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思虞
詹思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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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廣東按察使 | |
籍貫 | 浙江衢州府常山縣 |
出生 | 嘉靖二十六年丁未三月十三日 浙江衢州府常山縣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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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思虞(1547年—?),字惟業,一字如甫,號濬源,浙江衢州府常山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元年癸酉科浙江鄉試第八十名,萬曆八年(1580年)庚辰科會試第七十八名,登三甲第九十五名進士[1][2]。兵部觀政,丁憂歸鄉。十一年授刑部主事,十五年升員外郎,十六年升郎中,本年升廣信知府。十七年(1589年)至二十年任松江府知府。二十年九月升山東按察副使,二十三年二月升山東叅政,整飭寧前兵備,六月改任福建右參政,二十四年丁憂歸鄉。二十八年五月除調山西清軍驛傳副使,三十一年七月升山西右參政、分巡河東道,三十六年七月升廣東按察使、管水利屯田鹽法道[3],三十七年被革職[4]。
家族
曾祖詹英;祖父詹紳,曾任知縣;父詹需亨,曾任兵馬指揮。嫡母江氏(封孺人);生母張氏[5]。
參考資料
- 編纂委員會. 《上海旧政权建置志》. 上海: 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 2001年. ISBN 7-80618-881-9.
參考文獻
-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衢州府志》:詹思虞,字如甫,常山人。萬厯庚辰進士,為刑部主事,歴升松江知府。嵗荒,民糴米以輸倉,每石價值三両,思虞請改半折色,省民間銀數十萬。又以糧長解戶為收戶,縣不並封,府不覆兌,民咸便之。有金璉者將嘯聚為盜,思虞以計散之,又擒劇盜三人。升山東按察副使,再升山西叅政,分衛軍為五班,五年輪代。霍絳二州有大姓橫恣,府縣莫能制,思虞治之。仕至山東按察使。
- ^ 《萬曆八年庚辰科進士履歷便覽》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八年庚辰科登科錄》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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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喻均 |
松江府知府 萬曆十七年-二十年 |
繼任: 李多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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