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椿
王椿 | |
---|---|
大明松江府同知 | |
籍貫 | 浙江杭州府錢塘縣匠籍 |
字號 | 字元齡,號霽山 |
出生 | 弘治十八年(1505年)六月初九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張氏 |
出身 | |
|
王椿(1505年—?年),字元齡,號霽山,浙江杭州府錢塘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六月初九日生,行二,治《易經》,嘉靖十年(1531年)由國子生中式辛卯科順天府鄉試第十八名舉人,嘉靖十一年(1532年)聯捷壬辰科二甲第六十名進士。觀工部政,授刑部主事,嘉靖十五年(1536年)十月因張延齡案被降職,後陞松江府同知,止[1]。
家族
曾祖王復初;祖王鏞,義官;父王璘,衛經歷;嫡母吳氏;繼母丘氏;生母凌氏。具慶下,妻張氏,兄相,弟材,子夢龍。
參考資料
-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進士履曆便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