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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旗幟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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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旗 政府旗 軍用旗
陸用

民用旗

政府旗

陸軍旗

海用

民船旗

政府船旗

海軍旗

國旗

旗幟 日期 用途 設計 敘述
1924年6月30日-至今 中華民國國旗 比例2:3。紅底,左上角為藍底白日的旗幟。紅色代表革命犧牲奉獻的精神。藍色代表光明磊落的人格和志氣,白日代表坦白的思想,十二道光芒代表十二個時辰。藍白紅三色又分別代表三民主義中的民族主義、民權主義、民生主義,也分別象徵自由、平等、博愛。 中華民國國旗。1893年由陸皓東設計出青天白日旗,之後孫中山加入紅色成為本旗。1912年中華民國建立後,該旗定為海軍旗。1924年(北伐前一年)的6月30日,由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定該旗為中華民國國旗。

光緒三十二年冬(1906年),中國同盟會討論國旗形式,孫中山主張沿用青天白日旗,以紀念已犧牲之設計人陸皓東及其他興中會先烈;廖仲愷提議、並連同黃興共同支持使用井字旗井田天下九州的寓意;另有人提出用金瓜钺斧旗,以發揚汉族精神;用十八星旗,以代表十八行省;用五色旗,則可以順應中国历史中华文化之習慣。黄兴認為青天白日旗之形式不美觀,而且以太陽為標誌,是效法日本旭日旗,有日本并华之嫌;廖仲恺於是設計井字旗,以表示平均地權之意,但被孫否定。唯當時意見紛歧,國旗選用未解決而擱置。孫文再提出在青天白日旗上加紅地,改成紅、藍、白三色,以符合世界上如法國國旗自由平等博愛之真意,作為革命軍的國旗樣式,此想法也成為「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的構想。當時同盟會南洋分會副會長張永福之妻陳淑字(一說淑宗)依孫文「加紅色的新構想」,縫製了四種國旗草案,其中的草案一即仿自美國星條旗的設計,以五條紅線作為青天白日旗的襯底,然而該草案始終未被採用。孫文在民國元年(1912年)1月12日覆參議會函中,清楚定義:青天表示清清白白;白日象徵光明,代表光明正照,自由平等;紅色表示博愛。自丁末1907年潮州黃岡之役起,至辛亥1911年黃花崗起義止,中經8次起義(第3次至第10次),皆用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革命標幟,黃興迭任主帥,亦從無反對表示。[1]

政府機關旗幟

行政院直屬部會

旗幟 日期 用途 設計 敘述
1958年-至今 國防部部旗 用杏黃色為地,橫直按三與二之比,中置按旗幅四分之一三軍軍徽:內為銀色指揮刀槍交叉,直立銀色錨形,中綴國徽,左右輔銀色兩翼,外繞黃色嘉禾,上綴黃色國花。 代表國防部的旗幟,是中華民國目前唯一具法律位階的行政機關旗幟。[2]
交通部部旗 白色為底,中嵌部徽。縱橫比2:3。 交通部的識別用旗幟,無制式規定。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2月26日取代海關旗懸掛於各燈塔。
教育部部旗 白色為底,中嵌部徽,外圈以「教育部」中、英文銜稱環繞。縱橫比2:3。 教育部的識別用旗幟,無制式規定。
財政部部旗 粉紅為底,中嵌部徽,上書「財政部」中文銜稱。縱橫比2:3。 財政部的識別用旗幟,無制式規定。於參加特定活動時,授予各代表隊使用。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會旗 以天藍色與紫色交織為底,中央盾牌代表為民眾的原子能安全把關、原子軌道表示原子能、和平鴿則象徵原子能和平用途。外圈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中、英文銜稱環繞。縱橫比2:3。 代表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的旗幟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會旗 淡藍色底,中嵌會徽。縱橫比2:3。 代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的旗幟
1997年7月-至今 僑務委員會會旗 白色底,中嵌會徽,下書「僑務委員會」中、英文銜稱,2013年5月起於英文國號後加註「臺灣」。縱橫比2:3。 代表僑務委員會的旗幟。
2006年2月22日-至今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會旗 以象徵名譽與忠誠的金色為標準,表徵金字招牌的公信力;輔以棗紅底色,傳達出NCC服務熱忱與穩重格局。中嵌會徽,下書「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中、英文銜稱。縱橫比2:3。 代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旗幟
2014年1月22日-至今 國家發展委員會會旗 以白色為底,中嵌會徽,以「國家發展委員會」中、英文銜稱環繞。縱橫比2:3。 代表國家發展委員會的旗幟
2014年7月23日-至今 衛生福利部部旗 以淡藍色為底,中嵌會徽,上書「衛生福利部」中文銜稱。縱橫比2:3。 代表衛生福利部的旗幟

