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廉仲
陳廉仲,字仲榮、恆濟,又名作殿,廣東省南海縣西樵簡村人。中國實業家。[1]
生平
陳廉仲的祖父是陳啟沅,中國近代民族資本家。父親陳蒲軒是絲業商,育有四子:陳廉伯、陳廉仲、陳汝恭、陳蒲生。陳廉伯自幼過繼給同宗二伯婆,陳廉仲乃成為陳蒲軒家的長子,從而繼承了祖父與父親的生意。19歲時,陳廉仲開始經商。1913年,北洋政府因其熱心公益、有功實業,而獎其四等嘉禾章。 [1]1919年3月,其兄陳廉伯擔任廣州商團團長。[2]1921年,其兄陳廉伯作為燕梳保險公會商董當選廣州總商會會長,陳廉仲也隨之被政府任命為廣東造幣廠廠長,後來辭職。[3][1]陳廉仲乃於廣東商界活躍,並注意發展海外貿易。他曾任公益保險公司經理,地利礦務公司董事,太華保險董事,並創建了幾家銀號。他還曾任廣東糧食救濟會財政主任,廣東慈善救濟會財政主任、粵省商團理財長、廣州市二醫院籌建小組司庫等職務,熱心公益事業。 [1][4]1923年,他出任廣州總商會會長。
1923年,廣東政府為了使廣東省銀行發行的紙幣價值穩定,乃委託滙豐銀行代收回1000萬元廣東省銀行紙幣,陳廉仲負責具體主持該業務,成功維持了廣東省銀行的紙幣價值。[4]
1924年,廣州商團事變被平息後,陳廉伯(時任廣州商團團長)、陳廉仲(時任廣州總商會會長)等人均遭到政府通緝,陳廉仲遭通緝時的罪名是「通敵附亂、藉會斂財」。[5]陳廉伯、陳廉仲逃跑,陳廉仲所任廣州總商會會長的職務被胡漢民支持的鄒殿邦接任。[6]後來陳廉仲接任陳廉伯擔任的位於沙面的滙豐銀行廣州分行買辦職務,以及廣州商團團長職務。 [1][7][8]1925年5月3日,代大元帥胡漢民到廣州沙面租界會見了滙豐銀行買辦陳廉仲,承認去年政府處理廣州商團事件時存在不妥之處,意在爭取其兄長陳廉伯及廣東的商人繼續對政府給予經濟支持。[9]
抗日戰爭期間,他到香港避難。[4]抗日戰爭結束後,滙豐銀行廣州分行在沙面恢復營業,陳廉仲仍任該分行買辦一職。[10]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他再度赴香港定居。後來他離開香港,和三夫人遷居澳大利亞。[4]
參考文獻
- ^ 1.0 1.1 1.2 1.3 1.4 1.5 肖绮玲 潘广庆,陈廉仲故居,广州文史(第六十八辑). [2012-05-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9-03).
- ^ J. Y. Wong,中山先生與英國,臺灣學生書局有限公司,2005年,第499頁
- ^ 中國現代史(7-12),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資料社,2002年,第55、62頁
- ^ 4.0 4.1 4.2 4.3 4.4 梁嬋,西關公館,廣州日報2008-06-15 互聯網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16-03-04.
- ^ 馮筱才,北伐前後的商民運動(一九二四-一九三〇),臺灣商務印書館,2004年,第27頁
- ^ 李達嘉,左右之間:容共改組後的國民黨與廣東商人, 1924-1925,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2011(71),第33頁
- ^ 廣州文史資料(35),廣州: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東省廣州市委員會文史資料硏究委員會,1986年,第109頁
- ^ Who's Who in China 3rd ed, The China Weekly Review (Shanghai), 1925, p.121-122.
- ^ 廣東省志: 大事記,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5年
- ^ 沙面話舊,於2012-5-20查閱[永久失效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