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總理
(重定向自副首相)
副总理或副閣揆,在某些国家是总理的副職,在总理職務出現空缺或擔任總理之人无法行使权力时,副总理可以代理总理职權。例如某國总理突然罹患重病、去世、意外辞职、出國等,副总理直接代行總理之權。有些國家的副總理會兼任閣員或無任所閣員[1]。
副總理不一定只有一人,如中國副總理就有數人,並有排名先後。
在一黨專政的國家,副總理通常也身居黨務要職,如中國副總理,身居常委。
在君主立憲制國家,副總理常被稱為副首相,如日本副首相、英國副首相、西班牙副首相、馬來西亞副首相等。
参考文献
- ^ Steven Barnes, 'What About Me? Deputy Prime Ministership in New Zealand', Political Science, Vol. 61, No. 1, 2009, pp. 3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