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煙草專賣局
格言或口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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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利益至上 消費者利益至上 | |
主要領導 | |
黨組書記、局長(總經理) | 張建民 |
副局長 | 韓占武、 王宮成、 陸捷 |
機構概況 | |
上級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
機構類型 | 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 |
行政級別 | 副部級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11100000000014568J |
本級中共組織 | 中國共產黨國家煙草專賣局黨組 |
本級紀檢監察機構 |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工業和信息化部紀檢監察組 |
聯絡方式 | |
總部 | |
實際地址 | 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南街55號 |
郵政編碼 | 100045 |
電話號碼 | +86 (0)10 63605000 |
對外官網 | www.tobacco.gov.cn |
機構沿革 | |
成立時間 | 1984年 |
影像資料 | |
國家煙草專賣局總部 |
國家煙草專賣局,規範化簡稱國家煙草局[1],與中國煙草總公司一個機構兩塊牌子,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負責煙草生產供銷、專賣專營的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現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
國家煙草局成立於1984年,中國煙草總公司轄下子公司的煙草總產量達到世界第一,為全球最大的煙草業營運機構。國家煙草局(中國煙草總公司)對中國內地煙草業實行統一領導、垂直管理、專賣專營的管理體制,對全行業「人、財、物、產、供、銷、內、外、貿」進行集中統一管理,也是目前中國大陸極少數仍實行「政企合一」的單位之一。
沿革
煙草供銷時期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央食品工業部(部長楊立三)負責煙草工業,並由副部長宋裕和分管。1950年7月,中央人民政府食品工業部在北京召開了第一屆全國捲菸工業會議,決定東北和內蒙古地區繼續實行區域性的專賣,在其他地區實行國營私營兼顧、以銷定產、貿易自由的政策。1951年5月5日,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印發《專賣事業條例(草案)》和《各級專賣事業公司組織規程》。1952年1月5日,成立「中國專賣事業公司」,隸屬中央財政部,邊裕鯤任總經理,從中央貿易部的中國土產公司接管了煙葉收購業務;11月1日移交中央商業部,對捲菸實行統購包銷政策。1952年6月2日,中央輕工業部成立中國煙草工業公司。1953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決定不再實行捲菸專賣制,改為中央商業部的國營商業包銷制。[2]195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輕工業部設立輕工業部煙酒工業管理局,接管規模較大的18家捲菸企業,實行直接隸屬管理。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負責煙葉的採購銷售業務。1954年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工業部,對地方國營和私營捲菸工業企業領導。1955年7月30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決定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採購部,農產品採購部設立農產品採購部煙麻採購局,負責煙葉、麻纖維的採購工作。1956年11月16日,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撤銷農產品採購部,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服務部,「中國專賣事業公司」改組為城市服務部煙酒專賣局,管理煙酒供銷工作。同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工業部,下設食品工業部煙草工業局,接管全部國營捲菸工業企業的領導,並完成了對私營煙廠的社會主義改造。
1958年2月11日,第一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通過《關於調整國務院所屬組織機構的決定》,決定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服務部調整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商業部(加掛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牌子),二商部下設第二商業部糖業煙酒商業局。1958年9月,一商部、二商部合併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部,商業部設置商業部飲食服務局。全國煙葉管理機構實行精簡,商業部飲食服務局設煙草處專門管理煙草供銷工作。1958年,執行精簡機構、企業下放的政策,食品工業部煙酒管理局被精簡為煙草處,部管企業全部下放到省;省管煙草企業全部下放到地區和縣,實行分散管理。
1963年7月1日,經中共中央決定,輕工業部試辦托拉斯體制的中國煙草工業公司,統一管理煙草供應、生產業務,煙葉的收購(1965年接收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煙葉收購業務)、復烤、調撥以及捲菸生產形成了統一經營管理。作為派出機構同時成立上海、天津、鄭州、貴陽分公司。捲菸供銷業務仍歸商業部。陸續接管了全國62個捲菸廠,1個復烤廠,1個捲菸機械廠和1個印刷廠,關、停、並、轉了42個捲菸廠。[3]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後,中國煙草工業公司被批判並撤銷建制,所屬各企業、部門下放地方管理。
