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穆 (申國公)
李穆(510年—586年9月18日),字顯慶,原州平高縣(今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原州區)人,自稱隴西郡成紀縣(今甘肅省秦安縣)人,北魏、西魏、北周、隋朝官員。
生平
李穆的祖父李斌以都督的身份鎮守原州,於是在當地安家。父親李文保早逝,等到李穆顯貴後獲贈司空。李穆年輕時風度俊雅精神昂揚,灑脫不受約束有奇特的節操。永安三年(530年),宇文泰入關後,李穆就在他身邊任職,深受宇文泰信任厚待。李穆也小心謹慎恭肅,不曾懈怠。宇文泰嘉獎他,委任李穆以心腹的重任,李穆可以出入宇文泰的臥室,當時沒有人能與他相比。永熙三年(534年),侯莫陳悅殺害賀拔岳,宇文泰從夏州拯救危難,而侯莫陳悅的同黨史歸佔據原州,還替侯莫陳悅防守。宇文泰命令侯莫陳崇率領輕騎兵襲擊史歸,李穆先在城中,與哥哥李賢、李遠等人佔據城門接應侯莫陳崇,活捉了史歸,李穆因功出任都督。李穆又跟隨宇文泰迎接魏孝武帝西遷,封永平縣子,食邑三百戶。李穆又統領鄉兵,俘虜竇泰,收復弘農,李穆都有戰功,進爵為伯[1]。大統三年(537年),沙苑之戰的時候,李穆對宇文泰說:「高歡今日已恐懼到極點,請趕緊追他,那麼高歡可以活捉。」宇文泰沒有聽從[2][3]。評定前後功勳,李穆進爵為公[4][1][5]。
大統四年(538年),河橋之戰的時候,宇文泰的坐騎中流箭驚慌慌逃走,宇文泰跌落在地,西魏軍中大亂,敵人追了上來,宇文泰身邊的人都奔走逃散。李穆突圍奔向宇文泰,用馬鞭抽打宇文泰,接着大聲責罵說:「潰兵敗卒,你們的主人在哪裏?你卻一個人停留在這裏!」李穆又把別的馬送給宇文泰,衝破圍困一起脫險。敵人看到李穆對宇文泰如此輕慢欺侮,以為宇文泰不是顯貴的人,就不在意沒有追趕,宇文泰才得以倖免於難[6][7][8]。當天不是李穆,宇文泰已經沒救了。事後宇文泰和李穆相對流淚,宇文泰對部下說:「成就我大事的人,就該是這個人吧。」[1]從此宇文泰對李穆的恩賜禮遇更加優厚。李穆升任武衛將軍,加大都督、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進爵安武郡公[9],增加食邑總計一千七百戶。李穆前後獲得的賞賜之物,無法計算。過了很久,宇文泰讚美李穆的志向氣節,就感嘆說:「人所珍貴的東西,只是自身的性命罷了,李穆能以自身性命為輕,救我於危難之中。即使再把爵位加給他,把玉帛賞給他,也不足以報答。」於是宇文泰特地賞賜李穆鐵券,寬恕他十次死罪,李穆又升任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侍中。邙山戰敗的時候,李穆送給宇文泰青白色的馬,宇文泰就把馬舍中青白色的馬全部賞賜給李穆,又賜封李穆世子李惇為安樂郡公,賜封李穆的一個姐姐為郡君,其餘姐妹都封為縣君,兄弟子侄及緦麻喪服以上親屬和舅氏,都分得豐厚的賞賜,李穆受嘉獎推崇到如此地步[10][1][11]。
大統八年(542年),李穆跟隨宇文泰解除了玉壁城的圍困,出任安定國中尉。不久李穆外任同州刺史,又回朝出任太僕卿。魏恭帝元年(554年),李穆跟隨于謹平定江陵,因功另封一個兒子為長城縣侯[12],食邑一千戶。不久李穆進位大將軍,賜姓㩉拔氏[13][14]。李穆又進攻曲沔蠻,將他們擊敗[1],出任原州刺史,朝廷又以李賢的兒子出任平高郡太守,李遠的兒子出任平高縣縣令,一起加賞鼓吹樂隊,又以李穆的嫡子李惇為儀同三司。李穆因為兩個哥哥李賢、李遠都是輔佐朝廷的重臣,子弟們有許多位居顯要,對於盈滿非常恐懼,又認為叔侄一家三人都在家鄉擔任地方官,恩澤禮遇過於優厚,堅決推辭不肯擔任,宇文泰不准許。李穆後來轉任雍州刺史,回朝出任小冢宰。周孝閔帝登基,李穆增加食邑總計三千七百戶,又另封一個兒子為縣伯。李穆請求將縣伯的爵位轉封李賢的兒子李孝軌,周孝閔帝答應了[15][1][16]。
周孝閔帝元年(557年)九月,李遠的兒子李植謀劃殺死晉公宇文護,李植被誅殺,李穆應連帶受罰。早前的時候,李穆看李植不是保家之人,多次勸說李遠早做處置,李遠不能採用李穆的意見。李遠被處死的時候,哭泣着對李穆說:「顯慶,我沒有聽從你的意見,以至有了今天,這可怎麼辦!」李穆因此得以免死,被除名貶官為平民,他的子弟們也都被罷免官職。當時李植的弟弟李基任淅州刺史,照例應該因為親人犯罪而受牽連處決。李穆多次拜訪宇文護,請求用自己的兒子李惇、李怡等人代替李基死,言辭悲哀,聽者無不為之動容。宇文護讚賞李穆的仁義,憐憫他,把雙方都釋放了[17][18][19][20]。