軍旗

旗幟 日期 用途 設計 敘述
1925年1月1日-至今 統帥旗 用红色为地,横直按三与二之比,旗幅横宽144厘米,直长96厘米(含边缘加缀6厘米黄边),中置按旗幅三分之一国徽,外加缀12厘米长金黄色丝穗。 中華民國總統統率全國陸海空軍之旗幟。[2]
1958年-至今 國防部旗 用杏黃色為地,橫直按三與二之比,中置按旗幅四分之一三軍軍徽:內為銀色指揮刀槍交叉,直立銀色錨形,中綴國徽,左右輔銀色兩翼,外繞黃色嘉禾,上綴黃色國花。 國防部軍旗。[2]
1934年-至今 陸軍旗 國旗草案三構想,演變成國民革命軍總司令旗[3][4]。用紅色為地,橫直按三與二之比,中置按旗幅四分之一青地,中綴國徽。 中華民國陸軍軍旗,原為國民革命軍總司令旗,1934年由國民政府核定為陸軍旗後沿用至今。[2]
1912年1月3日-至今 海軍旗 中華民國國旗相同。[2] 中華民國海軍軍旗,1912年1月3日各省代表會訂定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海軍軍旗後沿用迄今。
1981年-至今 空軍旗 用天藍色為地,橫直按三與二之比,中置按旗幅五分之二空軍軍徽:中綴國徽,左右輔銀色鷹翼,外繞銀色嘉禾,上綴銀色國花。 中華民國空軍軍旗。[2]
2002年3月1日-至今 後備旗 用紅色為地,橫直按三與二之比,中置梅花底圖,內為後備二字圖紋,上綴國徽,下置雙手托舉圖形,外繞金黃色嘉禾。 後備指揮部軍旗。[2]
1986年-至今 憲兵旗 用橄欖色為地,橫直按三與二之比,中置按旗幅五分之二憲兵徽:內為粉紅色蓮花,外繞黃色嘉禾,上綴國徽。 中華民國憲兵軍旗。[2]
1960年7月25日-至今 海軍陸戰隊旗 用深紅色為地,橫直按三與二之比,中置按旗幅五分之二陸戰隊隊徽:內為藍色地球,白色經緯線及黃色中華民國版圖,右上左下斜置黃色鐵錨,上綴國徽。 中華民國海軍陸戰隊軍旗。[2]

內政部

警察

旗幟 日期 用途 設計 敘述
1974年7月23日-至今 警察旗 棗紅色底,內嵌警徽。[5]
1974年7月23日-至今 警察機關旗 靠旗桿側鑲白布一條,內繡警察機關名銜黑字。 警察分局級、直轄市政府警察局級、縣市警察局級、中央署校級、專業警察機關皆適用。
1987年2月13日-至今 警察機關首長旗 警徽下加嵌三線四星階級章。 內政部警政署署長、中央警察大學校長使用。
1987年2月13日-至今 警察機關首長旗 警徽下加嵌三線三星階級章。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校長、直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使用。
1976年1月3日 - 至今 義勇警察隊旗 天藍色底,靠旗桿側鑲白布一條,內繡義勇警察隊名銜黑字。 義勇警察大隊、中隊適用。
1995年12月20日-至今 中央警察大學校旗 援用警察機關通用警鴿圖騰設計,以警鴿為中心稻穗環繞,其上為校訓「誠」一字(篆體)圖案。靠旗桿側鑲白布一條,內繡「中央警察大學」機關名銜黑字。縱120公分、寬180公分。 代表中央警察大學的旗幟,亦為該校之機關旗。

消防

旗幟 日期 用途 設計 敘述
1996年9月1日 - 至今 消防旗 水藍色底,內嵌消防徽。 代表消防的旗幟。
1996年9月1日 - 至今 消防機關旗 靠旗桿側鑲白布一條,內繡消防機關名銜黑字。 各級消防機關的旗幟。

