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州府
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朱元璋改衡州路置,治所在衡陽縣(今湖南省衡陽市。清朝乾隆中,分衡陽縣東南鄉置清泉縣,同為府治)。屬湖廣省。終明一朝,共領一州(桂陽州,下領三縣:臨武縣、藍山縣、嘉禾縣),九縣:衡陽縣、衡山縣、耒陽縣、常寧縣、安仁縣、酃縣、臨武縣、藍山縣、嘉禾縣。轄境相當今湖南省衡陽、衡山、衡東、常寧、耒陽、安仁、炎陵、桂陽、嘉禾、藍山、臨武等市縣地[1]。
清朝時,屬湖南省。雍正十年(1732年),桂陽州升為桂陽直隸州,府境南界北移至耒陽市、常寧市。辛亥革命後,全國廢府州廳改縣,於1913年廢衡州府。
參考文獻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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