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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仲裁委員會選舉候選人問答:Allerv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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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

請使用以下代碼添加問題:

#{{ACE Question
|Q=您的問題
|A=}}

每名用戶最多對每名候選人提出兩條問題,並可跟進補充提問,必須與原先問題及候選人答覆有關。


  1. 您好,感謝您參選首屆仲裁委員會。請您簡單闡述您認知中仲裁機制的宗旨和仲裁員的權責。--西 2024年10月12日 (六) 16:00 (UTC)[回覆]
    感謝您提出這些問題。對於一個成熟的線上百科全書以及其社群來講,管理員、steward的存在確實有助於維持社群的和諧穩定,但擁有上述權限的用戶畢竟是人,解決爭議的手法難免會有偏頗之處;仲裁機制旨在為所有用戶提供一條中立、嚴謹、保密、客觀的問題解決通路,透過融合不同背景、不同專長用戶的意見,嘗試着產生共識,有助於改善裁決偏頗的問題,減少不公裁決的發生幾率。以更好地保護對社群做出建設的用戶;匡正不諳或曲解社群守則的用戶,促進用戶對社群的信任度及對社群方針、守則的理解尊重。
    作為一個仲裁員,應該完全理解社群方針,兼聽則明,採納多方用戶的意見,並在常識以及客觀事實、有效證據的基礎上作出公正的裁決,維持社群秩序,不能因為自己的立場以及對其他用戶的不滿而作出偏頗不公的裁決。倘若與其他仲裁員的立場不一致,或是本人介入,應該儘量避免使用封鎖權限,招致不滿--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0月12日 (六) 23:20 (UTC)[回覆]
  2. 您認為近期有哪些出現重大編者矛盾或爭議的議題可能需要發起仲裁或仲裁介入?--西 2024年10月12日 (六) 16:00 (UTC)[回覆]
    感謝您對編輯爭議的關心。本人認為Wetrace、詩琳童以及Marvin(已被禁制)等人長期霸佔輪子系列條目,將意見不合用戶的編輯內容退回,引發其他用戶不滿的事情是相當棘手的,因為本人也曾介入。另外,一些用戶在提刪問題上因關注度、原創研究的意見不合引起編輯爭議(如紅渡廚與日期20220626、Patrickov、Zhenqinli,以及TIY,後者雖然沒有直接回應編輯爭議指控,但按照紅渡廚刪除主義、堅持反對原創研究的立場,不排除再度告TIY的可能性),進而相互提告,紅渡廚也曾因為相近的原因提告其他用戶,要求對被提告者採取禁制、封鎖的措施,惟管理員皆未做出實質有效的措施應對,已持續甚久,也應得到介入。Chinuan也與自由雨日、wolfch等人有所衝突,雖已遭禁止編輯所有討論頁面,但禁制甫一解除就發生衝突的幾率仍然不小。--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0月12日 (六) 23:06 (UTC)[回覆]
  3. 你提到會對嚴重破壞本站文明方針……用戶予以封鎖,我希望知道你對文明方針的理解,具體來說,如何判斷一個人的語言是否是不文明的?你可以舉一些例子來支撐你的觀點。 Stang 2024年10月15日 (二) 07:00 (UTC)[回覆]
    感謝您的提問。例如使用詈語、詛咒、攻擊或歧視性言論等顯而易見的不文明行為此處便不再一一解釋,所有用戶不管在任何時候都應該避免此類行為,或者誘導其他用戶做出不文明行為;此處可以列出本人遇到的不文明行為。
    --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0月16日 (三) 00:30 (UTC)[回覆]
  4. 去年發表的一個關於英維仲裁委員會的學術文章中提到了以下問題:Rather than deciding which editor is right or wrong or arbitrating disputes, the Arbitration Committee identifies and favors the parties who hold high levels of social capital due to their long-term interactions as editors of the encyclopedia. 請問你認為這類問題在中維已有的流程系統中是否存在?你認為應該怎樣保證仲裁委員會儘量不存在此問題?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16日 (三) 11:02 (UTC)[回覆]
    感謝您提出此問題,原文大概是說「仲裁委員會並不決定哪個編輯是對是錯,也不負責仲裁糾紛,而是確定並青睞那些由於長期與百科全書編輯互動而擁有高社會資本的當事人。」偏袒特定用戶或擱置編輯糾紛的情況確實存在,通常,因為某些用戶加入Wikipedia更早,編輯次數(或創立的條目)更多,其他用戶可能會將他們視為厲害的存在,不過隨着更熟悉方針、更積極於站務的新人的加入,舊用戶的編輯問題也能被發現並被糾正。 編輯的對錯及其判定會影響讀者對於一件事物的認知,作為一位普通的編者,我本身就奉行「編者有義務避免讀者被誤導」(包括不僅限於編輯,還有其編輯態度本身等)的原則,而每個編者/讀者都有自己的對錯判斷原則。避免上述學術文章提及的這類問題發生的方法就是,仲裁委員會應該採取非歧視原則,接納各種背景的用戶,給予參加社群僅1至3年,但完全熟悉並能正確運用方針的用戶機會,亦給予資歷更久的用戶以機會,有助於避免仲裁偏袒,有效處理對錯糾紛,也有助於避免過度精英化。--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0月16日 (三) 23:25 (UTC)[回覆]
  5. 您好,在Wikipedia:仲裁/方針的第一段寫出了...最終爭議解決措施,旨在應對社群始終無法通過常規流程解決的用戶衝突,想知道您對這句話的解讀,謝謝。--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17日 (四) 15:24 (UTC)[回覆]
    感謝提問,讓您久等了,仲裁委員會主要在以下狀況下發揮作用,1.顯然,讀者可以看到,有很多被提報至WP:VIP、WP:AN3、WP:ANM等專案頁面的用戶間編輯衝突未能透過管理員及其他資歷較久的用戶的調停而得到根本的解決,或遭到擱置。例如紅渡廚與多名用戶就提刪和條目重審所發生的衝突,以及UjuiUjuMandan與Wengier發生的文明行為爭議,此時便需要仲裁委員加以判斷各方行為之正確與否,並與其他仲裁委員會成員討論後採取進一步措施;2.不同於百度百科、抖音百科等用戶主要來自中國大陸,而且社群採取一言堂管理模式的線上百科全書,維基百科的用戶來自世界各地,因每個人生活文化背景、政治立場各異,難免發生衝突,倘若不加以解決,勢必有礙社群的進一步發展。兩岸四地用語、部分參考來源的可靠與否(見WP:RSP社群無共識部分)的確定、高風險主題的確定等,仲裁委員會應該總結各方觀點,嘗試給出一個能讓絕大部分用戶滿足的解決方案。上述問題或許可以透過社群方針解決,但效果杯水車薪,仲裁委員會成員好比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在三權分立原則下擁有至高的權力,人常說偏聽則暗、兼聽則明,作為仲裁委員,更不能因為自身立場而對任意一方有所偏頗,而應該接納各方意見,作出最公正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