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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討論:蕭嘉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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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 user message留言2012年9月23日 (日) 05:18 (UTC)[回覆]

2012年9月

請勿進行破壞
請您停止破壞,並請您恪守方針及指引。您之編輯有違方針,已經構成破壞並已遭回退。如需進行編輯測試,請使用沙盒。如果您認為這只是個誤會,請來我的討論頁留言。

維基百科不是連結集,請不要在正文中加入冗餘的外部連結。--烏拉跨氪 2012年9月23日 (日) 16:14 (UTC)[回覆]

紫微斗數命宮的看法的快速刪除通知

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快速刪除旨在加快處理顯然不合適的頁面。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條目內容,您可聯絡管理員,讓他們將內容通過郵件發送給您,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lavixcanvas Kiss - Carly Rae Jepsen 2012年9月25日 (二) 10:24 (UTC)[回覆]

Joey&Jfans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Joey&Jfans」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頁面存廢模板,討論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頁面不適合維基百科。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內容,您可聯繫管理員,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9月25日 (二) 21:05 (UTC)[回覆]

您好,您上傳的檔案 File:2012-10-24.jpg ,該檔案未知作者或協議,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以免犯了Wikipedia:上傳/未知作者或協議Honmingjun--銘均 2012年10月25日 (四) 00:29 (UTC)[回覆]

請補充檔案File:2012-10-24.jpg的版權或來源信息

歡迎參與維基百科。您所上載的檔案File:2012-10-24.jpg由於沒有註明上載頁面所要求的所有資訊,將作快速刪除處理。請補充所需的所有資訊,包括填寫上載頁面的虛線方塊內所有欄目,以及使用了適當的檔案版權標誌。維基百科嚴格規範圖片上載手續,是為了避免侵犯版權所致,多謝您的注意和合作。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0月25日 (四) 00:43 (UTC)[回覆]

您創建的條目黃恆堉可能侵犯版權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黃恆堉」被認為與他人的文字雷同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版權常見問題解答何為侵犯著作權,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修改疑似侵權頁面,或再重複創建相同內容的頁面,版權驗證皆因維基百科十分重視版權。請前往問題頁面了解情況。您亦可以與提出檢查的維基人進行溝通。維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領域或兼容共享創意-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協議的內容,若要繼續保留該內容在維基百科,您可:

  • 捐獻版權 —— 適用於內容原創者或版權持有者;
  • 請求版權許可 —— 適用於複製他人文字,且希望繼續使用者;
  • 重寫 —— 用您自己撰寫的文字重新建立該條目;
  • 申訴 —— 這也許只是個誤會。

謝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IRC聊天頻道 · 版權常見問題解答 · 何為侵犯著作權 --Snorri留言2012年10月26日 (五) 18:47 (UTC)[回覆]

File:2012-10-24.jpg的快速刪除通知

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條目內容,您可聯絡管理員,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0月28日 (日) 03:58 (UTC)[回覆]

請補充檔案File:2012-10-24-2.jpg的版權或來源信息

歡迎參與維基百科。您所上載的檔案File:2012-10-24-2.jpg由於沒有註明上載頁面所要求的所有資訊,將作快速刪除處理。請補充所需的所有資訊,包括填寫上載頁面的虛線方塊內所有欄目,以及使用了適當的檔案版權標誌。維基百科嚴格規範圖片上載手續,是為了避免侵犯版權所致,多謝您的注意和合作。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0月28日 (日) 03:58 (UTC)[回覆]

請補充檔案File:GOEY.jpg的版權或來源信息

歡迎參與維基百科。您所上載的檔案File:GOEY.jpg由於沒有註明上載頁面所要求的所有資訊,將作快速刪除處理。請補充所需的所有資訊,包括填寫上載頁面的虛線方塊內所有欄目,以及使用了適當的檔案版權標誌。維基百科嚴格規範圖片上載手續,是為了避免侵犯版權所致,多謝您的注意和合作。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0月29日 (一) 03:33 (UTC)[回覆]

您好,謝謝您為江惠儀上傳照片,但是請注意一點,照片來源必須符合自己拍到的才能符合維基百科,由官網或是其他地方轉貼過來的都不允許的,繼始是它本人書面同意轉載都不行。Honmingjun--銘均 2012年10月29日 (一) 10:08 (UTC)[回覆]

File:2012-10-24-2.jpg的快速刪除通知

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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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條目內容,您可聯絡管理員,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0月31日 (三) 01:01 (UTC)[回覆]

