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熙怡
列治文的何熙怡女男爵閣下 The Rt Hon. The Baroness Hale of Richmond DBE PC KC FB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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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王國最高法院院長 | |
任期 2017年9月5日—2020年1月11日 | |
君主 | 伊利沙伯二世 |
前任 | 廖柏嘉勳爵 |
繼任 | 韋彥德勳爵 |
聯合王國最高法院副院長 | |
任期 2013年6月28日—2017年9月4日 | |
總統 | 廖柏嘉勳爵 |
提名 | 紀嘉林 |
前任 | 賀德偉勳爵 |
繼任 | 曼斯勳爵 |
聯合王國最高法院大法官 | |
任期 2009年10月1日—2013年6月28日 | |
提名 | 施仲宏 |
前任 | 職位創立 |
繼任 | 漢布倫勳爵 |
英國上議院議員 俗職議員 | |
現任 | |
就任日期 2004年1月12日 終身貴族 | |
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 | |
任期 2018年7月30日—2021年7月29日 | |
指定 | 林鄭月娥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Brenda Marjorie Hale 1945年1月31日 英國英格蘭約郡列斯 |
國籍 | 英國 |
政黨 | 中立 |
配偶 | Anthony Hoggett (1968年結婚—1992年結束) Julian Farrand (1992年結婚—2020年夫逝) |
母校 | 劍橋大學格頓學院 |
職業 | 法官 |
「Brenda Hale」的各地常用譯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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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 | 布倫達·黑爾[1] |
港澳 | 何熙怡 |
列治文的何熙怡女男爵,DBE,PC,KC,FBA(英語:Brenda Marjorie Hale, Baroness Hale of Richmond,1945年1月31日—),英國法官,2017年9月起出任聯合王國最高法院院長。何熙怡女男爵在英國約郡的列斯出生,丈夫爲御用大律師Julian Farrand博士,他們有四名子女及七名孫子女。[2]
何熙怡於2004年奉委上議院常任上訴法官,是歷來唯一一位獲得任命的女性。2009年,她與其他上院法官一同過渡到新成立的聯合王國最高法院,並於2013年至2017年擔任副院長。2018年7月30日,正式就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3][4]2021年6月4日宣佈由於對《港區國安法》的擔憂而將於7月29日任期完結後不留任[5][6]。
學歷
何熙怡女男爵在北約郡列治文德接受教育。其後,她就讀劍橋大學格頓學院,於1966年在法律榮譽學位試以一級優異表現成績畢業。她其後以自修函授課程攻讀法律,於1967年的大律師公會期終試取得最佳的成績。[2]
專業經驗
畢業後,何熙怡女男爵在曼徹斯特大學擔任法律學者,及後成爲教授。她於1969年在英國格雷律師學院取得大律師資格,並以曼徹斯特大律師公會成員身分兼職執業,其後專注於學術事業(及照顧家庭)。她曾撰寫多本著作,包括 Mental Health Law (現已發行第6版)、Parents and Children、 The Family、Law and Society (同樣已發行第6版)、Women and the Law, and From the Test-tube to the Coffin: Choice and Regulation in Family Life (the 1996 Hamlyn Lectures),以及發表不少文章和會議論文。她是期刊 Journal of Social Welfare and Family Law的創刊編輯之一,該期刊正邁向第40周年。雖然何熙怡女男爵主要專注於上述範疇,她亦曾在曼徹斯特大學講授憲法及行政法、合約法、侵權法、個人財產及羅馬法。她於1984年獲委任爲英格蘭及威爾斯法律委員會成員,該委員會爲推動法律改革的法定機構。她所領導的團隊作出的建議促成多項法令的制訂,包括《1989年兒童法令》、《1996年家事法法令》、《2005年精神行為能力法》等。[2]
司法經驗
何熙怡女男爵的首項司法任命,是於1979年出任西北地區的精神健康覆核審裁處的主持成員。於1982年,她獲委任爲助理特委法官,即在皇室法庭和郡級法院兼任法官。她於1989年成爲特委法官,並於同年獲委任爲御用大律師。於1994年,她獲委任爲高等法院法官,專任於家事法庭;於1999年獲任命至上訴法庭;於2004年,她成爲首位和唯一一位出任上訴法院常任高級法官的女性。隨着英國最高法院於2009年成立,在上議院執掌最高司法職務的法官成爲英國最高法院法官。於2013年,她成爲英國最高法院副院長,並於2017年成爲英國最高法院院長[2]
與法律有關的服務及工作
除了長期從事關於法律教育、法律著作和法律改革的工作外,何熙怡女男爵於1980年至1984年期間擔任行政審裁機構評議局的成員;該法定組織致力保障行政審裁機構及研訊的公平性和獨立性。她曾於1987年至1994年間擔任英國家事調解服務會管理委員會主席,現時為該會會長。她是英國人類受精及胚胎學研究局的創會成員,於1980年至1994年期間擔任相關委員會的主席,領導該委員會爲研究局制訂首份執業守則。此外,她曾參與英國司法人員培訓委員會轄下的民事及家事司法委員會,以及參與負責就《1998年人權法令》進行司法培訓的委員會。她於2002年至2004年期間擔任皇家高等法院諮詢局的主席。她於2003年協助創立英國女法官協會以來,一直擔任該會會長;她亦積極參與國際女法官協會的事務,並在2010年至2012年期間出任會長。她是格雷律師學院2018年度的司庫。[2]
其他工作
1987年至2002年期間,何熙怡女男爵擔任紐菲爾德基金的受託人。該基金會資助不同範疇的研究和實務計劃,包括涉及尋求司法公正,以及家事法律等事宜。她於2004年1月至2016年12月擔任碧仙桃爾大學校監。此外,她在家鄉列治文特參與多個慈善組織的活動,包括 the Company of Fellomongers, the Richmondshire Landscape Trust, the Richmondshire Museum 及 North Country Theatre。[2]
參考資料
- ^ 英国最高法院院长威胁停止向香港派遣法官. 觀察者網. 2020-07-18.
- ^ 2.0 2.1 2.2 2.3 2.4 2.5 何熙怡女男爵簡歷 (PDF). [2018-09-22].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8-09-22).
- ^ Baroness Hale and Beverly McLachlin become first female judges to join Hong Kong’s Court of Final Appeal despite ‘national interest’ concerns. 南華早報. [2018-08-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7-22) (英語).
- ^ Hong Kong Gazette Notice GN5815/2018 (PDF). [2018-09-22].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8-09-04).
- ^ 憂心國安法衝擊 香港終審法院法官何熙怡將離任. 中央廣播電臺. 2021-06-04 [2024-06-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6-11).
- ^ 承認對國安法有擔憂 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何熙怡將離任. 自由亞洲電台. 2021-06-04 [2024-06-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1-22).
- 資深司法人員任命: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The Guardian profile: Lady Brenda Hale(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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