空中勤務總隊

旗幟 日期 用途 設計 敘述
2005年11月9日 - 至今 空中勤務總隊 鵝黃地、中嵌空勤徽,左側鑲白幅、上書「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 代表空中勤務的唯一旗幟。

入出國及移民署

旗幟 日期 用途 設計 敘述
2007年1月2日 - 至今 移民署旗 紅地、中嵌入出國及移民署徽,署徽上方書寫「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代表移民署旗的旗幟。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旗幟 日期 用途 設計 敘述
2000年1月28日-至今 海巡旗 紅地、中嵌海巡徽 代表海巡的旗幟。
2000年1月28日-至今 海巡署署長旗 紅地、中嵌海巡徽,外加黃色邊框 代表海巡署長的旗幟。
2000年1月28日-至今 海巡署副署長旗 紅地、中嵌海巡徽,下嵌粗金線一星階級章 代表海巡署副署長的旗幟。
2000年1月28日-至今 分署長旗 海巡徽下嵌三線四星階級章 代表海巡署各分署長的旗幟。
2000年1月28日-至今 南沙指揮官旗 海巡徽下嵌三線二星階級章 南沙指揮部指揮官旗幟。
2000年1月28日-至今 海岸巡防機關旗 海巡旗左側鑲白布一條 海巡所屬各機關的旗幟,旗桿側白布內繡機關名稱。

財政部

海關旗幟

旗幟 日期 用途 設計 敘述
1977年1月1日-至今 海關旗 海關旗、財政部關務署旗。
財政部關務署署長旗 關務署長蒞臨海關艦艇時,降下艦艇主桅艦長旗改升署長旗以示歡迎。固定尺寸132.5×84公分。
財政部部長旗 財政部長蒞臨海關艦艇時,降下艦艇主桅艦長旗改升部長旗以示歡迎。固定尺寸160×115.5公分。

交通部

公共事業

旗幟 日期 用途 設計 敘述
1931年11月9日-至今 邮徽置于五条白色条纹间,象征自动盖销机戳纹。縱橫比2:3。 1931年11月9日中华民国交通部第217号部令公布。管理局用240×160厘米,一等局用192×128厘米,二等局用144×96厘米。
臺灣鐵路管理局 白色為地,中嵌鐵路徽,下書「台灣鐵路管理局」銜稱,靠旗桿側置藍、紅直紋各一。縱橫比2:3。 台灣鐵路管理局的旗幟。

機關機構

旗幟 日期 用途 設計 敘述
高速公路局局旗 白色為地,中嵌局徽,上書「交通部台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銜稱。縱橫比2:3。 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的識別用旗幟,無制式規定。
民用航空局局旗 白色為地,中嵌局徽,以「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英文銜稱環繞。縱橫比2:3。 民用航空局的識別用旗幟,無制式規定。
高速鐵路工程局局旗,已停用,此機關已解散。 白色為地,中嵌局徽,下書「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英文縮寫及中文銜稱。縱橫比2:3。 高速鐵路工程局的識別用旗幟,無制式規定。
國道新建工程局局旗 白色為地,中嵌局徽,下書「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中文銜稱。縱橫比2:3。已解散 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的識別用旗幟,無制式規定。
運輸研究所所旗 白色為地,中嵌所徽,下書「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英文銜稱。縱橫比2:3。 運輸研究所的識別用旗幟,無制式規定。
2014年2月27日-至今 航港局局旗 白色為地,中嵌局徽,下書「交通部航港局」中、英文銜稱。縱橫比2:3。 航港局的機關旗幟,自2014年2月27日起取代交通部旗懸掛於各燈塔。

