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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討論:183.49.86.156/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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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

您似乎參與了一場編輯戰。請留意,您在24小時內不可對一個頁面執行超過三次的回退;在不同頁面進行大量有爭議的回退亦可能被判定是編輯戰。請您不要繼續進行回退操作,否則您將可能被禁止編輯維基百科。請善用討論頁與其他編者交流以期達成共識,另請參閱爭議的解決。請停止回退,否則將遭受封禁。這對於編輯戰對方也是一樣的。請溝通後再編輯。--Tiger留言2017年6月12日 (一) 08:09 (UTC)

如果這是一個共享IP位址且您沒有做出這些編輯,請考慮註冊一個用戶,以避免收到不相關的通知。
A字傢伙不懂中文,不要和他玩了

又來了,人無恥無敵呀


如果您先停,對方並不會因此就得以堅持他的版本,且在對方給出了一些(雖然不太合理的)理由時,認為是純粹破壞不完全合理。--Tiger留言2017年6月12日 (一) 08:15 (UTC)

note

由於違反3RR原則,於上海城市精神,您已被暫時禁止編輯維基百科。在封禁結束後,我們依然歡迎您作出建設性的編輯。如果您對封禁的理由持有異議,請您通過郵件向封禁您的管理員或者其他管理員申訴。您也可以於您自己的討論頁頁頂加入{{unblock|您的理由}}並寫下您要求覆審的理由或您的疑問。重新註冊賬戶或者直接使用匿名身份在維基百科的頁面申訴的做法,會被視為繞過封禁發言,可能導致您的封禁時間被延長

--Antigng留言2017年6月12日 (一) 08:20 (UTC)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接受。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反破壞不受3RR限制,對方將上海城市精神條目的內容清空,重定向到上海人[1],這屬於破壞行為,依據Wikipedia:破壞中「破壞類型」第一條:清空頁面。所以,在下反破壞不受3RR限制。 該封禁的查封ID是#$1。--183.49.86.156留言2017年6月12日 (一) 08:23 (UTC)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管理員已對此封禁決定作出複檢,並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接受這位用戶的申訴,並予以解封或縮短其封禁期限。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該條目存在編輯戰的問題。
如果一個條目要與另一個條目合併,可由用戶自己改為重定向。若有其他用戶反對,則需提交存廢討論或WP:MERGE而非反覆回退對方編輯。在有其他用戶反對的情況下,仍逕自移除大量內容,應視作破壞。移除破壞的,自然不應被封禁。
  處理人:Techyan留言2017年6月12日 (一) 09:05 (UTC)
破壞的定義是,通過增刪或修改內容,故意危害維基百科的完整性與正確性。對方將條目重定向以後進行過合併操作。所以完全存在可能性,對方是在合併這個條目,而不是故意清空內容以危害完整正確性。是故,「這屬於破壞行為」無法被論證,也不予採信,您們的行為屬於編輯戰,而且均違反了3RR之原則。--Antigng留言2017年6月12日 (一) 08:30 (UTC)
行,照你的理論,可以把中華人民共和國重定向到地球,因為是地球一部分嘛,然後只要在地球條目里加點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容就行了。183.49.86.156留言2017年6月12日 (一) 08:32 (UTC)
編輯是否最終被認為是正確的,和編輯行為本身是否屬於破壞,是兩回事。顯然經過一場討論,絕大多數的用戶都不認可中國合併到地球,但是,如果用戶真心覺得是因為前者內容過於龐雜,應當合併到後者,那麼同樣不屬於破壞方針定義的破壞

--Antigng留言2017年6月12日 (一) 08:37 (UTC)

嗯,所以就要放任他們違反方針的行為,領教了。183.49.86.156留言2017年6月12日 (一) 08:40 (UTC)
每個人對WP:NOTWP:NPOVWP:GNG的理解都是不同的,您認為符合要求,應當拆分的內容,在對方看起來,也許覺得就是過分瑣碎的信息,應合併到主條目。是故,一切和此類內容方針相關的問題,都應當透過正常討論,而不是反覆的回退解決。User:Istcol說得很好:「十人十義,千人千義,汝之蜜糖,彼之砒霜」。--Antigng留言2017年6月12日 (一) 08:42 (UTC)
所以啊,照你的說法,以後把中華人民共和國直接重定向到地球就行了,反正也不能回退,誰回退過了三次,誰就被封。不再繼續回應無意義話題。謝謝另一位管理員解封。183.49.86.156留言2017年6月12日 (一) 08:45 (UTC)
維基百科沒有最後期限,討論出共識後,若對方再行回退則屬於擾亂性編輯,應當採取更加嚴厲的措施阻止之。但是,現在不屬於此類情形。--Antigng留言2017年6月12日 (一) 08:48 (UTC)
混淆編輯戰和破壞不會讓您的發言顯得更有道理。 --達師 - 345 - 574 2017年6月12日 (一) 08:49 (UTC)
「維基百科沒有最後期限」,所以可以無限期放任破壞,絕!難道清空正常條目的空頁面不是破壞?難道恢復被破壞的頁面不是反破壞?183.49.86.156留言2017年6月12日 (一) 08:51 (UTC)
要論證符合WP:VAND的定義才可進行所謂反破壞的行為。清空正常條目當然存在合法的情形,合併條目便是最明顯的例子。--Antigng留言2017年6月12日 (一) 08:54 (UTC)
所以咯,可以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併到地球,不算破壞。道理都講清楚了,你不肯承認自己錯了,這是你的自由。183.49.86.156留言2017年6月12日 (一) 08:56 (UTC)
您論證的邏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併到地球」明顯與共識有違,所以屬於破壞。這邏輯是錯的,上面破壞方針的原文也說了,「只要他們懷有改進維基百科的善意,那就算破壞,即使行為可能違反維基社群的共識或守則」。--Antigng留言2017年6月12日 (一) 08:5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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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Antigng不要雙重標準,按照這個來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可以重定向到地球。183.49.86.156留言2017年6月12日 (一) 09:01 (UTC)

注意您這裏的「可以」有兩層不同的含義,一是您這樣做最終能夠被社群接受,二是您這樣做會當作破壞被處理。我的論點很明確,這種行為最終不會被社群接受,但是只要對方是善意為之,那就不屬於破壞,會進行溝通討論,解決問題,而不是發兩警告就直接封禁。--Antigng留言2017年6月12日 (一) 09:05 (UTC)
你說是破壞就是,你說不是就不是,你是方針,你厲害,我說不過你,拜拜。183.49.86.156留言2017年6月12日 (一) 09:06 (UTC)

還在拼命強辯,真的是夠會玩的。難怪主帳號會有因擾亂被封的紀錄


那可恥的人是誰?他神氣啦,玩了上海那麼久,換得一日封禁。218.250.207.59留言2017年6月13日 (二) 09:37 (UTC)

那人是某個被罷免的管理員,內心陰暗,所以就拿「上海」有關的東西泄憤。219.134.10.247留言2017年6月27日 (二) 04:4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