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中龍
胡中龍(16世紀—17世紀),字起潛,南直隸廬州府廬陵縣宣化鄉油沙渡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胡中龍是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舉人[2],天啟五年(1625年)成進士,授中書舍人,改任南京刑部主事、郎中。有銅商拖欠稅錢,變賣資產也不夠償還,胡中龍拿出官府財物代償,又公正決獄,平反冤獄;崇禎十年(1640年)外任湖廣武昌府知府,就任數月,革絕弊政,有趙鳳鳴、蔡二二人無辜連坐死刑,他審判後得為減刑。不久,他在和門生吟詠時決定致仕,卒年六十九歲[1]。
引用
參考文獻
- 同治《廬陵縣志》·卷二十二·選舉志
- 同治《廬陵縣志》·卷二十九·人物誌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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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鄧來鸞 |
明朝武昌府知府 1640年-崇禎年間 |
繼任: 洪天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