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皜
李春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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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福建泉州府晉江縣知縣 | |
籍貫 | 浙江等處承宣布政使司杭州府錢塘縣 |
出生 | 萬曆十年(1582年)壬午十一月十八日 |
逝世 | 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 |
配偶 | 娶方氏 |
親屬 | 曾祖李廷瑞,祖李景暉 父李上律,前母張氏,母徐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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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皜(1582年—?年),字元素,號西崐,浙江杭州府錢塘縣人,明朝官員。
生平
丙午浙江鄉試第五十九名舉人,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會試一百九十四名,第三甲第六十名進士。禮部觀政,授福建泉州府晉江縣知縣,卒[1]。
家族
曾祖李廷瑞,庠生;祖李景暉,壽官;父李上律,歲貢教授;前母張氏;母徐氏。永感下。兄春白;春皋。子李喬楫;李喬㭿。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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