教育部

體育署

旗幟 日期 用途 設計 敘述
體育署署旗 黃色旗面,中綴教育部部徽與體育署中英文名銜。

中華民國臺灣省政府

旗幟 日期 用途 設計 敘述
臺灣省政府 黃色旗面,中间绘有省徽,并书有「臺灣省政府」五字。

運動旗幟或代表旗

旗幟 日期 用途 設計 敘述
1999年-至今 全國運動會會旗 中華民國全國運動會會旗,於當屆主辦縣市於全運會期間升起。
1981年-至今 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會旗 國旗色梅花外環與青天白日加上奧林匹克五環 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會旗
中華民國以中華台北名義參加奧運、大部份綜合性運動會(如亞運世運)、大部份單項運動競賽(如田徑、棒球、籃球、足球)的代表旗。
2004年-至今 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會旗 國旗色梅花外環與青天白日加上帕拉林匹克運動會標誌 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會旗
中華民國以中華台北名義參加帕拉林匹克運動會的代表旗。
2019年10月29日-至今 中華民國聽障者體育運動協會會旗 國旗色梅花外環與青天白日加上國際聽障運動總會會徽 中華民國聽障者體育運動協會會旗
中華民國以中華台北名義參加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的代表旗。
?-至今 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會旗 藍綠色旗地、國旗色梅花外環與青天白日加上國際大學運動總會會徽的U字形 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會旗
中華民國以中華台北名義參加世界大學運動會的代表旗。

行政區旗

北部地區

旗幟 日期 用途 設計 敘述
基隆市市旗 黄色旗面,中间绘有市徽,并书有市名。 臺灣省基隆市市旗。
2010年9月20日 - 至今 臺北市市旗 白色旗面,中间绘有市徽。 臺北市市旗。
2010年12月25日 - 至今 新北市市旗 白色旗面,中间绘有该市政府标志,并书有市名。 新北市市旗。
1971年 - 至今 桃園市市旗 白底,中央置市徽,象徵圓滿和諧。 桃園市市旗。
1982年7月1日 - 至今 新竹市市旗 粉红色旗面,中间绘有市徽。 臺灣省新竹市市旗。
2019年 - 至今 新竹縣縣旗 淺藍色旗面,中綴縣徽與縣名。 新竹縣縣旗。

中部地區

旗幟 日期 用途 設計 敘述
苗栗縣縣旗 橘色旗面,中置縣徽並題上縣名。 苗栗縣縣旗。
2010年12月25日 - 至今 臺中市市旗 黃色背景書寫紅色的「臺中市」三字。 臺中市市旗,沿用省轄臺中市市旗。
彰化縣縣旗 綠色旗面,放置縣徽與黃色縣名字樣。 彰化縣縣旗。
南投縣縣旗 圓形圖案為縣徽,顏色部份,紅色象徵溫馨熱誠、綠色代表環保成長、黃色是光明希望。 南投縣縣旗。
雲林縣縣旗 白色旗面,中央置縣徽。「雲林」二字以圓體字書寫,代表和諧、團結之意。 雲林縣縣旗。

南部地區

旗幟 日期 用途 設計 敘述
1982年7月1日 - 至今 嘉義市市旗 藍色旗面,中间绘有市徽,並以隸書呈現市名。 臺灣省嘉義市市旗。
嘉義縣縣旗 白色旗面,中置縣徽與隸書「嘉義縣」三字。 嘉義縣縣旗。
2014年12月23日 - 至今 臺南市市旗 白色旗面,右側置市徽,左側置市徽標準色色塊。 臺南市市旗[6]
2010年12月25日 - 至今 高雄市市旗 白色旗面,中间绘有市徽。 高雄市市旗,沿用縣市合併前的高雄市市旗,2010年12月25日高雄市政府臨時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屏東縣縣旗 白底加上紅色「屏東縣」字樣與縣徽。 屏東縣縣旗。

東部地區

旗幟 日期 用途 設計 敘述
宜蘭縣縣旗 上方綠色,向下漸層融入藍色,表現出青綠山林、藍色海水的地理特徵。 宜蘭縣縣旗。
2011年 - 至今 花蓮縣縣旗 白底、縣LOGO、彩色橫線、中英文縣名字樣。 花蓮縣縣旗。
2023年 - 至今 臺東縣縣旗 暫未公佈2023年版縣徽版本的縣旗。

離島地區

旗幟 日期 用途 設計 敘述
1973年至今 澎湖縣縣旗 黃色底,置縣徽與紅色縣名。 澎湖縣縣旗。
1992年3月27日至今 金門縣縣旗 綠色底加上縣徽。 金門縣縣旗。
1984年2月10日至今 連江縣縣旗 白色底,置縣徽與紅色縣名。 連江縣縣旗。

