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地区
宜昌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已撤销的地区,在今湖北省西部。1970年置,地区行政公署驻宜昌市。辖宜昌、宜都、枝江、当阳、秭归、长阳、远安、兴山、五峰9县。
历史沿革
- 1954年,原由省直辖的宜昌市划入宜昌专区。1955年,撤销枝江县,并入宜都县。专区辖1市、8县。
- 1959年,撤销宜昌专区,改设宜都工业区(地级),行署驻宜昌市。辖原宜昌专区所属1市、8县。
- 1961年,撤销宜都工业区,恢复宜昌专区,行署驻宜昌市。辖宜昌市及宜昌、五峰、远安、长阳、当阳、秭归、宜都、兴山8县。
- 1970年,撤销宜昌专区,改置宜昌地区。
- 1979年6月,宜昌市复为省辖市。
- 1992年3月,宜昌地区和宜昌市合并。
参考文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国务院关于湖北省宜昌地市合并实行市领导县体制的批复
- 戴均良等. 《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5 (中文(简体)).
- 史为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沿革(1949-2002)》.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6 (中文(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