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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元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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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元孝
大明順德府知府
籍貫河南汝寧府汝陽縣
出生三月十八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趙氏
出身
  • 嘉靖元年壬午科舉人
  • 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

張元孝(1502年—?年),字仲立河南汝寧府汝陽縣人,民籍。

生平

治《詩經》,嘉靖元年(1522年)河南鄉試第二名舉人,年二十二歲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二百六十五名,第三甲第二百四十四名進士[1][2]。歷官戶部員外郎,嘉靖十年五月與刑部郎中張臬主考福建鄉試。升禮部儀制司郎中,十三年九月被禮部尚書夏言彈劾,被逮入錦衣衛鎮撫司詔獄,不久降調外任。官至順德府知府。

家族

曾祖張通。祖父張泰。父張倫。前母陳氏,母游氏。具慶下。弟元忠、元慶、元復[3]

參考資料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登科録》 
官銜
前任:
孫錦
明朝順德府知府
嘉靖年間
繼任:
高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