周明帝即位後,李穆出任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大都督、直州刺史,恢復安武郡公的爵位。武成年間,李穆子侄被免官奪爵的全部恢復官爵。武成二年(560年),李穆出任少保。保定二年(562年),李穆進位大將軍。保定三年(563年),李穆跟從隨國公楊忠東征,回朝後出任小司徒。保定四年五月癸酉(564年6月10日),李穆升任柱國[21][22],另封一個兒子為郡公,食邑二千戶。保定五年二月丙寅(565年3月30日),李穆升任大司空[23][24][25],奉周武帝的旨意修築通洛城[18]。天和二年五月丁丑(567年5月30日),李穆進封申國公[26],食邑五千戶,舊爵轉授一個兒子。天和四年,北齊將軍獨孤永業進攻北周,有盜賊殺死孔城防主能奔達獻城響應北齊,九月辛卯(569年9月30日),周武帝詔令齊國公宇文憲與李穆持節安撫北周東部邊境,修築武申、旦郛、慈澗、崇德、安民、交城、鹿盧等城鎮,斷絕北齊的運糧道路[18][27]天和五年(570年)正月,齊後主詔令太傅斛律光率領步兵騎兵三萬人前往討伐周軍。斛律光推進到宜陽,與宇文憲、李穆相持了一百多天。斛律光修築統關、豐化二城,以打通宜陽的道路,周軍被擊敗[14]。建德元年三月癸亥(572年4月19日),李穆升任太保[28][29][30],不久出任原州總管。建德四年七月丁丑(575年8月16日),周武帝詔令東征北齊,命令李穆率領三萬士兵守衛河陽道[31][32][33],後又命令李穆帶兵三萬另攻軹關及黃河以北的各縣,都攻了下來。後來因為周武帝患病班師回朝,攻取的地方捨棄而不守[34][35][36]。建德六年九月壬申(577年9月29日),李穆進位上柱國[37][38],同年十二月丁卯(578年1月22日),李穆又出任并州總管[39]。當時東夏再次得到北周的統一,人心世情還很混亂,李穆以安靜無為不施刑罰來安撫他們,百姓懷念他。大象元年(579年),李穆增加食邑總計九千戶。大成元年正月癸巳(579年2月12日),李穆升任大左輔[40][41][42],并州總管如故。大象二年八月丙子(580年9月17日),李穆加太傅[43][44][45],仍然擔任并州總管[46][18][47]。
大象二年(580年),楊堅出任丞相,尉遲迥起兵反對楊堅,派遣使者拉攏李穆。李穆扣留尉遲迥的使者,把來信上交朝廷。李穆的兒子李榮認為李穆鎮守的地方有國家精銳部隊,暗中勸說李穆響應尉遲迥。李穆不聽,說:「北周的德行已經衰落了,愚蠢和明智的人都知道。天時如此,我怎麼能違背天意?」楊堅派內史大夫柳裘拜謁李穆,說明利害關係,又派李穆的兒子左侍上士李渾到并州向李穆轉達他以誠相待之意。於是李穆派遣李渾送熨斗給楊堅,對他說:「希望您執掌威柄以安定天下。」李穆又送給楊堅鑲有十三道玉環的金帶,這是天子用的服飾,用以委婉地申明他的心意。楊堅非常高興,於是又派遣李渾到行軍元帥韋孝寬那裏,告訴他李穆的態度。李穆哥哥的兒子李崇當時任懷州刺史,起初想響應尉遲迥;後來得知李穆支持楊堅,慨然嘆息說:「我全家得到富貴者多達數十人,現在遇到了國家有難,竟不能匡扶危難,延續皇室,還有什麼面目立於天地之間呢!」李崇不得已,也被迫依附了楊堅。當時尉遲迥的兒子尉遲誼擔任朔州刺史,也被李穆逮捕送往京師。尉遲迥命令他所任命的行台韓長業攻克潞州,逮捕刺史趙威,任命城中居民郭子勝為刺史。李穆派兵討伐,活捉了郭子勝[48]。楊堅嘉獎李穆,以他的功勞成績等同破鄴城第一勛,加勛級三轉,聽任分授給他的兩個兒子李榮、李才以及哥哥李賢的兒子李孝軌。李榮和李才都任儀同大將軍,李孝軌升任開府儀同大將軍,又另封李穆的兒子李雄為密國公,食邑三千戶。李穆又秘密上表勸說楊堅改朝換代[49],隋文帝接受禪讓後,詔令說:「您是德高望重的老臣,又是我的父輩,恭敬的獲得您的指示,不違大義,定於本月十三日恭順接受天命。」不久李穆來朝見,隋文帝走下台階向他致禮,任命李穆為太師,特許李穆上朝時不稱呼他的名字,實封成安縣三千戶。李穆的子孫即便在襁褓中的,也都官拜儀同,一家手持象笏的有一百多人,貴盛當時無人可比。李穆上表請求退休,隋文帝詔令說:「您既然是年老舊臣,身體不宜過度勞煩,現在可以確定有關部門不要求您參加朝廷集會,如果有大事需要商議,就派遣使者登門向您諮詢。」[50][51][52][53]
