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推理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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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譯名
名偵探名字的翻譯存在很多值得商榷的地方.內地通常的翻法是奎因(這個問題不大);但大偵探波洛翻成白羅就讓人費解了,是不是請看一下偵探這個條目?--Nagiko 13:47 2005年1月25日 (UTC)
- 雖然這個條目不是我寫的...不過,在台灣,一向都是翻作「白羅」。--KJ 14:05 2005年1月25日 (UTC)
- 抱歉,我知道這存在着臺灣和大陸翻譯的問題,但是在臺灣寫波洛是沒人看得懂的。
- 除了早期曾有很舊很舊的版本翻成保羅外,其實現在全臺灣都是通用白羅一名,
- 包括日本名偵探柯南的翻譯中,那咖啡館的名稱都是統一翻為白羅了。
- 其實昨天就在想這個問題,
- 目前我想到的方法,是兩個名字都列出來。不過還得想想怎麼排。
- 下次更動時我會注意到這點,謝謝你的通知。
- 無論如何至少會補完名字的原文,這點不用擔心。
- ps.偵探一條目雖然我有更動過,但是本來寫的便是白羅。
- 我只是把偵探全名補上,再把日本三大名探補完而已。Kerryting 22:49 2005年1月25日 (UTC)
想請問大陸方面的譯名是否最常見的便是波洛?(姓是否為赫丘里?)我想這個可以到繁簡轉換頁請求轉換。Kerryting 11:33 2005年2月1日 (UTC)
- 那我去繁簡轉換頁請求吧。名在大陸是什麽翻法都有,但姓是肯定波洛沒有錯。所以轉換波洛和白羅就行吧?
- 另外題外話,名的問題,因為我也是從中學讀到大學把christie讀完的,
- 「赫卡爾」、「赫庫拉」這種奇怪的譯名實在是沒聽説過,而且不符合音譯的規則-__-所以我覺得完全可以無視掉。
- 赫拉克裏士這個是根據希臘名字「heracles」來的,
- 而他的名字是羅馬名字"hercules"去掉s來的,沒有s所以不應該有個「士」字。
- 更因為英語念 her + kyou + l,法語念 e + r + kü +l (抱歉音標打不出來,只能湊合類似一下)。
- 所以翻成赫丘勒或者赫屈勒是最貼近的,再説直接用臺灣的翻譯赫丘里也挺好啊。--wooddoo (talk) 11:46 2005年4月2日 (UTC)
- 臺灣部份,遠流近幾年出的新版Christie全集中是翻作「赫丘勒」沒錯喔。
- 「赫丘里」是遠流之前的遠景出的版本,我從赫丘里開始看到赫丘勒,好一陣子才習慣,應該不少人也一樣。不過基本上現在是赫丘勒比較多人使用(吧)──至少猜測是趨勢的方向。--Kerryting 07:50 2005年4月16日 (UTC)
以後這種問題可以用"{T|zh-hans:您使用簡體;zh-hant:您使用繁體}"解決吧?—Jkms 2007年8月9日 (四) 04:21 (UTC)
關於推理小說守則
關於推理小說的寫作手法(或者說是守則?)似乎有點太老了,我讀過有幾篇就完全不符合上述的看法。這樣的指導應該是由很多的吧,不同派系有不同的看法(同一派系的不同國家也不同),我想應該加上一些。--Nagiko 04:33 2005年1月29日 (UTC)
- 沒錯,不過這算是一種條列式的...經典?雖然如此,我們推理社團間都是拿來一邊說一邊笑的。(笑)它是那種通常身為推理迷,或多或少都有聽過的東西。所以我覺得列出來是有必要性的,不過很佔版面,也很「純參考性」(所以文中提了是古點本格可用做參考),故在考慮是否開新一面。
- 另外,這樣的東西或許很多,但是目前大多數人會拿來說的只有這兩個──或說只有S. S. 范達因。畢竟范達因實在太有名了,這樣列出條例,不是空前也差不多絕後,再也沒有哪個大手這樣大口吻了。(笑)
- 這東西當然不用符合,我讀過的可不僅只幾篇反了他。Christie不知道就反了多少條。(不過我還是很喜歡她。有時候我會開玩笑地說:Christie根本是反著范先生來的XD)這東西只是有一定名聲的參考條例而已。實際上,大家都心知肚明這是范達因個人的想法罷了。
- 可說是一種當代對推理小說的想法吧。是有其參考價值的。我想我會再將前言修明確些,說明它純粹是參考。(不過我覺得我說得很清楚了?)Kerryting 16:16 2005年1月31日 (UTC)
關於流派
推理小說有一種是故事的敘述者就是犯人,請問這算是哪一種流派呢?--可夫 (talky? click me!) 05:24 2005年1月29日 (UTC)
- 我不清楚是否閣下或閣下所處環境較不在意所謂「推理小說中的地雷」,但是你提這兩篇很隨意地將兇手指出來,在推理小說中是很糟糕的行為。能否將其刪掉?
