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機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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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殺人(另稱無差別殺人)為有預謀或隨機性的兇殺事件,指互相非仇怨等緣故而使犯意對無辜目標,且沒有得到任何實際好處的犯行,犯案者多被處以死刑等重刑。若受害有多人則稱濫殺。
預防
法律學者李茂生曾說過,「隨機殺人的頻率會愈來愈高,週期會愈來愈短。」李茂生以日本為例對比台灣現況,表示「日本為了這類的事件,做了研究,也立了法,雖然成效不彰,而且也有人權疑慮,但是至少做了。反觀台灣至今除了死刑以外,好像都沒有什麼動作。」
日本針對隨機殺人的處遇方式,在受刑人的部份,研究有提到:
在整體社會的策略部分:
- 欲防止無差別殺傷事件,防止孤立有很重要的意義。
- 創造能夠使人民參與各種社會活動的環境,創造「立身之地」及「出頭的機會」的各種方針。
- 社會中傳播有關精神衛生方面的知識情報,使有精神障礙的人能夠盡早接受治療。
- 在其犯行前,大多可見到有某些問題行動、或是可稱為預兆的行動。其中最常見的,就是企圖自殺。推動自殺防止對策以減少企圖自殺人數,這樣一來對防止無差別殺傷事件也會有一定的效果。[1]
相關研究
針對日漸頻繁的無辜冤殺案件,日本法務省曾經於2013年提出一份無差別殺傷事件相關研究 [2],分析2000年以來52起無差別殺人事件的背景及犯罪內容特點,就性別、有無前科、犯案動機、年齡結構、社會關係、就職經歷分析。[3]。精神科醫師沈政男也在臉書上發表稱日本研究出數種隨機殺人的動機。[4]
華東理工大學社會與公共管理學院有研究指出,區別於目標明確的(「冤有頭債有主」式的)中國傳統復仇,一些個體指向整個社會結構的暴力宣泄並展現威脅,被稱為「表演式暴力」。其暴力行為並非因果犯罪或精神疾病,而是以暴力本身為目的,製造轟動效應以尋求關注。該觀點認為,個體需表達及被評價以確證自身存在,並在承認中獲理解和自主。社會中隱匿的的不平等與暴力及由此導致的暴力自然化,是畸形社會結構固化的結果,並可能催生此類「表演式暴力」。[5]:66-67
類型
- 一次性犯罪
- 通常在人群聚集的地點犯下隨機殺人案,可能因幻覺、妄想和個人原因等心理、精神問題,如易受傷害的自我或反社會人格。
- 連續犯
相關
參考資料
- ^ 讀者投書. 大家都知道預防勝於治療,但台灣對本土無差別殺人研究幾乎是零:隨機殺人的犯罪心理學觀察(下).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2015-07-27 [2019-06-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4-14) (中文(臺灣)).
- ^ 法務省:研究部報告50. www.moj.go.jp. [2019-06-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09).
- ^ 無差別殺傷事件相關研究~第八章「總結」之摘譯.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2015-06-03 [2019-06-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24) (中文(繁體)).
- ^ 隨機殺人心理大剖析 日本分析給你聽. 東森新聞. [2019-06-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4-14).
- ^ 馬子琪; 趙雲亭. 社会排斥与行为极化:个体报复社会事件的生成机理及防控. 江蘇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中國上海). 2019, 45 (6): 58-69. doi:10.16095/j.cnki.cn32-1833/c.2019.06.008 –透過中國知網.
- ^ 渡邉 和美氏. 新たな行動計画策定に関する有識者ヒアリング(第 2 回)概要 (PDF). [2019-06-05].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6-03-04) (日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