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薦國
李薦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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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社會科學院院長 | |
任期 2019年12月—2020年9月 | |
前任 | 劉建武 |
繼任 | 曹普華 |
婁底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 | |
任期 2017年1月—2019年12月 | |
前任 | 易春陽 |
繼任 | 劉非 |
中國共產黨中國共產黨婁底市委員會書記 | |
任期 2016年3月—2019年12月 | |
前任 | 龔武生 |
繼任 | 劉非 |
婁底市人民政府市長 | |
任期 2015年4月—2016年3月 | |
前任 | 易鵬飛 |
繼任 | 楊懿文 |
湖南省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主任 | |
任期 2013年3月—2015年3月 |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1963年3月(61歲) 中國湖南省衡陽專區衡山縣 |
政黨 | |
母校 | 衡陽師範專科學校 |
李薦國(1963年3月—),男,漢族,湖南衡東人。1983年7月參加工作,1983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
生平
曾任共青團衡陽市委書記、衡陽市城北區人民政府區長、衡南縣人民政府縣長、中共衡南縣委書記,中共郴州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中共邵陽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統戰部部長等職務。2013年3月,出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湖南省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主任。2015年,任婁底市人民政府市長、婁底市委副書記。2016年3月,改任婁底市委書記。2017年1月,兼任婁底市人大常委會主任。2019年12月,獲任命為湖南省社會科學院院長。[1]
2020年6月10日,湖南省紀委監委宣佈李薦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3]同年9月被湖南省人民政府罷免湖南省社會科學院院長職務。翌年5月31日,李薦國被開除黨籍和公職。[4][5]
2021年10月22日,湖南省益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李薦國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檢方指控李薦國自2008年至2020年期間利用其擔任邵陽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統戰部部長,婁底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等職務的便利,為他人在醫藥銷售、項目承攬、工程款支付、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配偶、胞弟等特定關係人收受他人賄賂達2704萬元。[6]
參考資料
- ^ 李荐国. 湖南省社會科學院. 2019-12-27 [2020-06-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5-14) (中文(簡體)).
- ^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荐国接受审查调查. 三湘風紀網. 2020-06-10 [2020-06-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10) (中文(簡體)).
- ^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荐国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2020-06-10 [2020-06-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10) (中文(簡體)).
- ^ 中國共產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原党组书记、院长李荐国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2021-05-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28).
- ^ 湖南省人民政府入口網站. 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21-07-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27).
- ^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收受2704万,湖南省社科院原院长李荐国一审获刑13年. 澎湃新聞. [2021-10-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27).
中國共產黨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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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龔武生 |
中國共產黨婁底市委員會書記 2016年3月—2019年12月 |
繼任: 劉非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 ||
前任: 易鵬飛 |
婁底市人民政府市長 2015年4月-2016年3月 |
繼任: 楊懿文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 ||
前任: 易春陽 |
婁底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 2017年1月-2019年12月 |
繼任: 劉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