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禮
雷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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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工部尚書 | |
籍貫 | 江西南昌府豐城縣 |
字號 | 字必進,號古和 |
出生 | 弘治十八年(1505年)乙丑九月十三日 |
逝世 | 萬曆九年(1581年)七月 |
配偶 | 娶李氏,繼娶張氏、凃氏 |
親屬 | (子)雷瀚、雷濙、雷瀛、雷泓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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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禮(1505年—1581年),字必進,號古和,江西南昌府豐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壬辰進士,官至工部尚書,嘉靖年間主持修建明十三陵以及重建明故宮三大殿。
生平
晉代天文學家雷煥之後。生於弘治十八年(1505年),四歲時差點溺死,嘉靖二年(1523年)入為縣學生員,七年中式江西鄉試第二十四名舉人,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會試第一百九名,第三甲第二百八名同進士出身,通政司觀政,次年授任福建承宣布政使司興化府推官,十五年母親去世丁憂。服闋,嘉靖十八年(1539年)補任南直隸寧國府推官,再丁父憂。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服闋,起升吏部驗封司主事,歷任考功司、文選司,晉考功司署員外郎,二十四年改文選司,明年署稽勲司郎中,又改驗封、考功。二十六年九月雲南巡撫應大猷被彈劾,事連雷禮,被貶為大名府通判。
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升任南京禮部精膳司郎中,六月升浙江提學副使,二十九年十月升南京太僕寺少卿,三十一年改北太僕寺,十二月改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館,三十二年(1553年)二月升任順天府尹,三十三年六月升工部右侍郎,三十五年(1556年)四月進本部左侍郎,以皇陵完工,加二品服俸。又督修盧溝橋河工程,三十六年(1557年)十月升都察院右都御史。
嘉靖三十六年四月,奉天、謹身、華蓋三大殿及奉天門、午門俱被雷火燒毀,由雷禮主持修復明故宮。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九月官至工部尚書添注管事,四十年三月回部管事,仍兼提督工程。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又加升太子太保,以三大殿完工加太子太傅,四十五年加少傅。
隆慶二年(1568年)因考察辭官歸里。萬曆九年(1581年)卒[1]。
家世
曾祖雷啟陽;祖雷遂沖;父雷邦鑑;母鄭氏。具慶下,妻李氏,繼妻張氏;兄楴;祥;祕;祉;䄓,弟祜。子雷瀚(舉人);雷濙(南京刑部郎中);雷瀛(工部員外郎家正五品俸);雷泓(通政司經歷)。孫梯(官生);之楨(庠生);樂(庠生);條(庠生);穀(庠生);曾孫文烱(官生)。[2]
著作
- 《大政紀》36卷
- 《國朝列卿表》139卷
- 《南京太僕寺志》16卷
- 《閣臣行實》8卷
- 《國朝列卿紀》165卷
- 《真定府志》32卷
- 《鐔墟堂稿》20卷。
參考資料
- 章宏偉:《明代工部尚書雷禮生平考略》
- 余寅《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