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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雲 (崇禎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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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雲,字鍾表,號梯僊福建晉江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崇禎九年(1636年)丙子科福建鄉試十五名舉人,崇禎十年(1637年)聯捷丁丑科進士,分發為直隸金壇縣知縣,為官明恕,歷升刑部主事、刑部員外郎[1]

參考

  1. ^ 《晉江縣誌·卷四十三·人物誌·宦跡五》:李登雲,字鍾表。崇禎丁丑進士,授金壇令。時值用兵,財餉倚辦,登雲加意撫字。縣寇竊發,擒斬巨魁,餘黨悉平。又白寃獄,不受富家之賄。升刑部主事,歷員外,致仕歸。
官銜
前任:
宋琮
明朝金壇縣知縣
1637年-1644年
繼任:

明朝覆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