開皇六年八月戊申(586年9月18日),李穆去世[54][55][56],虛歲七十七。李穆遺囑說:「我蒙受國家之恩,年齡和官職已經極高,現在邁步向着黃泉路上走,沒有什麼可遺憾的。只是沒有陪天子去泰山封禪,之所以遲遲不忍辭世,大概就是這個緣故吧!」隋文帝詔令派黃門侍郎監護李穆的喪事,賜馬四匹,粟麥二千斛,追贈使持節、冀定趙相瀛毛魏衛洛懷十州諸軍事、冀州刺史,諡號明,又賜給石槨、前後儀仗隊、殯儀車,朝廷百官送葬到城外。隋文帝又詔令太常卿牛弘宣讀哀冊文,用太牢祭祀,李穆的孫子李筠繼承了爵位[57][58]。
其他
李穆年少時與同鄉人蔡祐身為平民同樣有名。曾經相互說:「大丈夫應當建立功名,用以獲取富貴,怎麼能長久地處在貧賤之中呢!」說罷,兩人各自大笑,後來都如他們所說的那樣[59][60]。
李穆、蔡祐當初與耿豪同時加授開府,但後來的職位都比耿豪高。耿豪心有不平,對宇文泰說:「我在外面聽到人們的議論,說我勝過李穆、蔡祐。」宇文泰問:「為什麼這樣說?」耿豪答道:「人們說李穆、蔡祐,是丞相的胳膊,耿豪、王勇,是丞相的咽喉脖子。因為咽喉脖上長在上面,所以勝過李穆和蔡祐。」[61][62]
民族和賜姓
武漢大學歷史系教授姚薇元認為,雖然李穆的傳中「自稱」隴西成紀人,漢李陵之後。陵沒匈奴,子孫代居北狄,其後隨魏南遷,復歸汧、隴,但姚薇元仍懷疑李穆本為高車泣付利氏(即叱李氏),入魏改李氏。周司空李賢即李穆之兄,李賢也是胡族[63]。
武漢大學歷史學院碩士研究生譚秋含指出,從墓誌材料來看,李穆李賢兄弟之先祖建國㩉拔,並以之為姓,入魏後改姓李氏。史傳記載李賢之弟李穆在西魏恭帝時被宇文泰賜姓「拓跋氏」,《周書·李穆傳》諸版本原作「賜姓㩉跋氏」,後依《北史》將「㩉」改為「拓」; 過往研究也多認為「㩉拔」同「拓跋」,但實際上「㩉」與「拓」二字並不相通,出土文獻中有許多「㩉」與「拓」字同時出現的情況。如《賀蘭祥墓誌》: 「長女嫡拓拔氏,次女嫡達奚氏,次女嫡㩉拔氏,次女嫡乙弗氏,次女嫡拓拔氏。」《合方邑子百數十人造像記》中有「邑子始都督拓跋纂」和「邑子纂妻㩉拔女子」,一般來說,北朝造像記中的女性名字並不會冠夫姓,而是保留其本姓,那麼㩉拔應當是「㩉拔女子」的本姓。已知拓跋氏內部有嚴格的通婚禁忌,則「拓跋」與「㩉拔」必然不能相通,兩者應當是兩個不同的姓氏,所以《周書》所做「㩉拔」是正確的。宇文泰賜予李穆李賢兄弟的胡姓應當就是其本姓㩉拔氏,只是在史傳的書寫中以「賜姓」的模式取代了復胡姓的史事[64]。
《合方邑子百數十人造像記》刻於北周武成二年(560年),原立於同州延壽郡下邽縣,現藏陝西省博物館。造像記中留有一百五十餘人題名,其中有邑子㩉拔鴦干、都化主都督范縣伯㩉拔怡、邑子㩉拔俱羅、邑子㩉拔平洛、齋主㩉拔祭、東面邑主都督㩉拔慶、齋主㩉拔僧、邑子㩉拔女子。武漢大學歷史學院碩士研究生譚秋含懷疑此次造像活動的參與者大部分來自駐紮在下邽周邊的兵團。造像記中多次出現的㩉拔氏在西魏以前從未出現在文獻之中。北周初年此姓突然大量出現在關中地,與宇文泰推行的賜姓政策存在着莫大聯繫。譚秋含認為,李穆曾在西魏末短暫出任過同州刺史,與碑刻所在的同州下邽縣相隔不遠。且李穆出任期間,升任大將軍、儀同,具有開府特權,符合統軍的條件。㩉拔本就是稀見姓氏,武成二年關中地區出現的眾多㩉拔氏成員很可能就是跟隨軍主李穆改姓的「軍人」。這些改姓的「軍人」中間存在明顯的地位差別。其中,㩉拔怡、㩉拔慶擁有都督軍銜,在軍隊體系中處於與軍主關係親密的核心集團中。但也存在許多沒有軍銜的普通軍人和在社邑中居於下層的普通民眾,他們以「邑子」的身份出現於造像記之中,成為眾多題名的主要構成部分。這也說明,普通「軍人」也能夠隨其軍主改為胡姓[64]。
家庭
兄弟姐妹
夫人
子女
- 李惇,北周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鳳州刺史、安樂郡公
- 李怡,北周儀同、贈渭州刺史
- 李雅,隋朝大將軍、荊州總管、西安縣公
- 李恆,隋朝鹽州刺史、曲陽侯
- 李榮,隋朝合州刺史、長城縣公
- 李直,隋朝車騎將軍、歸政縣侯
- 李辯,隋朝左武衛鷹揚郎將[67]
- 李雄,隋朝柱國、驃騎將軍、密國公
- 李渾,第十子,隋朝光祿大夫、右驍騎衛大將軍、郕公
延伸閱讀
[在維基數據編輯]
參考資料
