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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核事件分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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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核能事件分級表

國際核能事件分級表(英語:International Nuclear Event Scale, INES)是根據核電廠事故對安全的影響作為分類,使傳媒和公眾更易了解。由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的核能機構(NEA)設計,國際原子能總署監察。

分級表旨在成為對數的分級,類似於用於描述地震的相對大小的矩震級。每增加一級代表事故比前一級的事故更嚴重約10倍。相比其中事件強度可以定量評估的地震,人為災難的嚴重程度的水平,如核事故,更多的是受制於解釋。因為解釋的難度,在事件發生後很久之後,事故的INES等級才被指定。因此,分級表用來幫助災區援助部署的能力是非常有限的。

分級表

分類 分級 影響描述 著名事件
事故
7 特大事故 目前為止,共發生過兩件7級事故:
6 嚴重事故 目前為止,共發生過一件6級事故:
5 具有場外風險事故 溫斯喬火災(1957年發生於英國坎伯蘭
戈亞尼亞事故(1987年發生於巴西戈亞斯
三哩島事件(1979年3月29日發生於美國賓州
4 局部範圍風險事故 東海村JCO臨界事故(1999年9月30日發生於日本茨城縣
事件 3 嚴重 塞拉菲爾德核電廠事件(1955年 - 1979年發生於英國)
福島第二核電廠:第一、二、四號機組(2011年3月11發生於日本福島縣
2 偶發 臺灣核三電廠停電事故(2001年3月18日發生於台灣屏東縣恆春鎮[2]
1 異常 格拉沃利訥核電廠事件(2009年發生於法國諾爾省格拉沃利訥
大亞灣核電廠事件(2010年10月23日發生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3]
偏差現象 0 偏差 科斯克核電廠事件(2008年發生於斯洛文尼亞)
台山核電廠0級運行事件(2021年4月5日發生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

基本架構準則

事故

分級 描述 放射性物質釋放程度 核反應堆爐心/輻射屏障損壞程度
7 大量核污染泄漏到工廠以外,造成巨大健康和環境影響 大量 熔毀
6 一部分核污染泄漏到工廠外,需要立即採取措施來挽救各種損失 顯著 熔毀
5 放射性物質有限釋放,此時核反應堆心和輻射屏障出現嚴重損壞 有限 嚴重
4 放射性物質小量釋放,公眾遭受相當於規定限值的輻射影響,
同時,核反應堆爐心和輻射屏障出現顯著損壞,並可能出現工作人員遭受致命輻射的情況
小量 顯著

事件

分級 污染擴散程度 工作人員污染程度 評斷標準
3 嚴重 嚴重 沒有剩餘的安全保護層
2 顯著 過量 安全設備顯著失效
1 特定範圍 高於平均水準 超出許可運行範圍

參見

參考來源

  1. ^ 事故評価 最悪のレベル7へ. [2011-04-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4-13). 
  2. ^ 表 5 國內核電廠歷年發生事故 (PDF). : 9.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5-09-24). 
  3. ^ 大亚湾核电站披露辐射泄漏事故. [2011-04-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2).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