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得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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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得賢(1912年—2002年),又作趙德賢,黑龍江哈爾濱人,生於日治朝鮮平壤,中國朝鮮族舞蹈家。
生平
趙得賢出生於平壤,自幼在朝鮮長大。1938年他前往中國(時為滿洲國),進入俄國人辦的哈爾濱芭蕾舞研究所學習。後考入哈爾濱交響樂團芭蕾舞團,擔任舞蹈演員。1947年出任朝鮮義勇軍第三支隊宣傳隊舞蹈指導。與其他定居東北的朝鮮人類似,日後取得中國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趙得賢擔任過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歌舞團副團長、全國舞協延邊分會主席、延邊藝術學校副校長、吉林省舞蹈協會主席等職。此外,他還是第三屆全國人大代表,第二、三屆全國政協委員,第五、六屆全國政協常委。[1][2][3]
參考文獻
中華全國舞蹈工作者協會第一屆全國委員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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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7月-1953年9月[注 1] | |
主席 | |
副主席 | |
委員 | |
候補委員 | |
中國舞蹈家協會第四屆理事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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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1985年 | |
主席 | |
副主席 | |
常務理事 | |
理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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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第二屆全國委員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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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10月-1960年8月 | |
主席 | |
副主席 | |
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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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第三屆全國委員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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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8月-1966年 1978年6月-1979年11月 | |
主席 | |
副主席 | |
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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