- ^ 1.0 1.1 1.2 1.3 1.4 1.5 《隋書·卷三十七·列傳第二》:李穆字顯慶,自雲隴西成紀人,漢騎都尉陵之後也。陵沒匈奴,子孫代居北狄,其後隨魏南遷,復歸汧、隴。祖斌,以都督鎮高平,因家焉。父文保,早卒,及穆貴,贈司空。穆風神警俊,倜儻有奇節。周太祖首建義旗,穆便委質,釋褐統軍。永熙末,奉迎魏武帝,授都督,封永平縣子,邑三百戶。又領鄉兵,累以軍功進爵為伯。從太祖擊齊師於芒山,太祖臨陣墮馬,穆突圍而進,以馬策擊太祖而詈之,授以從騎,潰圍俱出。賊見其輕侮,謂太祖非貴人,遂緩之。以故得免。既而與穆相對泣,顧謂左右曰:「成我事者,其此人乎!」即令撫慰關中,所至克定,擢授武衛將軍、儀同三司,進封安武郡公,增邑一千七百戶,賜以鐵券,恕其十死。尋加開府,領侍中。初,芒山之敗,穆以騘馬授太祖。太祖於是廄內騘馬盡以賜之,封穆姊妹皆為郡縣君,宗從舅氏,頒賜各有差。轉太僕。從于謹破江陵,增邑千戶,進位大將軍。擊曲沔蠻,破之,授原州刺史,拜嫡子惇為儀同三司。穆以二兄賢、遠並為佐命功臣,而子弟布列清顯,穆深懼盈滿,辭不受拜。太祖不許。俄遷雍州刺史,兼小冢宰。周元年,增邑三千戶,通前三千七百戶。又別封一子為升遷伯。穆讓兄子孝軌,許之。
- ^ 《北史·卷九·周本紀上第九》:李穆曰:「高歡膽破矣,逐之可獲。」帝不聽,乃還軍渭南。
- ^ 《資治通鑑·卷一百五十七》:都督李穆曰:「高歡破膽矣,速追之,可獲。」泰不聽,還軍渭南,所征之兵甫至,乃於戰所人種柳一株以旌武功。
- ^ 《周書·卷三十·列傳第二十二》:李穆字顯慶,少明敏,有度量。太祖入關,便給事左右,深被親遇。穆亦小心謹肅,未嘗懈怠。太祖嘉之,遂處以腹心之任,出入臥內,當時莫與為比。及侯莫陳悅害賀拔岳,太祖自夏州赴難,而悅黨史歸據原州,猶為悅守。太祖令侯莫陳崇輕騎襲之。穆先在城中,與兄賢、遠等據城門應崇,遂擒歸。以功授都督。從迎魏孝武,封永平縣子,邑三百戶。擒竇泰,復弘農,並有戰功。沙苑之捷,穆又言於太祖曰:「高歡今日已喪膽矣,請速逐之,則歡可擒也。」太祖不聽。論前後功,進爵為公。
- ^ 《北史·卷五十九·列傳第四十七》:賢弟穆。穆字顯慶,少明敏有度量。文帝入關,便給事左右,深被親遇。穆亦小心謹肅,未嘗懈怠。及侯莫陳悅害賀拔岳,周文自夏州赴難,而悅黨史歸據原州,猶為悅守。周文令侯莫陳崇襲之,穆時先在城中,與兄賢、遠應崇,遂禽歸。以功授都督。從迎魏孝武,封永平縣子。又領鄉兵。禽竇泰,復弘農,並有戰功。沙苑之捷,穆言:「歡今日已喪膽矣,請速逐之,則歡可禽也。」周文不聽。論前後功,進爵為公。
- ^ 《周書·卷二·帝紀第二》:景等北據河橋,南屬邙山為陣,與諸軍合戰。太祖馬中流矢,驚逸,遂失所之,因此軍中擾亂。都督李穆下馬授太祖,軍以復振,於是大捷。
- ^ 《北史·卷九·周本紀上第九》:景等北據河橋,南屬芒山為陣,與諸軍戰。帝馬中流矢,驚逸,軍中擾亂。都督李穆下馬授帝,軍復振。
- ^ 《資治通鑑·卷一百五十八》:辛卯,泰帥輕騎追景至河上,景為陳,北據河橋,南屬邙山,與泰合戰。泰馬中流矢驚逸,遂失所之。泰墜地,東魏兵追及之,左右皆散,都督李穆下馬,以策抶泰背罵曰:「籠東軍士!爾曹主何在,而獨留此?」追者不疑其貴人,舍之而過。穆以馬授泰,與之俱逸。
- ^ 《周書校勘記·卷三十·列傳第二十二·二六》:進爵(武)安〔武〕郡公 隋書卷三七李穆傳、北史卷五九李賢附弟穆傳「武安」作「安武」。按本傳下文稱李穆一度革去官爵後,世宗即位,復封安武郡公。卷五武帝紀保定四年、五年兩見「安武公李穆」,知作「安武」是,今乙正。又隋書卷二九地理志上安定郡朝那縣條云:「西魏置安武郡及析置安武縣。」李穆是郡公,上竇熾是縣公,可以並封。
- ^ 《周書·卷三十·列傳第二十二》:河橋之戰,太祖所乘馬中流矢驚逸,太祖墜於地,軍中大擾。敵人追及之,左右皆奔散,穆乃以策抶太祖,因大罵曰:「爾曹主何在?爾獨住此!」敵人不疑是貴人也,遂舍之而過。穆以馬授太祖,遂得俱免。是日微穆,太祖已不濟矣。自是恩盼更隆。擢授武衛將軍,加大都督、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進爵(武)安〔武〕郡公,增邑一千七百戶。前後賞賜,不可勝計。久之,太祖美其志節,乃嘆曰:「人之所貴,唯身命耳,李穆遂能輕身命之重,濟孤於難。雖復加之以爵位,賞之以玉帛,未足為報也。」乃特賜鐵券,恕以十死。進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侍中。初,穆授太祖以驄馬,其後中廄有此色馬者,悉以賜之。又賜穆世子惇安樂郡公,姊一人為郡君,余姊妹並為縣君,兄弟子侄及緦麻以上親並舅氏,皆霑厚賜。其見褒崇如此。
