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市北区不可移动文物」 → 「Category:市北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依照《維基百科:命名常規》的《NC:名從主人》和《Wikipedia:命名常規#地名》,同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十三條定名的「尚未核定公佈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故建議更名。--———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6月20日 (四) 14:17 (UTC)[回覆]
- 所以已核定公佈為文物保護單位者均不在列?——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23日 (日) 02:23 (UTC)[回覆]
- Special:PermaLink/58326660,按照該分類的建立者定的範圍,他確實是這個意思。--———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6月23日 (日) 02:41 (UTC)[回覆]
- 不建議更名。1.「市北區尚未核定公佈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過於冗長,不易整理。2.各地類似名單實際使用名稱極其不統一,市北區2022年名單實際使用的就是「市北區不可移動文物」。3.如果四普期間各地此類名單要進行名稱統一,那等各地名單明確公佈再改名不遲。——StefanTsingtauer(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15:46 (UTC)[回覆]
- 我同意暫不更名的做法。理由有二:1、我今天下午正好看到了剛發佈的《文物保護法(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裏面確實將「尚未核定公佈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簡稱為「未定級不可移動文物」,若該修訂稿日後獲得通過,我們確實可以換一個更簡潔的稱呼;2、四普後也有可能更換稱呼。據以上, 撤回請求,待四普結束後或新的文物保護法通過以後再議。--———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6月28日 (五) 16:24 (UTC)[回覆]
- 不過仍然要指出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規定的「不可移動文物」是指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尚未核定公佈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自行將分類範圍規定為「各批市北區不可移動文物名錄中尚未正式成為文物保護單位」不是合適做法。(就算你搬出當地文物部門來背書也沒用,因為當地文物部門也無權更改文物保護法的定義。)--———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6月28日 (五) 16:38 (UTC)[回覆]
- @红渡厨:用新《文物保護法》的「未定級不可移動文物」命名怎麼樣?要不要建文物保護單位和未定級不可移動文物的上級分類「不可移動文物」,以及對應的「可移動文物」分類?--Kcx36(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6:00 (UTC)[回覆]
- 有鑑於新文物保護法已經通過,我完全同意使用「未定級不可移動文物」這個名稱。我也同意新增上級分類「不可移動文物」,但「可移動文物」分類,可能目前沒有太大必要,因為維基百科現在沒有多少可移動文物的條目。--———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10日 (日) 06:09 (UTC)[回覆]
- 關於新增上級分類「不可移動文物」的話,還是多說一句,我覺得建可以建,但不是完全鋪開,有需要才建。--———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10日 (日) 06:11 (UTC)[回覆]
- 那我先移動分類到「未定級不可移動文物」。--Kcx36(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6:12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