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一焜
刘一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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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浙江巡抚赠工部右侍郎 | |
籍贯 | 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南昌府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元丙;号石闾 |
出生 | 嘉靖年间 |
逝世 | 卒年不详 |
亲属 | 父 刘曰材 弟 刘一煜、刘一燝 从兄弟 刘一爌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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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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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一焜(16世纪1567年前—17世纪?),字元丙[1],号石闾[2]。明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南昌府(今江西省南昌市)人,历仕吏部、太常寺、四夷馆,官至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浙江巡抚,赠工部右侍郎。事迹具《明史》,侧传于刘一燝本传。[3]
出身
刘一焜乃同朝朝臣刘曰材之子,刘一煜及刘一燝之兄长。万历二十年(1592年)举进士,得第三甲第七名,初授行人[4]。后任吏部考功司郎中[4]。京察后改吏部文选司郎中[5]。三十四年(1606年),迁太常寺少卿[6],加提督四夷馆[6]。后以忧归[4]。丁忧已,故官太常寺少卿兼提督四夷馆[4]。四十二年(1614年),擢都察院右佥都御史[7],巡抚浙江[7]。卒赠工部右侍郎[4]。
事迹
上疏请停建佛寺
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刘一焜上任浙江巡抚后,神宗遣派宦官曹奉于普陀山兴建镇海寺。刘与当时为浙江巡按的李邦华一同争指不许建寺,但曹奉却不听,最后依神宗意旨照办。[4]
多次与吕贵抗衡
万历后期,时任织造中官且为郑贵妃的手下太监刘成去世。刘此时屡上疏神宗请勿遣代其他宦官代任此职。但实则神宗早已会请另一太监吕贵任织造中官,并命其加护刘成遗装。适时朝中有中官力挽吕贵督任织造,而刘之奏疏又刚巧上报于神宗,又使神宗龙颜不悦。后刘与李邦华一同“极论其罪”,但神宗不听,依然任命吕贵管督织造。刘于是三次上疏抗争,却未获上报。
吕贵上任织造中官后,即条行十事,多为侵扰害民之施。刘见状即加以疏驳,兼禁治吕贵之爪牙,方驱使吕贵威焰稍敛。自此,吕贵等宦官与刘、李等被视作东林党,便形同水火。[4]
利浙民反惹诬讦
刘官任浙江巡抚期间,又曾构筑龛山海堤,达一千二百丈,并下令挖深余杭南湖,乃便民之策。这时,有御史沈珣诬讦刘赃私,刘自引告去。后卒,赠工部右侍郎。[4]
著述
刘一焜著有其担任浙江巡抚期间之奏疏集《抚浙疏草》十八卷,以及诗文集《石闾山房集》。
参考文献
- ^ 张廷玉等:《明史‧卷二百四十‧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 ^ 《明画录等五种‧续书史会要‧卷一》,页473
- ^ 张廷玉等:《明史‧卷二百四十‧列传第一百二十八》:“(刘)一焜,字元丙。万历二十年进士。授行人。历考功郎中,佐侍郎杨时乔典京察,尽斥执政私人。已,改文选,迁太常少卿,以忧去。久之,由故官擢右佥都御史,巡抚浙江。帝遣中官曹奉建镇海寺于普陀山。一焜偕巡按李邦华争不可,不听。织造中官刘成卒,一焜屡疏请勿遣代。已得请,会命中官吕贵护成遗装,奸人遂请留贵督织造,疏直达禁中。一焜与邦华极论其罪,帝卒命贵代之。一焜复疏争,不报。贵既任,条行十事,多侵扰。一焜疏驳,且禁治其爪牙,贵为敛威。一焜以暇筑龛山海塘千二百丈,浚复余杭南湖,民赖其利。御史沈珣诬讦其赃私,一焜自引去。卒,赠工部右侍郎。”
- ^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张廷玉等:《明史‧卷二百四十‧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 ^ 《明实录‧神宗实录‧卷二百四十》,页6242
- ^ 6.0 6.1 《明实录‧神宗实录‧卷四百二十三》,页7996
- ^ 7.0 7.1 《明实录‧神宗实录‧卷五百一十六》,页9737
外部链接
- 中研院史语所:刘一焜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