- ^ 《北史·卷五十九·列傳第四十七》:芒山之戰,周文馬中流矢,驚逸墜地。敵人追及,左右皆散。穆下馬,以策擊周文背,因大罵曰:「籠東軍士,爾曹主何在?爾獨住此!」敵人見其輕侮,不疑是貴人,遂舍而過。穆以馬授周文,遂俱逸。是日微穆,周文已不濟矣。既而與穆相對而泣,自是恩盼更隆。顧左右曰:「成我事者,其此人乎!」擢授武衛將軍、儀同三司,進封安武郡公。前後賞賜,不可勝計。周文嘆其忠節,曰:「人所貴唯命,穆遂輕命濟孤,爵位玉帛,未足為報。」乃特賜鐵券,恕以十死。進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侍中。初,芒山之敗,穆授周文驄馬,後中廄有此色者,悉以賜之。又賜穆嗣子惇安樂郡公,姊一人為郡君,自余姊妹並為縣君,兄弟子侄及緦麻已上親並舅氏皆霑厚賜。其褒崇如此。
- ^ 《周書校勘記·卷三十·列傳第二十二·二七》:征江陵功封一子長城縣侯 北史本傳作「從于謹平江陵,以功別封一子長城縣侯」。此處語氣不完,當有脫誤。
- ^ 《周書校勘記·卷三十·列傳第二十二·二八》:賜姓拓拔氏 諸本「拓」作「㩉」。北齊書卷一七斛律金附子光傳見周將「申國公㩉拔顯敬(㩉,殿本作㯓,)」即李穆,穆字顯慶,齊人避高歡家諱作「敬」。「拓」「㩉」都是譯音,此處原作「㩉」,殿本依北史改。
- ^ 14.0 14.1 《北齊書·卷十七·列傳第九》:十二月,周遣將圍洛陽,壅絕糧道。武平元年正月,詔光率步騎三萬討之。軍次定隴,周將張掖公宇文桀、中州刺史梁士彥、開府司水大夫梁景興等又屯鹿盧交道,光擐甲執銳,身先士卒,鋒刃才交,桀眾大潰,斬首二千餘級。直到宜陽,與周齊國公宇文憲、申國公㩉跋顯敬相對十旬。光置築統關、豐化二城,以通宜陽之路。軍還,行次安鄴,憲等眾號五萬,仍躡軍後,光縱騎擊之,憲眾大潰,虜其開府宇文英、都督越勤世良、韓延等,又斬首三百餘級。憲仍令桀及其大將軍中部公梁洛都與景興、士彥等步騎三萬於鹿盧交塞斷要路。光與韓貴孫、呼延族、王顯等合擊,大破之,斬景興,獲馬千匹。
- ^ 《周書·卷三十·列傳第二十二》:從解玉壁圍,拜安定國中尉。尋授同州刺史,入為太僕卿。征江陵功,封一子長城縣侯,邑千戶。尋進位大將軍,賜姓拓拔氏。俄除原州刺史,又以賢子為平高郡守,遠子為平高縣令,並加鼓吹。穆自以叔侄一家三人,皆牧宰鄉里,恩遇過隆,固辭不拜。太祖不許。後轉雍州刺史,入為小冢宰。孝閔帝踐阼,增邑通前三千七百戶,又別封一子為縣伯。穆請回封賢子孝軌,許之。
- ^ 《北史·卷五十九·列傳第四十七》:從解玉壁圍,拜安定國中尉。歷同州刺史、太僕卿。從于謹平江陵,以功別封一子長城縣侯。尋進位大將軍,賜姓拓拔氏。又擊曲沔蠻破之。俄除原州刺史,拜世子惇為儀同三司,以賢子為平高郡守,遠子為平高縣令,並加鼓吹。穆自以叔侄一家三人皆牧宰鄉里,恩遇過隆,固辭不拜。周文不許。後入為雍州刺史,兼小冢宰。周孝閔帝踐祚,又封一子為升遷縣伯。穆請回授賢子孝軌,許之。
- ^ 《周書·卷三十·列傳第二十二》:及遠子植謀害晉公護,植誅死,穆亦坐除名。時植弟基任淅州刺史,例合從坐。穆頻詣護,請以子惇、怡等代基死,辭理酸切,聞者莫不動容。護矜之,遂特免基死。
- ^ 18.0 18.1 18.2 18.3 《隋書·卷三十七·列傳第二》:宇文護執政,穆兄遠及其子植俱被誅,穆當從坐。先是,穆知植非保家之主,每勸遠除之,遠不能用。及遠臨刑,泣謂穆曰:「顯慶,吾不用汝言,以至於此,將復奈何!」穆以此獲免,除名為民,及其子弟亦免官。植弟淅州刺史基,當坐戮,穆請以二子代基之命,護義而兩釋焉。未幾,拜開府儀同三司、直州刺史,復爵安武郡公。武成中,子弟免官爵者悉復之。尋除少保,進位大將軍。歲余,拜小司徒,進位柱國,轉大司空。奉詔築通洛城。天和中,進爵申國公,持節綏集東境,築武申、旦郛、慈澗、崇德、安民、交城、鹿盧等諸鎮。建德初,拜太保。歲余,出為原州總管。數年,進位上柱國,轉并州總管。大象初,加邑至九千戶,拜大左輔,總管如故。
- ^ 《北史·卷五十九·列傳第四十七》:及兄子植謀害宇文護被誅,穆亦坐除名。先是穆知植非保家主,每勸遠除之,遠不能用。及遠臨刑,泣謂穆曰:「顯慶,吾不用汝言以至此,將奈何!」穆以此獲免,及其子弟亦免官。時植弟基當從坐戮,穆求以子惇、怡等代死,辭理酸切,聞者莫不動容。護矜之,遂特免基死。
- ^ 《資治通鑑·卷一百六十七》:初,遠弟開府儀同三司穆知植非保家之主,每勸遠除之,遠不能用。及遠臨刑,泣謂穆曰:「吾不用汝言,以至此!」穆當從坐,以前言獲免,除名為民,及其子弟亦免官。植弟淅州刺史基,尚義歸公主,當從坐,穆請以二子代基命,護兩釋之。
- ^ 《周書·卷五·帝紀第五》:癸酉,以大將軍、安武公李穆為柱國。
- ^ 《北史·卷十·周本紀下第十》:癸酉,以大將軍、安武公李穆為柱國。
- ^ 《周書·卷五·帝紀第五》:丙寅,以柱國安武公李穆為大司空,綏德公陸通為大司寇。
- ^ 《北史·卷十·周本紀下第十》:丙寅,以柱國李穆為大司空,綏德公陸通為大司寇。
