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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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其他“中”字国家与“圣”字国家的外交关系,详见中圣关系 (消歧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 |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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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关系(英语:Relations betwee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Saint Vincent and the Grenadines)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的外交关系。两国未曾建交[1]。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自1981年起与中华民国建交,维持至今。对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的相关事务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巴巴多斯大使馆兼辖[2]。
经贸关系
2016年,双边贸易额4223.6万美元,其中中方出口4179.4万美元,进口44.2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40.8%、139.1%和606.8%。
签证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仅对8个国家的护照入境需要签证,其中就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
参考资料
参见
组织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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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礼仪相关 | |||||||||||||||||
外交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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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 | |||||||||||||||||
多边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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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边外交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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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非建交国关系 见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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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承认的国家或地区 | |||||||||||||||||
已消亡的国家 见备注 | |||||||||||||||||
各地方省际关系 和对外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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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粗体表示曾经建立外交关系,但现时断交的国家。这些国家目前除已消亡者外,多与中华民国保持外交关系。 斜体 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实际统治的区域。 关于中华民国外交,另见模板:中华民国外交。中国大陆与台湾之间的关系,另见模板:台湾海峡两岸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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