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董有光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董有光
大明南京刑部主事
籍貫江西饒州府德興縣
出生萬曆癸酉二月二十七日
逝世萬曆四十一年
配偶娶胡氏
出身
  • 萬曆三十一年癸卯科舉人
  • 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進士

董有光(1573年—1613年),字伯謙江西饒州府德興縣人。

生平

萬曆三十一年江西鄉試第十三名舉人,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進士 [1],由湘鄉知縣調歸善,勤於聽斷,發擿若神,諸如清冊籍,減丁銀,增倉儲,修橋樑,改學宮,事皆克辦,人祠祀之。擢南京刑部主事,卒。

家族

曾祖董鼎亨。祖父董應時,壽官。父董文卿。母王氏。具慶下。弟有恆、有孚(禮部儒士)、有仁、有容。

參考書目

  1. ^ 《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進士履歷便覽》:董有光,〇〇,書二房,癸酉二月二十七日生,德興人,癸卯鄉十三名,會四十五名,三甲七十七名,禮部政,授湘鄉知縣,戊申正月調歸善知縣,癸丑升南刑部主事,卒。曾祖鼎亨,祖應時,壽官;父文卿,生員。
  • 《江西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