- ^ 《資治通鑑·卷一百六十九》:丙寅,周以柱國安武公李穆為大司空,綏德公陸通為大司寇。
- ^ 《周書·卷五·帝紀第五》:丁丑,進封柱國、安武公李穆為申國公。
-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本九月,辛卯,周遣齊公憲與柱國李穆將兵趣宜陽,築崇德等五城。
- ^ 《周書·卷五·帝紀第五》:癸亥,以太傅、蜀國公尉遲迥為太師,柱國鄧國公竇熾為太傅,大司空、申國公李穆為太保,齊國公憲為大冢宰,衛國公直為大司徒,趙國公招為大司空,柱國枹罕公辛威為大司寇,綏德公陸通為大司馬。
- ^ 《北史·卷十·周本紀下第十》:癸亥,以太傅尉迥為太師,柱國竇熾為太傅,大司空李穆為太保,齊公憲為大冢宰,衛公直為大司徒,趙公招為大司空,柱國辛威為大司寇,綏德公陸通為大司馬。
-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一》:癸亥,以尉遲迥為太師,柱國竇熾為太傅,李穆為太保,齊公憲為大冢宰,衛公直為大司徒,陸通為大司馬,柱國辛威為大司寇,趙公招為大司空。
- ^ 《周書·卷六·帝紀第六》:以柱國陳王純為前一軍總管,滎陽公司馬消難為前二軍總管,鄭國公達奚震為前三軍總管,越王盛為後一軍總管,周昌公侯莫陳瓊為後二軍總管,趙王招為後三軍總管,齊王憲率眾二萬趣黎陽,隨國公楊堅、廣寧侯薛回舟師三萬自渭入河,柱國梁國公侯莫陳芮率眾一萬守太行道,申國公李穆帥眾三萬守河陽道,常山公於翼帥眾二萬出陳、汝。
- ^ 《北史·卷十·周本紀下第十》:丁丑,下詔暴齊氏過惡。以柱國、陳王純為前一軍總管,滎陽公司馬消難為前二軍總管,鄭公達奚震為前三軍總管,越王盛為後一軍總管,周昌公侯莫陳瓊為後二軍總管,越王招為後三軍總管,齊王憲帥眾二萬趣黎陽,隨公楊堅、廣寧公侯莫陳回師三萬自渭入河,柱國、梁公侯莫陳芮帥眾一萬守太行道。申國公李穆帥眾三萬守河陽道,常山公於翼帥眾二萬出陳、汝。
-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二》:丁丑,下詔伐齊,以柱國陳王純、滎陽公司消難、鄭公達奚震為前三軍總管,越王盛、周昌公侯莫陳崇、趙王招為後三軍總管。齊王憲帥眾二萬趨黎陽,隨公楊堅、廣寧公薛迥將舟師三萬自渭入河,梁公侯莫陳芮帥眾二萬守太行道,申公李穆帥眾三萬守河陽道,常山公於翼帥眾二萬出陳、汝。
- ^ 《周書·卷六·帝紀第六》:上有疾。九月辛酉夜,班師。水軍焚舟而退。齊王憲及於翼、李穆等所在克捷,降拔三十餘城,皆棄而不守。
- ^ 《北史·卷十·周本紀下第十》:攻子城未克,上有疾。九月辛酉夜,班師,水軍焚舟而退。齊王憲、於翼、李穆等所在克捷,降拔三十餘城,皆棄而不守。
-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二》:齊王憲、於翼、李穆,所向克捷,降拔三十餘城,皆棄而不守。
- ^ 《周書·卷六·帝紀第六》:九月壬申,以柱國鄧國公竇熾、申國公李穆並為上柱國。
- ^ 《北史·卷十·周本紀下第十》:九月壬申,以柱國鄧公竇熾、申公李穆為上柱國。
- ^ 《周書·卷六·帝紀第六》:丁卯,以柱國、隨國公楊堅為南兗州總管,上柱國、申國公李穆為并州總管。
- ^ 《周書·卷七·帝紀第七》:大象元年春正月癸巳,受朝於露門,帝服通天冠、絳紗袍,群臣皆服漢魏衣冠。大赦,改元大成。初置四輔官,以上柱國大冢宰越王盛為大前疑,相州總管蜀國公尉遲迥為大右弼,申國公李穆為大左輔,大司馬隨國公楊堅為大後丞。
- ^ 《北史·卷十·周本紀下第十》:大象元年春正月乙丑,受朝於路門,帝服通天冠、絳紗袍,群臣皆服漢魏衣冠。大赦,改元為大成。初置四輔官,以大冢宰、越王盛為大前疑,蜀公尉遲迥為大右弼,申公李穆為大左輔,大司馬隋公楊堅為大後丞。
-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三》:春,正月,癸巳,周主受朝於露門,始與群臣服漢、魏衣冠;大赦,改元大成。置四輔官:以大冢宰越王盛為大前疑,相州總管蜀公尉遲迥為大右弼,申公李穆為大左輔,大司馬隨公楊堅為大後承。
- ^ 《周書·卷八·帝紀第八》:丙子,以漢王贊為太師,上柱國并州總管申國公李穆為太傅,宋王實為大前疑,秦王贄為大右弼,燕國公於實為大左輔。
- ^ 《北史·卷十·周本紀下第十》:丙子,以漢王贊為太師,以上柱國、并州總管、申公李穆為太傅,以宋王實為大前疑,以秦王贄為大右弼,以燕公於實為大左輔。
