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一焜
劉一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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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浙江巡撫贈工部右侍郎 | |
籍貫 | 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南昌府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元丙;號石閭 |
出生 | 嘉靖年間 |
逝世 | 卒年不詳 |
親屬 | 父 劉曰材 弟 劉一煜、劉一燝 從兄弟 劉一爌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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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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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一焜(16世紀1567年前—17世紀?),字元丙[1],號石閭[2]。明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南昌府(今江西省南昌市)人,歷仕吏部、太常寺、四夷館,官至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浙江巡撫,贈工部右侍郎。事跡具《明史》,側傳於劉一燝本傳。[3]
出身
劉一焜乃同朝朝臣劉曰材之子,劉一煜及劉一燝之兄長。萬曆二十年(1592年)舉進士,得第三甲第七名,初授行人[4]。後任吏部考功司郎中[4]。京察後改吏部文選司郎中[5]。三十四年(1606年),遷太常寺少卿[6],加提督四夷館[6]。後以憂歸[4]。丁憂已,故官太常寺少卿兼提督四夷館[4]。四十二年(1614年),擢都察院右僉都御史[7],巡撫浙江[7]。卒贈工部右侍郎[4]。
事蹟
上疏請停建佛寺
萬曆四十二年(1614年),劉一焜上任浙江巡撫後,神宗遣派宦官曹奉於普陀山興建鎮海寺。劉與當時為浙江巡按的李邦華一同爭指不許建寺,但曹奉卻不聽,最後依神宗意旨照辦。[4]
多次與呂貴抗衡
萬曆後期,時任織造中官且為鄭貴妃的手下太監劉成去世。劉此時屢上疏神宗請勿遣代其他宦官代任此職。但實則神宗早已會請另一太監呂貴任織造中官,並命其加護劉成遺裝。適時朝中有中官力挽呂貴督任織造,而劉之奏疏又剛巧上報於神宗,又使神宗龍顏不悅。後劉與李邦華一同「極論其罪」,但神宗不聽,依然任命呂貴管督織造。劉於是三次上疏抗爭,卻未獲上報。
呂貴上任織造中官後,即條行十事,多為侵擾害民之施。劉見狀即加以疏駁,兼禁治呂貴之爪牙,方驅使呂貴威燄稍斂。自此,呂貴等宦官與劉、李等被視作東林黨,便形同水火。[4]
利浙民反惹誣訐
劉官任浙江巡撫期間,又曾構築龕山海堤,達一千二百丈,並下令挖深余杭南湖,乃便民之策。這時,有御史沈珣誣訐劉贓私,劉自引告去。後卒,贈工部右侍郎。[4]
著述
劉一焜著有其擔任浙江巡撫期間之奏疏集《撫浙疏草》十八卷,以及詩文集《石閭山房集》。
參考文獻
- ^ 張廷玉等:《明史‧卷二百四十‧列傳第一百二十八》
- ^ 《明畫錄等五種‧續書史會要‧卷一》,頁473
- ^ 張廷玉等:《明史‧卷二百四十‧列傳第一百二十八》:「(劉)一焜,字元丙。萬曆二十年進士。授行人。歷考功郎中,佐侍郎楊時喬典京察,盡斥執政私人。已,改文選,遷太常少卿,以憂去。久之,由故官擢右僉都御史,巡撫浙江。帝遣中官曹奉建鎮海寺於普陀山。一焜偕巡按李邦華爭不可,不聽。織造中官劉成卒,一焜屢疏請勿遣代。已得請,會命中官呂貴護成遺裝,奸人遂請留貴督織造,疏直達禁中。一焜與邦華極論其罪,帝卒命貴代之。一焜復疏爭,不報。貴既任,條行十事,多侵擾。一焜疏駁,且禁治其爪牙,貴為斂威。一焜以暇築龕山海塘千二百丈,浚復餘杭南湖,民賴其利。御史沈珣誣訐其贓私,一焜自引去。卒,贈工部右侍郎。」
- ^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張廷玉等:《明史‧卷二百四十‧列傳第一百二十八》
- ^ 《明實錄‧神宗實錄‧卷二百四十》,頁6242
- ^ 6.0 6.1 《明實錄‧神宗實錄‧卷四百二十三》,頁7996
- ^ 7.0 7.1 《明實錄‧神宗實錄‧卷五百一十六》,頁9737
外部連結
- 中研院史語所:劉一焜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