File:GOEY-.jpg檔案存廢討論通知

您好,您先前上傳的檔案「File:GOEY-.jpg」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檔案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上傳檔案,但請先看看合理使用準則圖像使用守則

被提出存廢討論可能因為圖片缺乏圖像版權標誌等重要資訊。請參與檔案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您如能解決該問題,請盡快解決,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著作權IRC聊天頻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1月3日 (六) 12:57 (UTC)[回覆]

請補充檔案File:GOEY.jpg的版權或來源信息

歡迎參與維基百科。您所上載的檔案File:GOEY.jpg由於沒有註明上載頁面所要求的所有資訊,將作快速刪除處理。請補充所需的所有資訊,包括填寫上載頁面的虛線方塊內所有欄目,以及使用了適當的檔案版權標誌。維基百科嚴格規範圖片上載手續,是為了避免侵犯版權所致,多謝您的注意和合作。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1月13日 (二) 00:44 (UTC)[回覆]

File:GOEY-.jpg的快速刪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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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1月13日 (二) 00:45 (UTC)[回覆]

File:GOEY.jpg檔案存廢討論通知

您好,您先前上傳的檔案「File:GOEY.jpg」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檔案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上傳檔案,但請先看看合理使用準則圖像使用守則

被提出存廢討論可能因為圖片缺乏圖像版權標誌等重要資訊。請參與檔案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您如能解決該問題,請盡快解決,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著作權IRC聊天頻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1月13日 (二) 00:45 (UTC)[回覆]

有關江惠儀條目

您好:維基百科不是歌迷網站,重要性不足的細節內容請勿寫入。另外,除參考資料、外部連結等章節外,內文中請勿使用外部連結。敬請配合,謝謝!--Kolyma留言2013年2月3日 (日) 01:16 (UTC)[回覆]

2013年3月

您似乎在江惠儀參與了一場編輯戰。請留意,您在24小時內不可對一個頁面執行三次以上的回退;在不同頁面進行大量有爭議的回退亦可能被判定是編輯戰。請您不要繼續進行回退操作,否則您將可能被禁止編輯維基百科。請善用討論頁與其他編者交流以期達成共識,另請參閱爭議的解決。--Leon3289留言2013年3月13日 (三) 11:55 (UTC)[回覆]

外鏈

請不要在正文內加入外部連結,謝謝。烏拉跨氪 2013年3月13日 (三) 13:18 (UTC)[回覆]

請勿加入不當外部連結。維基百科並非外部連結收集站,更非廣告宣傳發佈處。不當連結包括個人網站連結、與閣下有所聯繫之網站連結及用於吸引訪客或宣傳目的的連結,惟不僅限於此。請參閱外部連結指引以獲取更多資訊。維基百科網站使用nofollow標籤,條目中之外部連結不會影響其搜尋引擎排名。如閣下認為條目內應包含該連結並打算再次加入,請務先提案至條目討論頁以交由社群討論。敬希合作。--烏拉跨氪 2013年3月13日 (三) 14:26 (UTC)[回覆]

歡迎您維基夥伴!

維基夥伴您好,歡迎您加入維基夥伴的行列,在維基上若有任何問題歡迎隨時發問。
安可 ♪留言2013年11月6日 (三) 03:18 (UTC)[回覆]

請勿使用站外的社群管道進行廣告行為

您好,今天早上我在Facebook台灣維基人粉絲頁面上,看到有某位特定歌手的消息被轉貼過去,並且是以該粉絲頁的名義發佈。從您的編輯紀錄及臉書頁面觀察,推測可能是你轉錄的。提醒您,該頁面是台灣維基人交流空間,所有貼文主題應與維基相關,不可做為特定人士廣告之用。我已經先暫時移除您在該頁面的管理員身份,請留心相關分際。--Reke留言2014年1月8日 (三) 11:32 (UTC)[回覆]

您創建的條目金絲奇楠可能侵犯版權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金絲奇楠」被認為與他人的文字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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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捐獻版權 —— 適用於內容原創者或版權持有者;
  • 請求版權許可 —— 適用於複製他人文字,且希望繼續使用者;
  • 重寫 —— 用您自己撰寫的文字重新建立該條目;
  • 申訴 —— 這也許只是個誤會。

謝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IRC聊天頻道 · 版權常見問題解答 · 何為侵犯著作權 --JuneAugust留言2014年3月14日 (五) 02:00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