社團旗幟

旗幟 日期 用途 設計 敘述
1952年10月30日-至今 中國青年救國團旗

青天白日代表國家的靈魂及三民主義思想。三根紅條代表青年勇敢、犧牲和無畏的精神。綠色象徵中華民國青年的活力、生氣、永遠進步與永遠青春。

救國團活動專用,亦是該團前身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旗幟。

歷史旗幟

 中華民國北洋政府旗幟列表
民用旗 政府旗 軍用旗
陸用

民用旗

政府旗

陸軍旗

海用

民船旗

政府船旗

海軍旗

中央首長

北洋政府

旗幟 日期 用途 設計 敘述
1927年9月26日-1928年6月4日 大元帥旗 橫5尺、直3尺5寸,邊緣加4寸杏黃色絲穗,靠旗桿上角留一1尺7寸5分見方白地,正反兩面繡製尚書十二章,外環金黃色嘉禾。旗桿在右側。 張作霖擔任北洋政府首腦「中華民國陸海軍大元帥」後,制定代表此職務的旗幟[7]



國旗

旗幟 日期 用途 設計 敘述
1907年8月-1928年12月17日 鐵血十八星旗 紅底與黑九角象徵「血」與「鐵」,代表鐵血主義;黑九角代表中國古代的九個州。黑九角內外兩圈各九顆共十八顆圓星,代表關內漢族的十八行省;金黃色代表炎黃子孫。 武昌起義時,中華民國湖北軍政府所使用的國旗。
1912年1月10日-1928年12月17日 五色旗 組成的旗幟,分別象徵中國漢、滿、蒙、回(穆斯林)、藏五大民族。 中華民國首面國旗。
1915年12月-1916年3月22日 中華帝國國旗 組成的旗幟,分別象徵中國漢、滿、蒙、回(穆斯林)、藏五大民族。 中華帝國的國旗,袁世凱中華民國由共和制改為帝制,國號定為中華帝國,廢五色旗,改為中華帝國國旗。
1940年-1943年 汪精衛政權國旗 同中華民國國旗,於左上角加設黃長三角,內文「和平反共建國」。 中華民國南京國民政府(汪精衛政權)的國旗。

海關旗幟

旗幟 日期 用途 設計 敘述
1912年12月16日-北伐後 海關旗 五色旗左上角加上綠底黃X海關旗 北洋政府海關旗,北伐成功後停用[8]
1929年1月24日-1931年2月20日 海關旗 國旗加上海關徽 總稅務司梅樂和1929年1月24日發布第3848號通令規定的海關旗。
1931年2月20日-1976年12月31日 海關旗 國旗加上綠色水波紋 規定於1929年《各項船舶旗幟圖》的海關旗,當時由外國人主持的海關延到1931年才啟用,1975年11月1日起海關艦艉旗改懸國旗。

警察旗幟

旗幟 日期 用途 設計 敘述
1912年-1928年 警察旗 以黃綢或布為質,在旗中央飾以圍繞嘉禾之五色五角星之旗徽,比例為該旗1/5,縱橫比3:5,旗桿位於旗幟右側(Small vexillological symbol or pictogram in black and white showing the different uses of the flag)。 北洋政府的警察旗,政府公報第111號所規定旗式。
1912年-1928年 水上巡警旗 將海軍旗左上角十二芒白日改為圓日,加上4條白色水波紋,縱橫比3:4。 北洋政府的水上警察旗,政府公報第213號「教令第6號(1912年11月29日)公布。
1928年-1949年 警艇旗 國旗加上4條白色水波紋,縱橫比2:3。 規定於1929年《各項船舶旗幟圖》的警艇旗,政府遷台後至1969年才恢復水上警察編制,但已不再使用此旗。
1932年-1949年 縣保衛團旗 白色旗地,橫96、縱78公分,中央置半徑46公分之國徽。旗幟上下緣各有36枚紅色旗牙,左緣26枚,每一旗牙底邊3公分、高2公分。旗幟靠旗桿側紅布橫度9公分,內書寫總區甲牌團號,格式為「某某縣保衛團」、「某某縣保衛團第幾區團」、「某某縣保衛團第幾區團第幾甲」、「某某縣保衛團第幾區團第幾甲第幾牌」。 1929年立法規定將各地方原有之鄉團及一切自衛組織改組為縣保衛團,類似今日的民防或義警。1932年6月17日公佈縣保衛團旗式。
1932年-1947年 警察旗 藍色旗地,旗中央置國民黨旗,黨旗與旗地間隔以白框[9] 北伐成功後的警察旗。內政部為區別軍警,於1932年5月4日擬訂警察旗式呈報行政院,於同年5月17日經國民政府核定。但此旗式仍與陸軍砲兵部隊軍旗造型雷同,僅尺寸及比例不同。
1947年-1974年 警察旗 青天白日右下紅地,置金黃色飛翔警鴿[10] 1947年7月22日內政部以原警察旗「行憲在即,黨旗式樣不足以代表國家警察之精神」,予以廢止、制定新旗式。

