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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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意(梵語:अधिष्ठान,Adhiṣṭhāna;巴利語:Adhiṭṭhāna),又稱決定、決心[1][2]。佛教術語,南傳佛教菩薩道十波羅密之一,義爲在了知真實波羅密之後,決定依教奉行的心意和毅力[3]。該梵語和巴利語詞另有一層意思,漢譯作受持、依處、攝持、加持,見受持。
詞源
梵語अधिष्ठान(Adhiṣṭhāna)和巴利語Adhiṭṭhāna,由字根adhi和sthā組成;前者義爲開始、開端;後者義爲站立,和英文stand同源。有決心、決意、決定的意思,南傳佛教的十波羅密之一的決意波羅密即取此義。
該詞同時也有加持、受持的意思,故在北傳佛教中常譯為受持、加持、攝持、依處等,英文adhittana、泰語อธิษฐา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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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ṭhis̄ʹṭ̄hān)亦義爲加持、祝福、祈禱、決心等,故也稱受持波羅密。
概論
南傳上座部佛教認為,決意波羅密意指心中對已決定去做的事絕不動搖,屬於十波羅密之一。[3]
分類
根據不同的內容,決意可分為三種[3],即:
- 預兆決意
- 願望決意
- 任務決意
預兆決意
修行人爲了預先知道其願是否能實現,而作出的決意,以獲取其預兆來判斷是否成功。
如在緬甸,有些人會去佛塔前,在提起石頭之前決意地說:「若我的計劃會實現,願這石頭是重的,否則就讓它是輕的。」在提起那塊石頭時,他就以感覺那石頭的重量來判斷他是否會成功。
在北傳佛教中也有不少靈感例子,如梁武帝耗時三年寫完《水陸法會儀文》之後,發出決意說「如果此儀文不違佛理、可以廣救六道眾生,則燈燭通明;如果儀文有違佛理、不能廣救眾生,則燈暗如初」,說罷禮拜之時,燭火頓時通明,空中飄下香花。
願望決意
若作出的決意出於實現其願之目的,則這種決意稱為願望決意。
任務決意
若一個人決意踐行「任務」(指佈施、持戒等)時,他作出的決意即任務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