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寵格
奇寵格(1703年—?),字穎士,索佳氏,滿洲鑲白旗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雍正四年(1726年)丙午科舉人。乾隆初為福州將軍衙門筆帖式。乾隆十八年(1753年)任德化縣知縣。歷署福州府同知、通判、知府。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升貴州思南府知府,調山西潞安府、福建興化府。乾隆三十年(1765年)任臺灣道。隔年,因為臺北原住民超越番漢隘線且殺人,並受到時任臺灣府淡水撫民同知李俊原的蒙蔽,向閩浙總督蘇昌謊報被台灣原住民所殺害的平民人數,之後受到牽連,去職查辦。[1]。
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因為臺灣缺乏治事官員,因而又被閩浙總督崔應階薦舉,復任原職。[2]。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奇寵格調回福建擔任糧驛道。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陞任福建按察使。[3]
奇寵格是清代台灣的地方官當中頗有政績的一位,也是著名清官。與清代嶺南三大清官之一的陳璸齊名。
註釋
- ^ 《明清宮藏臺灣檔案匯編》,第五十二冊,閩浙總督蘇昌奏摺〈李浚原請革職查審等由〉,北京:九州出版社,2009年,頁101-110。
- ^ 《軍機處檔摺件》,第012369號,閩浙總督崔應階奏摺〈請以寄寵格調台灣道等由〉。
- ^ 《續修臺灣縣志·2卷》126-127:奇寵格滿洲舉人乾隆三十年以興化守擢臺灣巡道明年北淡水生番越界殺人例去職三十五年臺道乏人制府以寵格鎮靜廉幹奏請還舊官明年春復任寵格端凝恬淡正己率屬黜浮華興學重士遇事處以誠敬課海東書院必親臨居講堂竟日危坐無倦容命題課諸生必自為之以知難易危坐中有所得則提筆書之及時而畢率以為常歲科所取士皆拔尤生平少宴會時歲時絕餽送巡行南北路供費皆己出不索縣官一夫一役稽查偷渡禁革陋規有犯必律以法幕友親丁或不謹關防即以斥逐去雖盛暑一舊袍加身非就寢不脫秩滿調於省糧驛道至今臺人論政績者自陳清端以外首屈指焉(洪禧撰傳)
參考文獻
- 張炳楠(監修),李汝和(主修),《台灣省通志》,台灣省政府,1961年。
- 李騰嶽等(監修),王詩琅(纂修),《台灣省通志稿—人物誌》,台北市,成文出版社,1981年。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 陳雲林總主編;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海峽兩岸出版交流中心編,《明清宮藏臺灣檔案匯編》,北京市,九州出版社,2009年。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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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唐國秀 |
永春州德化縣知縣 乾隆十八-二十年 (1753-1755年) |
繼任: 周植 |
前任: 伊蘭泰 |
興化府知府 乾隆二十九-三十年 (1764-1765年) |
繼任: 佟世衡 |
前任: 蔣允焄 |
福建分巡台灣道 1765年上任 |
繼任: 余文儀 |
前任: 陳之銓 |
泉州府知府 乾隆三十三-三十四年 (1768-1769年) |
繼任: 王綬 |
前任: 蔣允焄 |
福建分巡台灣兵備道 1771年上任 |
繼任: 碩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