-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四》:周以漢王贊為太師,申公李穆為太傅,宋王實為大前疑,秦王贄為大右弼,燕公於寔為大左輔。
- ^ 《周書·卷三十·列傳第二十二》:世宗即位,拜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大都督、安武郡公、直州刺史。武成二年,拜少保。保定二年,進位大將軍。三年,從隨公楊忠東伐。還,拜小司徒,遷柱國大將軍,別封一子郡公,邑二千戶。五年,遷大司空。天和二年,進封申國公,邑五千戶,舊爵回授一子。建德元年,遷太保。尋出為原州總管。四年,高祖東征,令穆率兵三萬,別攻軹關及河北諸縣,並破之。後以帝疾班師,棄而不守。六年,進位上柱國,除并州總管。時東夏再平,人情尚擾,穆鎮之以靜,百姓懷之。大象元年,遷大左輔,總管如舊。二年,加太傅,仍總管。
- ^ 《北史·卷五十九·列傳第四十七》:明帝即位,拜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大都督,復爵安武郡公,拜直州刺史。武成中,子弟免官爵者悉復之。累遷大司空。天和二年,進封申國公,舊爵回授一子。建德元年,遷太保,尋出為原州總管。四年,武帝東征,令穆別攻軹關及河北諸縣,並破之。後以帝疾班師,棄而不守。六年,進位上柱國,除并州總管。時東夏初平,人情尚擾,穆靖以鎮守,百姓懷之。大象元年,加邑至九千戶,遷大左輔,總管如舊。二年,詔加太傅,仍總管。
-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四》:迥遣使招大左輔、并州刺史李穆,穆鎖其使,封上其書。穆子士榮,以穆所居天下精兵處,陰勸穆從迥,穆深拒之。堅使內史大夫柳裘詣穆,為陳利害,又使穆子左侍上士渾往布腹心。穆使渾奉尉斗于堅,曰:「願執威柄以尉安天下。」又十三環金帶遺堅。十三環金帶者,天子之服也。堅大悅,遣渾詣韋孝寬述穆意。穆兄子崇,為懷州刺史,初欲應迥;後知穆附堅,慨然太息曰:「闔家富貴者數十人,值國有難,竟不能扶傾繼絕,復何面目處天地間乎!」不得已亦附于堅。迥子誼,為朔州刺史,穆執送長安;又遣兵討郭子勝,擒之。
-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五》:開府儀同大將軍庾季才,勸隋王宜以今月甲子應天受命。太傅李穆、開府儀同大將軍盧賁亦勸之。
- ^ 《周書·卷三十·列傳第二十二》:及尉遲迥舉兵,穆子榮欲應之。穆弗聽曰:「周德既衰,愚智共悉。天時若此,吾豈能違天。」乃遣使謁隋文帝,並上十三環金帶,蓋天子之服也,以微申其意。時迥子誼為朔州刺史,亦執送京師。迥令其所署行台韓長業攻陷潞州,執刺史趙威,署城民郭子勝為刺史。穆遣兵討之,獲子勝。隋文帝嘉之,以穆勞效同破鄴城第一勛,加三轉,聽分授其二子榮、才及兄賢子孝軌。榮及才並儀同大將軍,孝軌進開府儀同大將軍。又別封子雄為密國公,邑三千戶。
- ^ 《隋書·卷三十七·列傳第二》:高祖作相,尉迥之作亂也,遣使招穆。穆鎖其使,上其書。穆子士榮,以穆所居天下精兵處,陰勸穆反。穆深拒之,乃奉十三環金帶於高祖,蓋天子之服也。穆尋以天命有在,密表勸進。高祖既受禪,下詔曰;「公既舊德,且又父黨,敬惠來旨,義無有違。便以今月十三日恭膺天命。」俄而穆來朝,高祖降坐禮之,拜太師,贊拜不名,真食成安縣三千戶。於是穆子孫雖在襁褓,悉拜儀同,其一門執象笏者百餘人。穆之貴盛,當時無比。穆上表乞骸骨,詔曰:「朕初臨宇內,方藉嘉猷,養老乞言,實懷虛想。七十致仕,本為常人。至若呂尚以期頤佐周,張蒼以華皓相漢,高才命世,不拘恆禮,遲得此心,留情規訓。公年既耆舊,筋力難煩,今勒所司,敬蠲朝集。如有大事,須共謀謨,別遣侍臣,就第詢訪詢訪。」
- ^ 《北史·卷五十九·列傳第四十七》:及隋文作相,尉遲迥舉兵,遣使招穆,穆鎖其使,上其書。穆子士榮以穆所居天下精兵處,陰勸穆應之。穆弗聽,曰:「周德既衰,愚智共悉,天時若此,豈能違天?」乃遣使謁隋文帝,並上十三環金帶,蓋天子服也,以微申其意。時迥子誼為朔州刺史,亦執送京師。迥令其署行台韓長業攻陷潞州,執刺史趙威,署城人郭子勝為刺史。穆遣兵討獲子勝。文帝嘉之,以穆勞同破鄴城第一勛,加三轉,聽分授其二子榮、才及賢子孝軌。榮及才並儀同大將軍,孝軌進開府儀同大將軍,又別封子雄為密國公。穆又密表勸進。文帝既受禪,詔曰:「公既舊德,且又父黨,敬惠來旨,便以今月十三日恭膺天命。」俄而穆來朝,文帝降座禮之。拜太師,贊拜不名,真食成安縣三千戶。穆子孫雖在襁褓,悉拜儀同,其一門執象笏者百餘人,貴盛當時無比。穆上表乞骸骨,詔曰:「公年既耆舊,筋力難煩,今勒所司,敬蠲朝集。如有大事,須共謀謨,別遣侍臣,就第詢訪。」
