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旗为一面中心为国徽的红旗,比例为25:18。[1][2]
历史
对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旗的描述最早出现于1934年1月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草案》中,其中第77条规定,国旗为红色旗加上国徽。[3]
第七六条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国徽规定所在地球形上插交叉的锤子与镰刀,架谷穗于地球下和两旁,地球之上及五角星上书“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再上写“全世界无产阶级和被压迫的民族联合起来!”
第七七条 国旗为红色旗上加上国徽。
1934年第二次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全国代表大会召开时,通过了《全国第二次苏维埃代表大会关于国徽、国旗、军旗的决定》:
(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国徽规定如下:在地球形上插交叉的镰刀与锤子,右为谷穗,左为麦穗,架于地球形之下和两旁,地球之上为五角星。上书“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再上则书“全世界无产阶级和被压迫的民族联合起来”!地球形为白色底子,轮廓经纬线为蓝色,地球上的镰刀锤子为黑色,五角星为黄色。
(二)国旗为红色底子,横为五尺,直为三尺六寸,加国徽于其上,旗柄为白色。
(三)军旗为红色底子,横为五尺,直为三尺六寸,中为黄色的交叉镰刀锤子,右角上为黄色的五角星。旗柄为白色。
军旗
早期工农红军采用的军旗为红底中心为白星,内嵌黑色镰刀锤子(有时制成镰刀斧子)的军旗,左侧白幅书写番号。《全国第二次苏维埃代表大会关于国徽、国旗、军旗的决定》通过后,统一采用中心黄色镰刀锤子、右上五角星的军旗。[4][5]虽然法律上此旗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军旗,但此旗基本上代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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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军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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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式中国工农红军军旗:步兵旗、骑兵旗、炮兵旗、工兵旗、辎重兵旗、医护兵旗(从左至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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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农红军军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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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苏区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