1976年,中央政府煙草管理部門恢復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輕工業部食品局復設煙草處,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恢復煙葉收購管理職責。 1979年7月23日,經國務院批准,衛生部、財政部、農業部、輕工業部聯合發出《關於宣傳吸煙有害與控制吸煙的通知》。1980年停止煙酒專賣。[4]
煙草專營時期
1981年5月18日,國務院以國發[1981]85號文件批轉輕工業部《關於實行煙草專營的報告》,決定實行煙草專營,成立中國煙草總公司作爲負責機構。1981年12月28日,輕工業部印發《關於中國煙草總公司正式成立的通知》。1982年1月,中國煙草總公司正式掛牌成立。隨後國家逐步把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主管的煙葉收購、輕工業部主管的捲菸生產、商業部主管的捲菸批發銷售業務全部劃歸中國煙草總公司。1982年3月,國務院任命李益三為中國煙草總公司經理。1983年9月,國務院發佈《煙草專賣條例》,正式確立了國家煙草專賣制度[5]。對計劃外煙廠,當時採取了先收編、後整頓的政策;至1983年年底,全國關停計劃外煙廠300餘家,包括經批准保留的60家計劃外煙廠在內全國捲菸生產廠縮減為144家。
1984年1月,國務院以[84]國函字10號文件批覆同意將輕工業部煙草專賣局改為國家煙草專賣局,與中國煙草總公司實行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屬輕工業部管理,李益三任局長、經理。此後,全國省、地、縣三級煙草專賣機構陸續組建,各地煙草企業逐步上劃中央。至1986年末,煙草行業基本完成組建煙草專賣機構和上劃煙草企業工作,初步實現國家煙草專賣局、中國煙草總公司對全國煙草行業產供銷、人財物、內外貿業務的集中統一管理。1988年8月13日《國務院關於國務院機構設置的通知》中明確:國家煙草專賣局是直屬局級的部委歸口管理的國家局,由輕工業部歸口管理。1991年6月,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1993年,根據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決議,國家煙草專賣局劃歸國家經貿委管理。1997年7月,國務院頒佈《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
2003年,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決定組建商務部,將國家經貿委的內貿管理、對外經濟協調和重要工業品/原材料進出口計劃組織實施、國家計委的農產品進出口計劃組織實施、外經貿部的職能整合劃入商務部,國家煙草專賣局改由國家發改委管理。
2008年3月15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批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方案規定:「組建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工業行業管理有關職責,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核電管理以外的職責,信息產業部和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的職責,整合劃入工業和信息化部。組建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國家煙草專賣局改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信息產業部、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6][7][8]2005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煙草專賣局《關於進一步理順煙草行業資產管理體制深化煙草企業改革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5〕57號),明確提出由中國煙草總公司依法對所屬工商企業的國有資產行使出資人權利,經營和管理國有資產,承擔保值增值責任。根據國辦發〔2005〕57號文件精神,煙草行業全面理順了資產管理體制,在捲菸工業形成總公司、捲菸工業企業二級母子公司體制,在煙草商業形成總公司、省公司、地市級公司三級法人體制。2007年1月,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印發《中國煙草總公司章程》(財建〔2007〕2號),明確規定中國煙草總公司的出資人為國務院,總經理由國家煙草專賣局局長兼任。
2010年,中國煙草總公司實現淨利潤人民幣1177億元,平均每天淨賺人民幣3.2億元,賺錢能力超過中國石油[9]。2012年,中國煙草總公司實現利潤總額2437.6億元,實現淨利潤1786.9億元,分別增長15.0%和14.5%。
2013年,中國煙草總公司實現利潤總額2749.2億元,實現淨利潤2019億元,上繳國有資本收益295.68億元,上繳專項稅後利潤400億元,合計約佔中央國有資本經營收入的47.7%;全年上繳財政總額8161.22億元,同比增長13.9%。2014年,煙草行業工商稅利達到10517.6億元,同比增加957.7億元,增長10.02%;全年上繳財政總額9110.3億元,同比增加949.1億元,增長11.63%。
2018年,中國煙草總公司實現工商稅利總額11556億元,同比增長3.69%;上繳國家財政總額10000.8億元,同比增長3.37%;實現工業增加值7877億元,同比增長4.88%。
2019年煙草行業實現工商稅利總額12056億元,同比增長4.3%;上繳財政總額11770億元,同比增長17.7%,稅利總額和上繳財政總額創歷史最高水平,為國家和地方財政增收、經濟發展作出積極貢獻[10]。
2020年煙草行業實現工商稅利總額12803億元,同比增長6.2%,財政總額12037億元,增長2.3%,實現稅利總額和財政總額創歷史新高,為國家和地方財政增收、經濟發展作出積極貢獻[11]。
2021年煙草行業實現工商稅利總額13581億元,同比增長6.08%,財政總額12442億元,增長3.36%,實現稅利總額和財政總額創歷史新高,為國家和地方財政增收、經濟發展作出積極貢獻[12]。
2022年煙草行業實現工商稅利總額14413億元,同比增長6.12%,實現財政總額14416億元,同比增長15.86%,實現稅利總額和財政總額創歷史新高,堅決落實並圓滿完成中央關於特定專營機構上繳近年結存利潤任務,為穩定經濟大盤、保證國家和地方財政增收、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積極貢獻[13]。
