
黄敏惠 中国国民党主席 2016年1月18日-2016年3月30日  中华民国 原为第二顺位中国国民党副主席,因主席朱立伦与第一副主席郝龙斌辞职,成为国民党首位女性代理党主席。
马哈蒂尔·穆罕默德 马来西亚首相 2020年2月24日-2020年3月1日  马来西亚 2020年2月24日,他宣布辞任首相,并被委任为马来西亚过渡首相,同年3月1日因无法获得组阁多数而无法继续担任首相,离任时以94岁235天,成为离任时最年长的民选政府首脑。
杨明州 高雄市市长 2020年6月13日-2020年8月24日  中华民国 时任市长韩国瑜罢免后,行政院委派代理市长。
萨德尔·扎帕罗夫 吉尔吉斯斯坦总统 2020年10月15日-2020年11月14日  吉尔吉斯斯坦 在他就任总理仅一日,索隆拜·热恩别科夫便受群众压力请辞总统。由于顺位第一的国会议长拒绝继任,扎帕罗夫得以接任该位。
曼努埃尔·梅里诺 秘鲁总统 2020年11月10日-2021年7月  秘鲁 秘鲁国会主席,由于秘鲁总统被弹劾,2020年11月10日起兼任秘鲁临时总统至2021年7月。[2]
慕尤丁 马来西亚首相 2021年8月16日-2021年8月21日  马来西亚 2021年8月16日,他宣布辞任首相,并被委任为马来西亚看守首相至2021年8月21日,离任时以534天(即1年169天),成为任期最短的首相。
穆罕默德·穆赫贝尔 伊朗总统 2024年5月19日-2024年7月28日  伊朗 2024年5月19日,伊朗时任总统易卜拉欣·莱希在一场直升机空难中罹难。同日,穆罕默德·穆赫贝尔接任代理总统。2024年7月6日,马苏德·佩泽希齐扬新一届总统大选中获胜,并于7月28日述职成为新一任总统。
苏林 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2024年7月19日-2024年8月2日  越南 2024年7月19日,原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阮富仲因病于任上逝世,同日,越南国家主席苏林出任越共临时总书记一职,直至2024年8月3日正式当选为新一任越共中央总书记。
普坦·威乍耶猜 泰国总理 2024年8月14日-2024年8月18日  泰国 2024年8月14日,泰国原总理赛塔·他威信泰国宪法法院解除总理职务。同日,泰国副总理兼任商务部部长普坦·威乍耶猜出任代理总理。8月18日,佩通坦·钦那瓦出任新一任泰国总理。

参见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