- 就我自己而言便沒有看過這兩篇,閣下簡單幾句話,我可能三年內都不打算去看了。
- 關於流派,要分當然還有很多,但是沒必要。因為最常見的我大致已經列出來了(目前在考慮列上新本格),其他即使是推理迷也不見得會用到的流派名稱,個人認為沒必要列出。不過有人有能力補上我當然很高興,只是覺得那就夠再新開一頁專說流派了。
- 另外,我認為流派這種東西大約有三成是主觀的吧!我參考了不少人的說法以列出現有的介紹,盡量符合大多數人的說法,如果有不清楚的部份歡迎提出,我會盡量求能說得清楚。
- 可夫問的問題,基本上沒有一個「流派」是說敘述者本身是犯人的──因為這不就等於直接告訴眾多讀者「某部作品中XXX是犯人」了嗎?這在推理小說中是很忌諱的,常常有人因為不小心當眾隨意說出某小說謎底,導致眾人發怒。(所以,可容我再次希望Nagiko刪去上文中明顯指出兇手的兩篇?(淚))不過雖然沒有一個流派是指「兇手即敘事者(或第一人稱?)」,但是有一種東西叫「敘述性詭計」,可夫說的這種可歸於此種詭計的一部份。
- 明日將補上這部份,謝謝可夫。這三天剛巧去了推理營所以不在,請見諒。(笑)Kerryting 16:16 2005年1月31日 (UTC)
- 其實我對推理小說並不熟悉,都是依據自己平常零碎地東看西看而來的印象發問的,所以有什麼不對的地方請多多指教。我想要問的小說類型,其實應該這麼說:
- 犯人是敘述者,大家也在一開始的時候就知道犯人是誰。不過故事最扣人心弦的地方不在於「偵探依著超人的智慧找出最後的犯人是誰」,而是在於「犯人如何千方百計擺脫偵探的追查」。換句話說,整個小說的主體變成不是傳統的「偵探」與犯人鬥智鬥力,而變成是「犯人」與偵探鬥智鬥力了。讀者甚至常常會同情犯人,希望犯人擺脫偵探的追查。而故事的結局也確實有分為犯人最後成功擺脫偵查,以及還是偵探更勝一籌找出了犯人這兩種。另外,犯罪手法可能在一開始時並不明朗,敘述者或第三者的犯人可能一開始並沒有明講,而是隨着故事中偵探的一步步追查,讀者才知道犯人如何犯案的。這一部分也是這類型的故事有趣的地方之一。
- 另外,我看到在文章中並沒有寫到關於亞森·羅蘋,不過依照我的判斷,許多亞森·羅蘋的故事應該也可以算是推理小說才對(不論是亞森羅蘋當偵探去查犯人,或者事他當犯人被警方追查,或者兩種情況一起出現)。其中某些故事或許就可以算是我上面所說的這種類型。不知道你對亞森·羅蘋的故事是怎樣看的呢?謝謝。--可夫 (talky? click me!) 19:34 2005年1月31日 (UTC)
- 啊喔,我知道可夫的意思了,如果是這樣就是我誤會了。這樣的類型我不是很確定有沒有特別一種流派(似乎沒有?犯罪小說嗎?)而一開始就知道兇手──或至少很快就知道兇手,如三百頁小說在一百頁就(確切)知道誰是兇手了──的那種,我最常聽到的是稱它使用倒敘法。倒敘推理通常指先寫兇手,再寫過程,比較接近可夫說的類型,不過卻不太是「着重於犯人如何擺脫」。就我所知似乎沒有特別一種類型?會同情犯人的通常在社會派常見,但是一開始便用兇手方面描寫,又應當是倒敘法了。
- 唔,可真是個好問題。(笑)
- 給篇相關文章:淺談倒敘推理(文/既晴)(←這位是大手之一呀)
- 至於亞森羅蘋嘛,則的確是我漏掉了(苦笑),因為羅蘋和福爾摩斯都是國小無數次重看的,但只有福爾摩斯是前陣子重看了直譯本,所以就忘了另一位。謝謝提醒^^
- 其實我自己也是很淺薄地看一點看一點,僅有Christie這位的作品是我特別欣賞而不停重看的。專有名詞之類,所編的這些大多是我參加推理社團後,或聽社課、或有意涉獵(為了溝通方便XD)所知道的。(笑)
致推理迷的道歉
由於本人的失誤,在wiki的推理迷中產生了極其不好的影響,對此感到十分抱歉。已經將那一段討論刪去,期望能將損失減到最小。當然,一切錯誤皆在本人,只希望不要對這個條目有什麼不利影響。--Nagiko 10:09 2005年2月1日 (UTC)
- 應當是無所謂的,會查看這個條目的人應該不會很多,不用太介意,希望我說話的方式沒有冒犯到Nagiko。(苦笑)(其實只要把兩個篇名刪去便可以了@@a)
- 另外,關於上面譯名轉換的回答,不知道能否麻煩Nagiko幫忙了?Kerryting 11:33 2005年2月1日 (UTC)
