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魏如昀
本條目必須遵守維基百科生者傳記方針。缺乏來源或來源不可靠的負面內容必須立即移除,尤其是可能造成當事人名譽損害的內容。在移除這些資料時不受到回退不過三原則的規範。 如果您是本條目的主角,請參見關於您本人的條目及自傳。如發現條目主角編輯條目時,請參見處理條目主角所作的編輯。 |
本條目與高風險主題在世人物傳記相關,故適用高風險主題流程及相關規範。持續或嚴重牴觸維基百科五大支柱或方針指引的編者可被管理員封鎖或實施編輯限制。用戶在編輯本頁面前應先參閱高風險主題相關規範。 |
本條目依照頁面評級標準評為初級。 本條目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
|||||||||||||||||||||||||||||||||||||||||||||||||||||||||||||||||||||||||||||||||||||||||||
---|---|---|---|---|---|---|---|---|---|---|---|---|---|---|---|---|---|---|---|---|---|---|---|---|---|---|---|---|---|---|---|---|---|---|---|---|---|---|---|---|---|---|---|---|---|---|---|---|---|---|---|---|---|---|---|---|---|---|---|---|---|---|---|---|---|---|---|---|---|---|---|---|---|---|---|---|---|---|---|---|---|---|---|---|---|---|---|---|---|---|---|
|
維基百科是網絡百科全書,而不是追星或愛好者網站。 當您編寫人物類的條目時,請主力編寫他們的生平事蹟,而不是鉅細靡遺地列出瑣碎資訊。請保持中立地敘述該主題,並附上可供查證的可靠參考來源,避免粘貼或上傳受到版權保護的文字或圖片。 |
對「知名度質疑的輿論」的爭議
- 「Google搜尋破20萬?」:如果是有別的參考來源請註明出處。若是引用我的言論 1.「在臺灣地區支持魏如昀的粉絲(fans)」:請勿對「我」用複數形式,請提出來源以證明主語中「在臺灣地區」,「支持魏如昀的」,"粉絲(fans)"。2.請證明我曾用上述數據「吹噓魏如昀的知名度在臺灣是家喻戶曉」。--Wander771 (留言) 2008年6月17日 (二) 18:44 (UTC)
- 「星光二班的第八名很有名?中國大陸與港澳特別行政區?」:請參考知名度,「知名度不是主觀判斷」,請列舉事實證明此項觀點,而不是用「除了...少數族群」,「不可能有多大的知名度」,"亦沒有什麼人",「更不用說」這種主觀及模糊的用語。--Wander771 (留言) 2008年6月17日 (二) 18:46 (UTC)
- 「楊宗緯、林宥嘉」的家喻戶曉可有佐證?「比較起來」是誰做的比較?「不太可能」是主觀判斷還是有來源證明?另魏如昀的知名度與此二人何幹?--Wander771 (留言) 2008年6月17日 (二) 22:22 (UTC)
- 「其粉絲舉出」:誰是「其粉絲」?從何而知其為粉絲?可有來源?--Wander771 (留言) 2008年6月17日 (二) 22:58 (UTC)
「臺灣人,追星熱潮過氣就丟」:所用PTT證據完全與事實不符。所得「簡單推論」亦不知從何而來。--Wander771 (留言) 2008年6月17日 (二) 18:55 (UTC)
- 原文已刪除--Wander771 (留言) 2008年6月17日 (二) 22:14 (UTC)
- 現「知名度質疑的輿論」中無任何事實支持,建議刪除所有無事實支持的條目。--Wander771 (留言) 2008年6月17日 (二) 19:01 (UTC)
錯誤鏈接
- 編輯者所用鏈接有與名稱並不相符的,建議修正。如無法證明確有編輯者所稱來源的存在,建議刪除,並一並刪去以此來源證明的內容。--Wander771 (留言) 2008年6月17日 (二) 19:01 (UTC)
與魏如昀之相關新聞
- 無來源證明魏如昀曾被捕,無論被審,何來犯法之說。--Wander771 (留言) 2008年6月18日 (三) 15:21 (UTC)
- 關於她爸爸的新聞,不是魏如昀本身。建議刪除。—someone (留言) 2008年6月18日 (三) 16:10 (UTC)
- 評審不公,跟參賽者沒有任何關係吧!建議刪掉。—someone (留言) 2008年6月18日 (三) 16:20 (UTC)
這個條目已經保留
條目保留跟支持反對票數是無關的啦,完全是看管理者的意願,投票只是參考,連這點都不知道.
只要你認為我的編輯內容有違事實,毫無參考資料,那誰都可以刪除啦,危機維基百科本來就這樣!
阿是有沒有聽懂啦,哈哈 妳是我的花朵 (留言) 2008年6月18日 (三) 07:30 (UTC)
違反了維基百科關於生者傳記的方針
維基百科不允許無故揭發他人的私隱、抑或對他人進行誹謗或攻擊,以保證在世人物的聲譽不受損害。在編輯魏如昀條目當中,編輯者提及魏如昀父親的社會新聞,這新聞當中跟魏如昀的演藝活動毫無相關,並且編輯者都自己說明了,魏如昀與其姐姐闖歌壇很少跟父親聯絡,姊妹兩人演藝事業才剛起步,不希望因父親特殊身分曝光,而模糊了焦點。.既然如此,又何必特別列出,模糊了焦點.因此建議刪除! 。--User:Alanconcept
評審公平性的新聞是否適合列入條文 質疑
對於報導"質疑"的新聞,且所謂廣大網友討論之事,是否適合編輯列入條文?由於不是正式的判決,只是有人質疑,而新聞媒體也只是將這樣的質疑刊登報導,如果只是這樣,直接將新聞列入編輯,並將評審不公列為標題,恐將有標題殺人之嫌.而當中並未列出被質疑的所有對象他們對於自己的立場說明,也將可能產生爭議,建議將這樣的新聞描述刪除!另外在此標題下有其他人士對於超級星光大道的宗旨說明,應視為其他項目的討論,似乎不適合用在編輯魏如昀的條目中. 如果大家對於這樣的意見提出沒有異議,希望本條文全數刪除.如刪除本條文時,應將其所列出的參考文獻也一併徹除,因為這些參考資料是為了主題而因應而生,若其參考的功能喪失,徒留參考資料,不但不俱參考價值,且略顯突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