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弘宜
張弘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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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廣西兵備副使 | |
籍貫 | 直隸松江府華亭縣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時措 |
出生 | 十月初三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凌氏 |
親屬 | (父)張弼 (弟)張弘至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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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弘宜(1453年—?),字時措,直隸松江府華亭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廣西副使。
生平
應天府鄉試第三十九名,成化十七年(1481年)辛丑科中式三甲四十九名進士[1][2]。弘治四年(1491年)授浙江餘姚縣知縣,調海寧縣知縣,擢授南京都察院理刑知縣,弘治八年(1495年)六月實授南京江西道監察御史,十年四月以考察降調,貶蘄州判官,升沔陽知州,十六年四月升雲南按察司僉事,後致仕。正德三年(1508年)二月以先前湖廣沔陽州造解弓箭歲久未完,弘宜嘗知州事,不能查催,被下御史逮問,罰米三百石輸宣府。後起復湖廣僉事,六年十二月官至廣西兵備副使,征討瑤族、壯族,卒於官。[3]
軼事
張弘宜欲毀一僧寺,題詩於壁雲: 「古寺伶俜幾百春,斷碑磨洗認前人。忽朝一日無常到,滄海桑田又一新。」寺僧憂不知所出。適天童寺僧懷讓者,客於其寺,遂賡一詩於其次: 「元亮歸來不計春,贊眉入社更何人。只園陀樹今枯槁,看遍桃花幾度新。。雲: 張公來,見詩而喜,寺猶可保也。不然,我亦當速去。次日,張公果見此詩而怒,既而吟哦者久之,又喜。詢是詩何人所題,僧以名對,邀與相見,極口稱善,遂得不毀。
家族
曾祖張子英;祖父張熊應,贈兵部主事;父張弼,南安府知府。母王氏(封安人)。具慶下。兄弘正。弟弘立、弘左、弘宣、弘直、弘丞、弘圭、弘玉[4]。
參考文獻
-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254–256. ISBN 978-7-307-07043-1.
- ^ 《中國歷代名人圖像細覽》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成化十七年進士登科錄》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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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梁華 |
明朝海寧縣知縣 成化年間 |
繼任: 姜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