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華 (1964年)
任華 | |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 | |
任期 2018年1月—2020年6月 | |
主席 | 雪克來提·扎克爾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黨組書記 | |
任期 2018年8月—2020年6月 | |
前任 | 梁超 |
繼任 | 胡艷楨 |
中國共產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宣傳部副部長 | |
任期 2017年8月—2020年6月 | |
部長 | 田文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化廳黨組書記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化和旅遊廳黨組書記 | |
任期 2013年3月—2020年4月 | |
前任 | 韓子勇 |
繼任 | 侯漢敏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1964年3月(60歲) 中國山東省煙臺專區煙臺市 |
政黨 | |
母校 | 新疆大學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黨校 雲南大學 新疆財經大學 |
任華(1964年3月—),女,漢族,山東煙台人,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新疆大學中文系漢語言文學專業畢業,大學學歷,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
生平
大學畢業後,至中國共產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辦公廳任職,曾當上辦公廳副主任。2006年,轉任烏魯木齊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社科聯主席。2013年3月,出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化廳黨組書記、副廳長。2017年8月,兼任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宣傳部副部長。2018年1月,獲選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2018年8月,兼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黨組書記[1]。
2020年6月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宣佈任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3]。11月30日,遭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4]。12月16日被逮捕[5]。2021年1月22日,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江蘇省蘇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蘇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6]。
2022年1月25日,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原副主席任華受賄案,對被告人任華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對其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任華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法院認為,被告人任華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其行為構成受賄罪。任華受賄數額特別巨大,鑑於其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涉案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到案,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7]。
參考資料
- ^ 任华.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 [2020-06-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2-09).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任华,被查. 新京報. 2020-06-01 [2020-06-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1-25).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任华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2020-06-01 [2020-06-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4).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任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2020-11-30 [2020-11-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30).
- ^ 副部任上落马 她被捕. 新浪. 2020-12-16 [2022-01-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1-25).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任华涉嫌受贿案被提起公诉. 中新網. [2021-01-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24).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任华受贿案一审宣判. 西部網. 2022-01-25 [2022-01-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1-25).
中國共產黨職務 | ||
---|---|---|
前任: 梁超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黨組書記 2018年8月-2020年6月 |
繼任: 胡艷楨 |
前任: 韓子勇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化廳黨組書記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化和旅遊廳黨組書記 2013年3月-2020年4月 |
繼任者: 侯漢敏 |