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地區
宜昌地區,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北省已撤銷的地區,在今湖北省西部。1970年置,地區行政公署駐宜昌市。轄宜昌、宜都、枝江、當陽、秭歸、長陽、遠安、興山、五峰9縣。
歷史沿革
- 1954年,原由省直轄的宜昌市劃入宜昌專區。1955年,撤銷枝江縣,併入宜都縣。專區轄1市、8縣。
- 1959年,撤銷宜昌專區,改設宜都工業區(地級),行署駐宜昌市。轄原宜昌專區所屬1市、8縣。
- 1961年,撤銷宜都工業區,恢復宜昌專區,行署駐宜昌市。轄宜昌市及宜昌、五峰、遠安、長陽、當陽、秭歸、宜都、興山8縣。
- 1970年,撤銷宜昌專區,改置宜昌地區。
- 1979年6月,宜昌市復為省轄市。
- 1992年3月,宜昌地區和宜昌市合併。
參考文獻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原始文獻:國務院關於湖北省宜昌地市合併實行市領導縣體制的批覆
- 戴均良等. 《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 上海: 上海辭書出版社. 2005 (中文(簡體)).
- 史為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沿革(1949-2002)》.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6 (中文(簡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