- 雖然我是推理迷,但wiki上的推理小說寫得太雜亂了,完全沒有像是一個百科的整齊,小說迷還看得懂,路人根本就不想看了吧。個人認為完整、一致就好,譯名一堆,只要是常見的就好。潛見。Jkms 17:33 2007年4月13日 (UTC)
再次關於譯名
嗨,先跟大家問聲好。我將歐美作家的譯名做了些更改,改為台灣出版社已出書籍使用的譯名。如有不妥請告知,例如是否要申請繁簡轉換。 然後我計劃將 Wiki 英文的 John Dickson Carr 翻成中文,請問目前有人在做嗎?--puresusan 02:22 2005年2月24日 (UTC)
- 應當是沒有人在做,我有過翻譯的打算,但是Carr的作品本身接觸不多,所以動土還不敢動到他頭上。
- 譯名的更改應該是沒有問題的,只是大陸那方的譯名可能要問大陸人來轉換就是了。
- 歡迎加入編輯。Kerryting 13:33 2005年2月24日 (UTC)
- 那我就先認領了,到時大家再一起修改 ^_^。--puresusan 14:08 2005年2月24日 (UTC)
關於出場偵探和作家
我覺得都放在這頁面有點太過繁瑣,是否可以像日版弄成列表連結呢?--Bleuisblue 15:37 2005年3月24日 (UTC)
- 嗯,這樣應該會比較好。當初沒想到這點,就直接排進來了,的確比較雜亂了些。
- 附帶一提,我在想作品列表的部份不知道適不適合,似乎很難取捨該列什麼上去?
- (是ptt的朋友吧?(笑))--Kerryting 09:06 2005年3月26日 (UTC)
關於那兩本漫畫的作者及偵探是否適合?
- 《金田一少年之事件簿》的原作分別為金成陽三郎及天樹征丸,佐藤文也只是漫畫而已。
- 關於漫畫是否屬於推理小說有待商榷,且此二作者在創作上並沒有十分獨特的創見,列為名家是否適當?(如果以知名度而言是夠啦,但是以創作上及對推理小說的影響力而言就十分的不足了)
- 同樣的,金田一一和江戶川柯南是否需要列於名偵探之列嗎?就個性也沒有超過其他的偵探,柯南的獨特性是夠,但是使用了過多的超常道具,對於推理小說而言有點超過了。
- 根據以上的說明,在下認為應予刪除這些內容,並開「推理漫畫」這一個條目予以容納。
- 請各位先進給予建議吧,若太久沒有人有意見,我將以上述的方式進行。--Ruemann999 15:58 2006年9月12日 (UTC)
- 個人認為應該增回這些內容,說實在的,該作品出現在那個年代,吸引當時不少年輕人對推理作品的重視。應該另立名目,略為提及。。--Jkms 17:31 2007年4月13日 (UTC)
- 與其爭論漫畫是否小說,倒不如將條目的標題由「推理小說」改為「推理作品」擴闊層面。 -- Quest for Truth 18:52 2007年4月18日 (UTC)
我不贊成改為「推理作品」,推理小說本來就是一大文學類型,有自己的條目不為過,而且目前這條目已經夠紊亂了,變成「作品」後恐怕會成了大雜燴。或者可以另建一個類別叫「推理作品」,其下收錄「推理小說」、「推理漫畫」、「推理電影」或「推理遊戲」等條目。另外我贊成開「推理漫畫」的條目。—puresusan 02:26 2007年4月19日 (UTC)
專有名詞 修改
內容有所偏頗。我將修掉偏頗的部份。原文留在此:
--Jkms (留言) 2008年5月16日 (五) 10:06 (UTC)
發展歷史 需求翻譯阿
那個「早期歐美」,誰能從英文wiki那邊翻譯點東西?完善下。。。 另外現在的語句需要校對阿。。。B3430715 (留言) 2011年7月29日 (五) 08:5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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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7月3日 (一) 09:1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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