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友濂
邵友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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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湖南巡撫 | |
籍貫 | 浙江餘姚縣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筱春 |
出生 | 道光二十年(1840年) |
逝世 | 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 |
親屬 | 父邵燦,兄邵曰濂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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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 | |
邵友濂(1840年—1901年),原名維埏,字筱春,一作小村,浙江餘姚人,監生出身,清朝文官[1],曾任台灣巡撫。父邵燦,兄邵曰濂,太常寺卿,与李鸿章為亲家,有孙邵洵美,著名作家、詩人。
生平
- 1862年(清同治元年), 以監生身份捐官,加恩以工部員外郎僅先補用。
- 1865年(清同治四年),中乙丑補行辛酉、壬戊兩科鄉試舉人。
- 1871年(清同治十年),補工部虞衡司員外郎。
- 1874年(清同治十三年),以御史記名,補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漢章京。
- 1879年(清光緒五年)九月,出使俄羅斯署理俄羅斯欽差大臣。
- 1881年(清光緒七年)三月,出使俄羅斯大臣曾紀澤奏派友濂回京齎送改訂俄約章程、地圖等件。總理衙門王大臣奏準,仍留總理衙門當差。
- 1882年(清光緒八年),補江蘇省上海道道員,兼江海關道。
- 1883年(清光緒九年)中法戰爭期間出面處理台灣防務。
- 1886年(清光緒十二年),補授河南按察使。
- 1887年(清光緒十三年),遷臺灣布政使。
- 1889年(清光緒十五年)六月,補授湖南巡撫 十二月兼署湖南提督。
- 1891年5月9日(清光緒十七年),補授第二任台灣巡撫。
- 1894年(清光緒二十年),中日甲午戰爭爆發,邵友濂與號稱知兵的布政使唐景崧不合,請調湖南巡撫,1894年10月13日因病告假,這期間唐景崧暫代職務,直到1895年5月7日,朝廷才正式批准[2]。
- 1895年(清光緒二十一年),張蔭桓、邵友濂為全權大臣赴日和談。
1月26日 張蔭桓、邵友濂一行經上海東渡。
1月31日 到達日本廣島。在中國代表到達廣島之前,日本宰相伊藤博文與外務大臣陸奧宗光以『媾和之機尚未成熟』,密議待中國代表到達日本後,第一步先檢查中國代表的全權委任狀,如有瑕可指便藉口拒絕開議。
2月1日 中日議和代表在廣島縣廳舉行第一次會晤。伊藤與陸奧按著事先計議好的陰謀,硬說中國議和代表授權不足,拒絕開議。實際上,張、邵不但隨身攜有授權證書,並以書面形式正式聲明『中國代表「授有議定條款、簽名蓋印的全權」』。但日本代表故意破壞談判,不於理會。清政府拍給張、邵的電報也予扣留,拒不交出。又藉口廣島是軍事重地,不准敵國人員滯留為由,將中國代表逐往長崎。
2月7日 清政府照會日本,表示願意按照日本的意圖修改全權證書,乞求准張、邵繼續留日本談判。日本政府悍然加以拒絕。指明清政府必須另派「攜帶正當全權委任狀之有名爵資格之全權委員」來日談判。
2月12日 將中國代表由長崎逐回中國,和談決裂。
邵友濂回國後便奏請開缺,不久因病免職。
評價
邵友濂出任台灣巡撫期間,任內設臺灣省通志局,修建省後臺灣通志。移雲林縣治至斗六門(今斗六市),原縣治林圯埔(今竹山鎮)設分防縣丞。設台北府南雅理番捕盜同知。邵友濂停止絕大部分劉銘傳時期的新政建設,並做出重大決定,將省會正式移到臺北。
邵友濂將省會移到臺北,奠定了臺北成為全臺灣經濟和政治中心的地位。
家族成员列表
- 邵燦,咸豐年間巨宦,漕運總督
參考文獻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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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吳本杰 |
台灣布政使 1887年 - 1889年 |
繼任: 沈應奎 |
前任: 王文韶 |
湖南巡撫 1889年 |
繼任: 張煦 |
前任: 沈應奎 |
福建臺灣巡撫 1891年~1894年 |
繼任: 唐景崧 |
前任: 王廉 |
湖南巡撫 1894年 - 1895年 |
繼任: 德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