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官制
隋朝官制,上承魏晉南北朝的制度,而有大幅度之改革,在組織上比較完備。職掌、品級、俸、祿的規定也比較具體,是秦漢以來官制的一個總結。對於之後唐朝、宋朝、元朝、明朝、清朝的官制有重大影響。但是,中樞雖五省分設,除了尚書省無事不總以外,其他各省,職掌並不十分明確,直到唐太宗的時候,才建立了分工明確的三省制度。
中樞官制
隋朝設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官高,但多缺位,「朝之眾務,總歸於台閣」。
- 尚書省掌管政令,所謂「事無不總」。下設尚書令、左右僕射及吏部、禮部、兵部、都官、度支、工部等六曹(部)尚書,合稱「八座」。又設尚書左丞、尚書右丞。中樞六部的制度至此基本定型,每部於尚書之下設侍郎若干人,分掌部事,吏部尚書統吏部侍郎二人,主爵侍郎一人,司勛待郎二人,考功侍郎一人。其他各部同樣如此。六部共有「三十六侍郎,分司曹務,直宿禁省」。隋煬帝即位,進行改革,尚書省六曹各設待郎一人,作為尚書的副手。」各司侍郎改為郎。唐朝郎改為郎中。
- 門下省,有納言(為楊忠避諱,改侍中為納言)、給事黃門侍郎、散騎常侍、諫議大夫等官。統管六局:城門、尚食、尚藥、符璽、御府、殿內。隋煬帝時,「分門下、太僕二司、取殿內監名,以為殿內省」。
- 內史省(為楊忠避諱,改中書省為內史省),有內史監、內史令及內史侍郎等官。後來不置內史監。隋煬帝大業十二年(616年)改稱內書省。
- 秘書省,有秘書監、秘書丞、秘書郎及校書郎、正字等官。管理著作、太史二曹。隋煬帝時,增設少秘書監,其後秘書監改稱秘書令。下轄儒林郎、文林郎等。
- 內侍省,有內侍、內常侍等官,以宦官擔任,煬帝時改稱長秋監。
煬帝時以尚書、門下、內史、秘書、殿內為五省;以御史、謁者、司隸為三台;以國子、將作、部水、少府、長秋為五監。尚書省設六曹(部)。御史台設有御史大夫、治書侍御史、侍御史、殿內侍御史、監察御史等官。都水台有都水使者、都水丞、參軍等官,煬帝時改稱都水監,下轄舟楫、河渠二署。隋代所設專司水利之官比前代多。
隋朝九寺,即秦漢之九卿:太常寺、光祿寺、衛尉寺、宗正寺、太僕寺、大理寺、鴻臚寺、司農寺、太府寺等寺。各寺設有卿、少卿、丞、主簿等官。
隋文帝設國子寺,掌管教育,隸屬於太常寺,煬帝改為國子監,設國子祭酒、國子司業、國子丞、國子主簿,以及國子博士、太學博士、助教。所屬學校有國子學、太學、四門學、書學、算學。隋初學生名額:國子學一百四十人,太學和四門學各三百六十人,書學四十人,算學八十人。煬帝時,國子學的學生沒有定員,太學學生五百人。
隋代在某些時候在要地設立行台省,行台有尚書令、僕射、尚書、侍郎等官是朝廷的臨時派出機構。煬帝楊廣在即位前,曾任河北道行台尚書令、淮南道行台尚書令。
隋代的封爵有九等:國王、郡王、國公、郡公、縣公、侯、伯、子、男。隋煬帝大業三年(607年)推行《大業令》,舊有五等封爵全部削除,改行王、公、侯三等爵,不再開國,除國令改為家令外,其餘國官均被廢除。隋末恢復舊制九等爵。
地方官制
隋代初設州、郡、縣三級,開皇三年廢郡。煬帝時改州為郡。州的長官稱為刺史,郡的則為太守。州分九等(上上州、上中州、上下州、中上州、中中州、中下州、下上州、下中州、下下州),郡也分九等,煬帝時改為上中下三等。縣分九等,官員有縣令、縣丞、縣尉等。煬帝時,諸郡各加置通守一人,位次於太守。
軍事官制
隋初沿用北周「府兵制」,設十二衛:左右衛、左右武衛、左右武侯、左右領左右、左右監門府、左右領軍府。後改為:左右衛、左右驍衛、左右武衛、左右屯衛、左右御衛、左右候衛。十二衛各置大將軍一人、將軍二人、總府事,並統領各鷹揚府。十二衛加上左右備身府(原為左右領左右府)、左右監門府,合稱「十六府」。
又有上大將軍、驃騎將軍、車騎將軍、四征將軍、四平將軍等官號。
勛官散官
延續北周制度,設十一等勛,以酬功勞。即:上柱國、柱國、上大將軍、大將軍、上開府儀同三司、開府儀同三司、上儀同三司、儀同三司、大都督、帥都督、都督。煬帝時罷除。
隋朝的散官,規定居曹有職務者為職事官,無職務者為散官。煬帝時確定一品至九品散職之名號,如光祿大夫為從一品,朝從大夫為從五品,建節尉為正六品,立信尉為從九品。
官祿額數,京官正一品祿為九百石下至從八品祿五十石,第九品不給操。地方官的刺史、太守、縣令等,以計戶給祿,大州刺史大百二十石,大郡太守三百四十石,大縣縣令一百四十石,下下縣為六十石。
參見
參考文獻
- 《歷代官制、兵制、科舉制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