2023年煙草行業實現工商稅利總額15217億元,同比增長5.6%,實現財政總額15028億元,同比增長4.3%,實現稅利總額和財政總額創歷史新高,為穩定經濟大盤、保證國家和地方財政增收、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積極貢獻[14]。
職責
根據《國家煙草專賣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國家煙草專賣局承擔下列職能[15]:
- 擬定煙草行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調整產業結構,促進行業合理佈局。
- 依法實施煙草專賣管理,查處違法違規案件,依法查禁和關停計劃外煙廠,保護合法經營。
- 組織貫徹執行國家財務會計制度,依法對所屬的國有資產行使出資人權利,經營和管理國有資產,承擔保值增值責任,管理監督煙草行業財務資金,組織實施煙草行業內部審計工作。
- 組織煙草行業生產、經營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煙草專賣品產供銷及進出口的年度計劃,編製煙草行業固定資產投資規劃,審批煙草製品生產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指導行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處理重大安全事故。
- 提出煙草行業有關經濟政策建議,制定煙草專賣品的價格政策,管理煙草專賣品的價格。
- 負責組織實施煙草行業體制改革,指導煙草企業改革,推進捲菸工業企業聯合重組,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企業,依法審批煙草企業的設立、分立、合併、撤銷。
- 負責煙草製品減害降焦工作,制定煙草行業科技發展政策,組織實施技術創新和重大科研項目攻關及科技成果應用推廣工作,負責煙草行業技術監督、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行業標準化工作。
- 對全國煙草行業實行統一領導、垂直管理、專賣專營。
- 管理煙草系統人事、勞動工資工作。
- 承辦國務院及工業和信息化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
根據《國家煙草專賣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國家煙草專賣局內設機構為副司局級,設置下列機構[15]:
內設機構
直屬事業單位
垂直管理機構
- 北京市煙草專賣局(中國煙草總公司北京市公司)
- 上海市煙草專賣局(上海煙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天津市煙草專賣局(中國煙草總公司天津市公司)
- 重慶市煙草專賣局(中國煙草總公司重慶市公司)
- 河北省煙草專賣局(中國煙草總公司河北省公司)
- 山西省煙草專賣局(中國煙草總公司山西省公司)
- 吉林省煙草專賣局(中國煙草總公司吉林省公司)
- 遼寧省煙草專賣局(中國煙草總公司遼寧省公司)
- 黑龍江省煙草專賣局(中國煙草總公司黑龍江省公司)
- 陝西省煙草專賣局(中國煙草總公司陝西省公司)
- 甘肅省煙草專賣局(中國煙草總公司甘肅省公司)
- 青海省煙草專賣局(中國煙草總公司青海省公司)
- 山東省煙草專賣局(中國煙草總公司山東省公司)
- 福建省煙草專賣局(中國煙草總公司福建省公司)
- 浙江省煙草專賣局(中國煙草總公司浙江省公司)
- 河南省煙草專賣局(中國煙草總公司河南省公司)
- 湖北省煙草專賣局(中國煙草總公司湖北省公司)
- 湖南省煙草專賣局(中國煙草總公司湖南省公司)
- 江西省煙草專賣局(中國煙草總公司江西省公司)
- 江蘇省煙草專賣局(中國煙草總公司江蘇省公司)
- 安徽省煙草專賣局(中國煙草總公司安徽省公司)
- 廣東省煙草專賣局(中國煙草總公司廣東省公司)
- 海南省煙草專賣局(中國煙草總公司海南省公司)
- 四川省煙草專賣局(中國煙草總公司四川省公司)
- 貴州省煙草專賣局(中國煙草總公司貴州省公司)
- 雲南省煙草專賣局(中國煙草總公司雲南省公司)
- 內蒙古自治區煙草專賣局(中國煙草總公司內蒙古自治區公司)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煙草專賣局(中國煙草總公司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司)
- 寧夏回族自治區煙草專賣局(中國煙草總公司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司)
- 廣西壯族自治區煙草專賣局(中國煙草總公司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司)
- 西藏自治區煙草專賣局(中國煙草總公司西藏自治區公司)
直屬企業單位
直屬工業公司
直屬醋酸纖維公司
主管社會團體
歷任領導
- 中國煙草總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
- 李益三(1982-1984)
- 國家煙草專賣局黨組書記、局長兼中國煙草總公司總經理
註釋
參考文獻
- ^ 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国务院机构简称的通知(国办秘函〔2023〕18号). 維基文庫 (中文).
- ^ 沙青青:「1951,率先改造的煙草業」,《檔案春秋》,2015年第3期。
- ^ 1964年10月15日輕工業部黨委《關於煙草工業托拉斯一年來試辦的情況和今後意見的報告》
- ^ 賈康 吳才麟:「實行煙酒專賣及調整相關稅收的探討」,《財政研究》2000年第2期第26-29、第5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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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 中國政府網. 2008-03-15 [2018-03-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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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書名: 《貴州特產風味指南》 作者: 丁勻成撰 當前第:2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