船舶旗幟

旗幟 日期 用途 設計 敘述
1929年-2003年[註 1] 行政長官旗 旗式類似陸軍旗,白邊較窄、國徽較大。 規定於1929年《各項船舶旗幟圖》代表高階文官的船旗,已無人使用。
1929年-1966年 商船旗 國旗加上黃色水波紋 規定於1929年《各項船舶旗幟圖》的商船旗,1966年行政院規定「動員戡亂時期暫停使用商船旗並經常懸掛國旗」[11],動員戡亂時期結束後,依公海公約第5條規定及國際慣例,以國旗為商船旗 。
1912年-1929年 鹽務旗 比例為4:3,旗面放置四個等邊三角形,邊長為旗長1/12 1914年《政府公報》記載,財政部公佈鹽務巡船旗[12][13]
1929年-1949年 鹽務旗 國旗紅地改白地,加上藍色水波紋 規定於1929年《各項船舶旗幟圖》的鹽務旗,政府遷台後不再使用。
1935年4月10日-1949年 護漁巡艦及漁業調查試驗等船旗幟 國旗加上15顆大白星及16顆小白星環繞青天白日 出自1935年4月10日國民政府公報第1712號。可能於政府遷台後停用。
1925年3月13日-1928年 海岸巡防處任務船旗 蓝底,左上为红底,地球及三条白色水波纹构成“巡”字样。 出自1925年内務部咨開准海軍部咨稱本部擬定全國海岸巡防處任務船旗一案。[14]

邮政旗幟

旗幟 日期 用途 設計 敘述
1919年-1929年 邮旗 左上为五色旗,旗面为白色缀有灰色雁,比例为5:8。 規定於1929年2月8日政府公报教令第五号。
1929年-约1935年 邮旗 国民政府时期邮政旗左上替换为青天白日旗。[15]

舊行政區旗

旗幟 日期 用途 設計 敘述
1922年-1949年 昆明市市旗 市旗中央置市徽,市徽底色為藍色,紅邊白圈交叉相交,代表日月交比,中央有黃色「市」字,象徵溝通東西兩半球之文明而成為一模範城市。 昆明市的舊市旗,在中國人民解放軍攻佔昆明後停用。
1981年-2010年 臺北市市旗 市旗中央置市徽,市徽以梅花外形表示屬於中華民國。 臺北市的舊市旗,現已停用。
1980年代-1999年 臺北縣縣旗 藍、綠、黃三色旗,中置關渡大橋及臺北縣最高山峰拉拉山塔曼山的剪影,以及縣名中、英文字樣。 臺北縣縣旗,於1980年代起啟用,詳細式樣及啟用時間不詳,在蘇貞昌執政後,因改用新識別標誌而停用。
1999年-2006年 臺北縣縣旗 白、綠色底旗,中置縣徽CIS視覺標誌與縣政理念「新北縣,好生活」口號,以及縣名中、英文字樣。 臺北縣縣旗,在蘇貞昌執政時期使用,在周錫瑋任縣長時復用舊版縣徽而停用。
2006年-2010年 臺北縣縣旗 淡黃色底,放置縣徽CIS視覺標誌與縣名中、英文字樣。 臺北縣末代縣旗,因升格為新北市而停用。
不詳-2010年
2018年-2019年
新竹縣 紅底,中置「新竹縣」字樣及隸書「竹」字。 新竹縣的舊縣旗,邱鏡淳執政時期停用。2018年楊文科就任縣長後,短暫復用此版本縣旗。
2010年-2018年 新竹縣 橙黃色底,中置「新竹縣」字樣、縣徽及「希望亮麗科技城」字樣。 新竹縣的舊縣旗,在邱鏡淳執政時使用,於2018年楊文科就任縣長後復用舊版紅色縣旗,翌年改用現行版本。
1951年-2010年 臺中縣縣旗 黃底,中置縣徽與「台中縣」字樣。 臺中縣縣旗,因與省轄臺中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而停用。
1978年-2014年 臺南市市旗 藍色旗面,中置市徽。 省轄臺南市市旗,與臺南縣合併升格直轄市後仍沿用四年,至選出新旗後停用。
不詳-2010年 臺南縣縣旗 長方形綠地是一片青翠綠油油的平原,象徵生生蓬勃的朝氣,自強不息的活力。 臺南縣縣旗,因與省轄臺南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而停用。
1974年-2009年 高雄市市旗 白底,中置市徽。 高雄市市旗,因改用新版市旗而停用。
不詳-1999年 高雄縣縣旗 藍底,中置縣徽與「高雄縣」字樣。 高雄縣縣旗,因改用新版縣旗而停用。
1999年-2010年 高雄縣縣旗 白底,中置縣徽與「高雄縣」中文及英文字樣。 高雄縣縣旗,因與高雄市合併升格而停用。
1984年-2014年 臺東縣縣旗 白底,中置縣徽與「台東縣」字樣。 臺東縣的舊縣旗,現已停用。
2014年-2023年 臺東縣縣旗 白底加上臺東縣形象識別標誌、縣名中、英文。 臺東縣的舊縣旗,因改用新版縣旗而停用。
不詳-2010年 花蓮縣 白底、舊縣LOGO、彩色橫線、中英文縣名字樣 花蓮縣的舊縣旗,因改用新版縣旗而停用。

