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反破壞工作小組/反破壞工作小組成員申請/存檔/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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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者:Cheng-Yuan Chen(討論頁·貢獻·已刪除的貢獻·編輯次數·日誌·註冊日期·查封記錄)
- 完成--沉迷酒色的人(留言 | 簽到)發表於 2017年6月12日 (一) 04:00 (UTC)
- 申請者:A-Chinese-User(討論頁·貢獻·已刪除的貢獻·編輯次數·日誌·註冊日期·查封記錄)
- 完成--沉迷酒色的人(留言 | 簽到)發表於 2017年6月13日 (二) 02:58 (UTC)
- 申請者:Thomas Chu Tsun On(討論頁·貢獻·已刪除的貢獻·編輯次數·日誌·註冊日期·查封記錄)
- 完成--沉迷酒色的人(留言 | 簽到)發表於 2017年6月23日 (五) 15:41 (UTC)
- 申請者:AndyAndyAndyAlbert(討論頁·貢獻·已刪除的貢獻·編輯次數·日誌·註冊日期·查封記錄)
- 完成--沉迷酒色的人(留言 | 簽到)發表於 2017年7月26日 (三) 02:28 (UTC)
- 申請者:Tsoi456(討論頁·貢獻·已刪除的貢獻·編輯次數·日誌·註冊日期·查封記錄)
- @Tsoi456:可否在這裏解釋一下閣下用戶討論頁上被其他編輯2次加入{{uw-vandalism3}}的事情(有關擾亂性編輯)?雖然小組沒有加入限制,但我相信任何人都不會接受正進行破壞行為的編輯加入(我並沒有表示閣下是破壞者)。希望閣下能夠解釋清楚事情。-- FrancoT 留言討論 貢獻 2017年8月3日 (四) 14:12 (UTC)
- (~)補充:回覆時請ping我。-- FrancoT 留言討論 貢獻 2017年8月3日 (四) 14:42 (UTC)
- @Francotsangfh:似乎是Tsoi456君在對方討論頁留言隨後又移除自己的留言,移除自己的留言不算是擾亂性編輯,最多給與Wikipedia:討論頁指引#自己的意見中的指引,若要撤回自己的留言或是更正留言,應當使用刪除線或提示文字來顯示該段文字曾經受到更改給與提醒。--Joshua Zhan Talk ☎ 2017年8月3日 (四) 15:38 (UTC)
- 這個個案應該不算大問題,不過應提醒當事人--沉迷酒色的人(留言 | 簽到)發表於 2017年8月3日 (四) 15:48 (UTC)
- @Tsoi456、Joshua Zhan、H2244932:經閱讀相關編輯內容後,在下同意Joshua Zhan和H2244932的看法。刪除自己的留言的確不算擾亂性編輯/破壞。因上述原因及作出的各編輯後, 批准Tsoi456君加入。雖然如此,亦請閣下留意刪除自己留言時應做的行為,因為某些行為確實會令其他編輯感到困惑。-- FrancoT 留言討論 貢獻 2017年8月3日 (四) 16:02 (UTC)
- 完成--沉迷酒色的人(留言 | 簽到)發表於 2017年8月3日 (四) 16:1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