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國斗
吳國斗(1594年7月10日—17世紀),字映斗,湖廣德安府孝感縣籍,南直隸徽州府休寧縣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吳國斗是崇禎三年(1630年)庚午科湖廣鄉試舉人,七年(1634年)甲戌科進士,先在大理寺觀政,八年(1635年)獲授徐聞知縣,十三年(1640年)考察降為江西布政司檢校[2],十四年(1641年)補任歸化知縣,不接受常例餽贈,說:「我擔任知縣,怎能使人說我以剝削生存?」在當地禁訟寬刑,平易近人但大公無私,又增修城牆防備流寇[3],陞戶部主事[1],到弘光年間為浙江司郎中[4]。
家族
曾祖吳才;祖父吳貞明;父吳兼,儒飲[2]。
引用
- ^ 1.0 1.1 光緒《孝感縣志·卷十·選舉志》:進士 明……(崇禎)甲戌科劉理順榜 吳國斗字映斗,戶部主事……舉人 明……崇禎 庚午科王文南榜……吳國斗 見進士
- ^ 2.0 2.1 《崇禎七年甲戌科進士三代履歷》:吳國斗,曾祖才,祖貞明,父兼,儒飲,映斗,詩四房,甲午年五月二十三日生,德安府孝感縣籍,休寧縣人,庚午鄉試,會四十六名,三甲一百十九名,大理寺觀政,乙亥授徐聞知縣,庚辰考察補江西布政司簡較。
- ^ 康熙《歸化縣志·卷六·秩官》:吳國斗,號映斗,湖廣孝感人,以甲戌進士先任粵之徐聞,於崇禎十四年補任歸化,故例里胥有常餽之金,公卻之不受,曰:「吾為若令,毋寧使人謂誰實生我,而謂朘以生乎?」其介操如此,禁訟寬刑,不尚峻急,雖平易近人,人不敢干以私。棠陰遺愛將所稱,召杜何以加諸,至其增稿城堞有功於民,不惟遠綠林之警,且以免熒惑之菑亦一異云,詳在邑貢陳甡紀功碑中。 嗣入名宦
-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傳第七》:(弘光)時戶部司官先後可紀者,為葛遇朝、張弘弼、吳國斗、雍鳴鸞、趙明遠、許承欽、任弘震、區志遠、秦堈、夏時泰、曹璣、陸禹思、張大章、何應璜、方岳朝、周憲申、蔡元宸、陳宗大、趙翼心、盛黃、周伯瑞、張永禧、劉世斗、侯鼎鉉、傅如湯、張鼎隅、趙悅心、王際泰【泰際】、章甫、徐懋賢、倪元善。……國斗,孝感人。崇禎七年進士。浙江司郎中。
參考文獻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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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文煒 |
明朝徐聞縣知縣 1638年-1640年 |
繼任: 邱懋樸 |
前任: 馬先春 |
明朝歸化縣知縣 1641年-1642年 |
繼任: 趙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