-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五》:隋主賜李穆詔曰:「公既舊德,且又父黨。敬惠來旨,義無有違。即以今月十三日恭膺天命。」俄而穆入朝,帝以穆為太師,贊拜不名;子孫雖在襁褓,悉拜儀同,一門執象笏者百餘人,貴盛無比。又以上柱國竇熾為太傅,幽州總管於翼為太尉。李穆上表乞骸骨,詔曰:「呂尚以期頤佐周,張蒼以華皓相漢,高才命世,不拘常禮。」仍以穆年耆,敕蠲朝集,有大事,就第詢訪。
- ^ 《隋書·卷一·帝紀第一》:戊申,上柱國、太師、申國公李穆薨。
- ^ 《北史·卷十一·隋本紀上第十一》:戊申,上柱國、太師、申公李穆薨。
-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六》:戊申,隋申明公李穆卒,葬以殊禮。
- ^ 《隋書·卷三十七·列傳第二》:開皇六年薨於第,年七十七。遺令曰:「吾荷國恩,年宦已極,啟足歸泉,無所復恨。竟不得陪玉鑾於岱宗,預金泥於梁甫,眷眷光景,其在斯乎!」詔遣黃門侍郎監護喪事,賵馬四匹,粟麥二千斛,布絹一千匹。贈使持節、冀定趙相瀛毛魏衛洛懷十州諸軍事、冀州刺史。諡曰明。賜以石槨、前後部羽葆鼓吹、轀輬車。百僚送之郭外。詔遣太常卿牛弘齎哀冊,祭以太牢。孫筠嗣。
- ^ 《北史·卷五十九·列傳第四十七》:歲余,下詔:「穆自今已後,雖有愆罪,但非謀逆,縱有百死,終不推問。」開皇六年薨,時年七十七,遺令以不得陪駕岱宗為恨。詔遣黃門侍郎監護喪事,贈十州諸軍事、冀州刺史,諡曰明。賜以石槨、前後部羽葆鼓吹、轀輬車,百僚送之郭外。詔太常卿牛弘齎哀冊文,祭以太牢。
- ^ 《周書·卷二十七·列傳第十九》:祐少有大志,與鄉人李穆,布衣齊名。嘗相謂曰:「大丈夫當建立功名,以取富貴,安能久處貧賤邪!」言訖,各大笑。穆即申公也。後皆如其言。
- ^ 《北史·卷六十五·列傳第五十三》:祐少與鄉人李穆布衣齊名,常相謂曰:「大丈夫當建立功名,以取富貴,安能久處貧賤。」言訖,各大笑。後皆如言。
- ^ 《周書·卷二十九·列傳第二十一》:李穆、蔡祐初與豪同時開府,後並居豪之右。豪意不平,謂太祖曰:「外聞物議,謂豪勝李穆、蔡祐。」太祖曰:「何以言之?」豪曰:「世言李穆、蔡祐,丞相臂膊;耿豪、王勇,丞相咽項。以咽項在上,故為勝也。」
- ^ 《北史·卷六十六·列傳第五十四》:李穆、蔡祐初與豪同時開府,後並居豪之右。豪不能平,謂周文曰:「人間物議,謂豪勝李穆、蔡祐。」周文曰:「何以言之?」豪曰:「人言李穆、蔡祐是丞相髆髀,耿豪、王勇,丞相咽項,以在上,故為勝也。」
- ^ 姚薇元. 《北朝胡姓考》. 北京市: 中華書局. 2007.07: 299—300. ISBN 978-7-307-11562-0 (中文(簡體)).
- ^ 64.0 64.1 譚秋含, 《西魏北周赐姓新考——以新出石刻史料为中心》, 《許昌學院學報》 (第06期), 2022年, (第06期): 6–17
- ^ 王素, 《大唐西市博物馆新藏北朝墓志疏证》, 《故宮學刊》 (01期), 2014年, (01期): 54–73 [2018-04-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05)
- ^ 傅清音, 《新出元華光墓誌與元媛柔墓誌所見元魏宗女的婚姻和信仰》, 《出土文獻研究》 (00期), 2019年, (00期): 410–422 [2020-10-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24)
- ^ 郭茂育, 《唐李行止墓志铭》, 《書法》 (第06期), 2013年, (第06期): 24–32
引用錯誤:在<references>
標籤中name屬性為「隋书四」的參考文獻沒有在文中使用
引用錯誤:在<references>
標籤中name屬性為「隋书五」的參考文獻沒有在文中使用
引用錯誤:在<references>
標籤中name屬性為「隋书六」的參考文獻沒有在文中使用
<references>
標籤中name屬性為「北史七」的參考文獻沒有在文中使用政府職務 | ||
---|---|---|
前任: 宇文直 |
北周大司空 565年-572年 |
繼任: 宇文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