其他專用旗幟

鐵路旗

旗幟 日期 用途 設計 敘述
1919年8月23日 - ? 鐵路旗 由翅膀、車輪組成「飛輪」,行駛於鐵軌之上。縱橫比2:3。

招商局旗

旗幟 日期 用途 設計 敘述
1912年-1942年10月[來源請求] 輪船招商局 紅底黃圓設計。 繼承自清朝的旗幟設計。
1942年10月-1951年1月31日[來源請求] 輪船招商局 左上紅底黃圓,邊緣有黃色波浪設計。 民國在大陸後期所使用的旗幟。

注释

  1. ^ 確切停用年代不明,《各項船舶旗幟圖》依行政程序法第174條之1,於2003年1月1日自動失效。

参考文献

  1. ^ 國民政府檔案--陸海空軍旗幟法令(二). [2014-03-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3-02). 
  2. ^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陸海空軍軍旗條例附圖
  3. ^ 軍史館「國民革命軍總司令旗」. [2014-03-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2-20). 
  4. ^ 文化部「國民革命軍總司令旗」. [2014-03-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3-02). 
  5. ^ 警徽警旗製用規定. [2011-06-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4-07). 
  6. ^ LOGO下載_臺南市政府. [2015-0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27). 
  7. ^ 大元帥令:「茲制定大元帥旗公布之,此令!」. 北京: 中華民國政府公報(4105號). 1927年9月27日. 
  8. ^ 民国元年国旗及陆海军旗式.1912. [2016-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16). 
  9. ^ 國史館收藏「國民政府檔案---警察旗式制定卷」
  10. ^ 內政部訓令. 制定「警察隊旗製用辦法」,並將舊有警察隊旗式廢止. 南京: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公報. 1947年10月2日: 頁5–6 [2014年3月2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年1月12日). 
  11. ^ 行政院民國55年9月20日台五十五交字第7049號令:「我國商船在動員戡亂時期,暫停使用商船旗並經常懸掛國旗。」
  12. ^ 《政府公報》,1914年3月27日第677號,第25冊352,財政部公佈鹽務巡船旗式
  13. ^ Flag of the Salt Administration (1912-1929) - FOTW. [2014-04-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4-21). 
  14. ^ Coastal Defense Ships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江蘇省長公署訓令第一九六五號(中華民國十四年三月十三日), 案准内務部咨開准海軍部咨稱本部擬定全國海岸巡防處任務船旗一案 - 《江苏省公报》1925 年第4013期
  15. ^ Postal Ensigns (Chinese Republic). [2014-05-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27). 

外部链接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